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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雨濛濛》CHAPTER 01

又到了這可厭的日子,吃過了晚飯,我悶悶地坐在窗前的椅子裡,著窗外那綿綿的細雨。屋檐下垂著的電線上,掛著一串水珠,晶瑩而明,像一條珍珠項鍊。在那圍牆旁邊的芭蕉樹上,水滴正從那闊大的葉片上滾下來,一滴又一滴,單調而持續地滾落在泥地上。圍牆外面,一盞街燈在細雨裡高高地站著,漠然地放著它那昏黃的線,那麼地孤高和驕傲,好像全世界上的事與它無關似的。本來嘛,世界上的事與它又有什麼關係呢?我嘆了口氣,從椅子裡站了起來,無論如何,我該去辦自己的事了。

“依萍,你還沒有去嗎?”

媽從廚房裡跑了出來,剛剛洗過碗,手上的水還沒有乾,那條藍滾白邊的圍也還系在的腰上。

“我就要去了。”我無可奈何地說,在屋角里找尋我的雨傘。

“到了‘那邊’,不要和他們起衝突纔好,告訴你爸爸,房租不能再拖了,我們已經欠了兩個月……”

“我知道,不管用什麼方法,我把錢要來就是了!”我說,仍然在找尋我的傘。

“你的傘在壁櫥裡。”媽說,從壁櫥裡拿出了我的傘,給了我,又天,低聲地說,“早一點回來,如果拿到了錢,就坐三車回來吧!雨要下大了。”

我拿著傘,走下榻榻米,坐在玄關的地板上,穿上我那雙晴雨兩用的皮鞋。事實上,我沒有第二雙皮鞋,這雙皮鞋還是去年我高中畢業時,媽買給我的,到現在已整整穿了一年半了,巷口那個修皮鞋的老頭,不知道幫這雙鞋打過多次掌,過多次線,每次我提著它去找那老頭時,他總會看了看,然後搖搖頭說:“還是這雙嗎?快沒有得修了。”現在,這雙鞋的鞋面和鞋底又綻開了線,下雨天一走起路來,泥水全跑了進去,每一步就“咕嘰”一聲,但我是再也不好意思提了它去找那老頭了。好在“那邊”的房子是磨石子地的,不需要鞋子,我也可以不必顧慮那雙泥腳是否能見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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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把我送到大門口,扶著門,站在雨地裡,看著我走遠。我走了幾步,媽在後面

“依萍!”

我回過頭去,媽低低地說:

“不要和他們發脾氣哦!”

我點點頭,繼續向前走了一段路,回過頭去,媽還站在那兒,瘦瘦小小的子顯得那麼怯弱和孤獨,街燈把那蒼白的臉染了淡黃。我對揮了揮手,轉過子,進門裡去了。我看著大門關好,才重新轉過頭,把大的領子豎了起來,在冷風中微微瑟了一下,握傘柄,向前面走去。

從家裡到“那邊”,路並不遠,但也不太近,走起來差不多要半小時,因爲這段路沒有公共汽車可通,所以我每次都是徒步走去。幸好每個月都只要去一次。當然,這是指順利的時候,如果不順利,去的那天沒拿到錢,那也可能要再去兩三次。

天氣很冷,風吹到臉上都和刀子一樣鋒利,這條和平東路雖然是柏油路面,但走了沒有多遠,泥水就都鑽進了鞋裡,每踩一步,一泥水就從鞋裡跑出來,同時,另一泥水又鑽了進去。冷氣從腳心裡一直傳到心臟,彷彿整個人都浸在冷水裡一般。

