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公主刁難,出事了
此時一路過正要進去的子,聞言,停下了腳步,斜眼看了楚曦玉一眼:
“可笑。你當你是本公主嗎?雲榛送你帖子?你也配?”
這子不過十四五歲的年紀,一襲金黃長,容豔麗,滿頭珠釵晃眼。
一臉盛氣淩人的模樣。
“拜見泰安公主殿下!”眾人齊齊行禮。
泰安公主慕容璿。
太後嫡。寧王親妹。
當今天子異母妹妹。
也是……
穆天寶的未婚妻。
穆天寶一看見,頭都大了,也顧不上看熱鬨,轉就走。
楚曦玉雖未見過泰安公主,但前世對的流言,也聽了不。
的婚事,是先帝在世之時,為寧王拉攏穆家而定下。
但穆天寶花天酒地,慕容璿一心癡雲榛。
相看兩生厭,遲遲未婚。
後來兩人不得已婚。但冇多久,穆天寶就病死了……
坊間傳言,是公主殿下為了和雲榛在一起,毒殺親夫。
“你是誰!把麵紗扯下,我倒是要看看哪家狐子,如此不要臉麵,攀誣雲榛!”慕容璿冷冷道。
“殿下您怎麼在這?快進去吧!雲榛正在泡茶,殿下此時前去,正好能飲一杯。”聞訊而來的薑淮,一見這場景,立即出麵打圓場。
慕容璿指著楚曦玉道,“騙人,說雲榛送帖子,快把抓起來!
“這個……咳,確實如此。那什麼……殿下若有疑慮,去問雲榛!”薑淮趕甩鍋。
這位殿下太難伺候了。
早有婚約,人儘皆知。偏一天到晚在拂音館蹲著,他們也很無奈啊。
總不能趕公主殿下走吧。
誰有這個膽子。
慕容璿不可思議瞪大眼睛。什麼?這人還真的是雲榛親自請來的?
這是誰啊?哪家狐子,什麼時候搭上雲榛,怎麼不知道?
要去找雲榛問清楚!
薑淮趕給楚曦玉抱拳賠禮,“姑娘見諒。都怪我招待不週,本是一直在這等你……剛好幾個故舊來了,拉著我多說幾句,這就錯過了……失禮了,請姑娘海涵。”
這子,可是不買雲榛的賬的人。
要是一甩袖走了,那還真不知道上哪去找。
“無妨”。
楚曦玉淡淡應了一聲。
來此,隻為某人。尚未見到他,自不會走。
“姑娘不生氣就好,快請進!我給你留了上好的位置!”薑淮熱相迎。
鑒寶會,顧名思義,就是一個鑒賞寶的盛會。
寶貝都是這些世家公子,從自己家裡帶來的。
而且,拂音館也很會搞事。
以寶的珍貴程度排名前三,張榜公佈,傳遍京城。
第一名還送一頂純金打造的寶冠。
一頂金冠,對於世家公子來說,不算什麼。
但這就是麵子!
哪個世家冇有一頂拂音館的金冠,說明底蘊太淺了。
盛京權勢滔天的四大世家,已有三家,拿到了金冠。
就剩穆家尚未得到。
穆家的紈絝小公爺,為了爭一口氣,便把他家祖傳的一幅字帖,了出來。
結果……
楚曦玉坐在二樓雅閣,看著一樓大堂,已經被一件件擺上去的珍品,心想:
這一次,絕對不會讓穆家,兵圍攝政王府了!
……
拂音館二樓,最大最華麗的雅閣。
君夜宸斜靠在一個雪白貂皮鋪就的螺鈿檀木榻上,俊的容,猶如鬼斧雕琢。
榻前趴著一隻斑斕大虎,懶洋洋地打瞌睡。
突然鼻翼嗅了嗅,突地一下從地上坐起來,大腦袋湊到君夜宸跟前晃了晃,還不停往外張。
這是要出去的意思。
“去吧。”
君夜宸了它的頭,道,“派人暗中跟著。若是又去廚房吃,記得付錢。”
“是。”侍衛遵命。
大橘子竄了出去,閣隻剩下正在煮茶的銀月,輕聲笑道:“這一次朝凰大選,王爺屈尊去做主考。外界傳聞您迷心竅,不知要禍害哪家姑娘。”
“他們哪知道此次大選的重要。這是新帝繼位之後,第一次凰選。凰廷一直都是太後的一言堂,居高位的,不是中立,就是太後的人。隻有新人湧,才能改變凰廷的格局。”
“不過等這批閨秀從書院結業,也是一年後。王爺未雨綢繆,現在就開始佈局,銀月佩服。”
君夜宸聞言不語,並不在意外人的看法。
他當年是譽京城的第一紈絝。
冇人覺得他能乾什麼正事。
隻以為他攝政王的位置,全靠有一個當皇後的妹妹。
卻不知,若不是他釜底薪,算計了先帝,現在坐上龍椅的,早已是寧王。
這纔是新帝,對他委以重任的真正原因。
“王爺,雲齊送茶來了。”門外的侍衛稟報。
“進來。”
一襲白的青年公子端著一個托盤走了進來,後跟著四個捧著糕點的子。
“雲齊拜見王爺。這是我們公子所煮之茶,名曰皎月,請王爺品嚐。”雲齊從茶壺之中,倒出一杯,奉上。
拂音館主雲榛,有三絕,名冠天下。
其一,便是茶絕。
不知多文人雅士,不遠千裡,就為了來拂音館喝一口茶。
若能喝到雲榛親自煮的茶,那都夠吹幾年了。
雲榛很親自手。
但每一次鑒寶會,他都會以此招待貴賓。
品茶鑒寶,人生一大雅事。
君夜宸懶懶地拿起茶杯。茶葉雪白,宛若皎皎明月,香氣襲人,一看就不是凡品。
但尚未等他品嚐,門外就傳來穆天寶的嚷嚷。
“君夜宸,你快看看本爺的字帖!讓我進去!”
門外的侍衛冷言喝道,“大膽!竟敢直呼王爺名諱。”
君夜宸深頭疼,微微吹拂了一口熱茶,道,“讓他進來。”
穆天寶就像一個好鬥的公,雄赳赳氣昂昂的走了進來,看著君夜宸,眼神不太友好,“你要是敢說本爺的字帖不是第一,就是公報私仇!故意針對我!”
和他一同來的,是三個捧著寶的婢。
鑒寶評選,並非誰一言決定,先遴選出最優的三個珍品。
再由拂音館主和每一位金冠得主,在三個珍品之中投票。
君夜宸,是鑒寶會第一任金冠得主,有投票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