一輛汽車從我邊飛馳而過,剛巧路面有一個大坑,濺起了許多泥點,在我跳開以前,所有的泥點都已落在我那條特意換上的,我最好的綠子上了。我用手拂了拂頭髮,雨下大了,傘上有一個小,無論我怎樣轉傘柄,雨水不是從進我的脖子裡,就是滴在我的面頰上。風捲起了我的角,雨水逐漸浸溼了它,於是,它開始安靜地在我的上,沿著我的小,把水送進我的鞋子裡。我咬了咬脣,開始計算我該問那個被我稱作“父親”的人索取錢的數目——八百塊錢生活費,一千塊錢房租,一共一千八百,乾脆再問他多要幾百,作爲我們母的費用,看樣子,我這雙鞋子也無法再拖過這個雨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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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了一個彎,沿著新生南路走到信義路口,再轉一個彎,我停在那兩扇紅漆大門前面了。那門是新近油漆的,還帶著一油漆味道,門的兩邊各有一盞小燈,使門上掛著的“陸寓”的金牌子更加醒目。我手撳了撳電鈴,對那“陸寓”兩個字狠狠地看了一眼,陸寓!這是姓陸的人的家!這是陸振華的家!那麼,我該是屬於這門的人呢,還是屬於這門外的人呢?

門開了,開門的是下阿蘭,有兩個脣外面的金門牙,和一對凸出的金魚眼睛。撐著把花傘,著頭,顯然對我這雨夜的“訪客”不太歡迎,我打溼的服,一面關門,一面沒話找話說了句:

“雨下大啦!小姐沒坐車來?”

廢話!哪一次我是坐車來的呢?我皺皺眉問:

“老爺在不在家?”

“在!”阿蘭點了點頭,向裡面走去。

我沿著院子中間的水泥路走,這院子相當大,水泥路的兩邊都種著花,有茶花和臺灣特產的扶桑花,現在正是茶花盛開的時候,一朵朵白的花朵在夜中依然顯得清晰。一縷淡淡的花香傳了過來。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氣,是桂花!臺灣桂花開的季節特別長,媽就最喜歡桂花,但,在我們家裡卻只有幾棵人蕉。

走到玻璃門外面,我在鞋墊上鞋子,收了雨傘,把傘放在玻璃門外的屋檐下,然後推開門走了進去。一撲面而來的暖氣使我全鬆,客廳中正燃著一盆可的火,整個房裡溫暖如春。收音機開得很響,正在播送著國熱門音樂,那獷的樂聲裡帶著幾分狂野的熱,在那兒喧囂著,呼著。夢萍——我那異母的妹妹,雪姨和爸的小兒——正斜靠在收音機旁的沙發裡,穿著件大紅的套頭,一條而瘦的牛仔,使滿的材顯得更加引人注目。一件銀灰的短大,隨隨便便地披在的肩膀上,滿頭七八糟的短髮,蓬鬆地覆在耳際額前。一副標準的太妹裝束,但是很的母親,也和母親一樣充滿了。那對大眼睛和長睫全是雪姨的再版,但那直的鼻子卻像了爸。正舒適地靠在沙發中,兩隻腳也曲起來放在沙發上,卻用腳趾在打著拍子,兩隻紅緞子的繡花拖鞋,一隻在沙發的扶手上,另一隻卻在收音機上面。裡嚼著口香糖,膝上放著本國的電影雜誌,搖頭晃腦地聽著音樂。看到了我,不經心地對我點了個頭,一面揚著聲音對裡面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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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依萍來了!”

我在一隻長沙發上坐了下來,小心地把我溼了的子拉開,讓它不至於弄溼了椅墊,一面把我溼淋淋的腳藏了一些到椅子背後去。一種微妙的虛榮心理和自尊心,使我不願讓夢萍們看出我那種狼狽的形。但似乎並不關心我,只專心傾聽著收音機裡的音樂。我整理了一下頭髮,這才發現我那僅有十歲的小弟弟爾傑正像個幽靈般呆在牆角里,倚著一輛嶄新的蘭陵牌腳踏車,一隻腳踩在腳踏上,一隻手扶著車把,冷冷地著我。他那對小而鬼祟的眼睛,把我從頭到腳仔細看了一遍,我那雙悽慘的腳當然也不會逃過他的視線。然後,他擡起眼睛,盯著我的臉看,好像我的臉上有什麼讓他特別興趣的東西。他並沒有和我打招呼,我也不屑於理他。他是雪姨的小兒子,爸五十八歲那年才生了他,所以,他和夢萍間足足相差了七歲。也由於他是爸爸老年時得的兒子,因此特別得寵。但,他卻實在不是惹人喜的孩子,我記得爸曾經誇過口:

“我陸振華的孩子一定個個漂亮!”

這句話倒是真的,我記憶中的兄弟姐妹,不論哪一個“母親”生的,倒都真的個個漂亮。拿媽來說吧。只生過兩個孩子,我和我的姐姐心萍。心萍生來就出奇地,十五六歲就風靡了整個南京城。小時很得爸爸的寵,爸經常稱作“我的小人兒”,帶出席大宴會,帶騎馬。每次,爸的馬車裡,戴著大草帽,爸拿著馬鞭,從南京的大馬路上呼叱而過,總引得路人全駐足注視。可是,卻並不長壽,十七歲那年死於肺病。死後聽說還有個青年軍,每天到墳上去獻一束花,直到我們離開南京,那軍還沒有停止獻花。這是一個很羅曼克的故事,我記得我小時很被這個故事所。一直幻想我死的時候,也有這麼個青年軍來爲我獻花。心萍死的那一年,我才只有十歲。後來,雖然有許多人著我的頭對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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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瞧,依萍越長越像姐姐了,又是一個人坯子。”

但,我卻深深明白,我是沒有辦法和心萍媲的。心萍的麗,還不止於的外表,舉止安詳,待人溫婉轉,決不像我這樣焦火辣。在我的記憶中,心萍該算姐妹裡最的一個——這是指我所知道的兄弟姐妹中,因爲,爸爸到底有過多人,是誰也無法測知的。因此,他到底有多,恐怕連他自己都弄不清楚——除了心萍,像留在大陸的若萍、念萍、又萍、萍也都是著名地,兄弟裡該以五哥爾康最漂亮,現在在國,聽說已經娶了個黃頭髮的妻子,而且有了三個孩子了。至於雪姨所生的四個孩子,老大爾豪,雖然趕不上爾康,卻也相差無幾。第二個如萍,比我大四歲,今年已經二十四歲,雖談不上麗,但也過得去。十七歲的夢萍,又是被公認的小人,只是得有一點野氣。至於我這小弟弟爾傑呢?我真不知道怎麼描寫他好,他並不是很醜,只是天生給人一種不愉快。眼睛細小,眼皮浮腫,眼沉。人中和下都很短,顯得臉也特別短。脣原長得很好,他卻經常喜歡用舌頭抵住上脣,彷彿他缺了兩個門牙,而必須用舌頭去掩飾似的。加上他的皮反常地白,看起來很像一個肺病第三期的小老頭,可是他的力卻非常旺盛。在這個家裡,仗著父母的寵,他一直是個小霸王。

收音機裡,一支歌曲播送完了,接著是個播音員的聲音。他報告了一個英文歌名,然後又報出一連串點唱的人名,什麼“××街××號××先生點給××小姐”之類。夢萍把頭靠在椅背上,小心地傾聽著。爾傑在他的角落裡,對他的姐姐很發生興趣地了一眼,接著又悄悄地翻了翻白眼,開始把腳踏車上的鈴按得叮鈴叮鈴地響,一面拼命踏著腳踏,讓車不住地發出“嚓嚓”的聲音。夢萍一唬地把雜誌摔到地下,大聲對爾傑嚷著說:

“你這個搗蛋鬼,把車子推到後面去,再弄出聲音來,小心我揍你!”

爾傑對他姐姐舌頭,滿不在乎地按著車鈴說:

“你敢!男朋友沒有點歌給你聽,你就找我發脾氣!呸!不要臉!你敢我,我告訴爸爸去!”

“你再按鈴,看我敢不敢打你!”夢萍著說,示威地看著弟弟,一面從地下撿起那本雜誌,把它捲一卷在手上,作勢要丟過去打爾傑。爾傑再度翻白眼,把頭擡得高高的,怡然自得地用舌頭去他的鼻子,可惜舌頭太短,始終在脣上面打著圈兒。一面卻死命地按著車鈴,鈴聲響亮而清脆,帶著幾分挑釁的味道。夢萍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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