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逸南下了自己的鞋,這再對林笙音說道:「你穿我的。」
看著放在自己麵前的那雙男士拖鞋,林笙音眨了兩下眸,再抬眸看著靳逸南,問道:「那拖鞋給了我,小叔叔你穿什麼?」
「你穿吧。」靳逸南也沒有多說什麼。
「哦,好吧。」既然靳逸南都這麼說了,那林笙音也沒有再說什麼了,這便乖乖將自己的小腳丫塞進了他的大拖鞋裡。
正準備走的時候,林笙音卻又想到了另外一件事,看著靳逸南,這再出聲問道:「小叔叔,我們今晚是就住在這裡了嗎?」
靳逸南看了看外麵還下著的瓢潑大雨,這便淡淡的開口道:「外麵的雨還很大,讓韓西揚來接我們,也要一個多小時了,這一來一回的,回去都半夜了,不如在這裡住一宿,反正明天也是週末,也不用急著上班。」
聽到靳逸南的話,林苼音這便點了點頭,「好,那我先回屋了。」
「嗯。」
回到房間後,吹完頭,把靳逸南的襯穿好,靳逸南這便準備過去還吹風機。
一方麵是為了還吹風機,另一方麵,也是想讓靳逸南解決的困難。
林苼音走過去,再次開啟了靳逸南的門走了進去,吹風機遞給他,「小叔叔,給你。」
「嗯。」接過吹風機,靳逸南倒也沒有再說話了。
隻是,眼神卻時不時的掃視著林苼音。
靳逸南的襯對林苼音而言,完全是超短,那修長的大白就這麼-在空氣中,腳上還塞著一雙大拖鞋,看上去也有些略顯稽。
「還有事?」看到林苼音還沒有走,靳逸南出聲問道。
「小叔叔,我了~」林苼音有些委屈的看著他,再這般開口。
「了?然後呢?」聞言,靳逸南的眉頭微微了,淡淡的出聲問了一句。
「嗬嗬……你煮東西給我吃好不好?」林苼音討好似的沖著靳逸南乾笑了兩聲。
靳逸南的廚藝,林苼音可是知道的啊,簡直不能用好吃來形容,是太好吃!
但靳逸南卻是一點兒也不給麵子,自顧自的看著自己的手機,淡淡的丟出一句話,「想吃自己煮。」
聽到他的話,林苼音的小臉兒瞬間就垮了下來,走了過去,有些可憐兮兮的扯了扯靳逸南的袖,「小叔叔,我的廚藝你又不是不知道~那煮的東西本就不能吃啊,我是真的了,好好,你就行行好嘛。」
一邊說,林苼音還一邊眨著自己那雙明亮的眼眸,扮著可憐。
靳逸南本想無於衷的,但聽到林苼音的話,又怎麼可能真的做到無於衷。
對於林苼音的賣萌扮可憐,靳逸南向來是沒有什麼免疫力的。
以前如此,現在也不例外。
沉了沉臉,靳逸南沒有說話,這便放下手機從床上走了下來,然後朝著門口走去。
「噢耶!謝謝小叔叔。」見狀,林苼音立刻就揚笑了起來。
不過他卻也瞧見了靳逸南那赤-著的腳。
五年前,一夜情謎。五年後,看到照片里跟自己一模一樣的龍鳳萌娃,江煜城的心都要化掉了。「五千萬,孩子歸我,錢歸你。」男人獨斷霸道。呆萌女娃:「爹地賺錢不就是給媽咪和我們花的嗎?」腹黑男娃:「而且爹地以後的財產都是我們的。」左欣欣:幹得漂亮!江煜城:……
大學時,阮云喬一直覺得她和李硯只有兩分熟。學校里他是女粉萬千、拿獎無數的優秀學生,而她是風評奇差、天天跑劇組的浪蕩學渣。天差地別,毫無交集。那僅剩的兩分熟只在于——門一關、窗簾一拉,好學生像只惡犬要吞人的時候。…
【追妻追不到/男二上位/暗戀/和前任的大佬兄弟HE了】 【放浪形骸拽b天之驕子x規規矩矩溫軟甜妹】 霍音明眸皓齒,性格溫軟,上大學後,卻屢遭排擠。 林珩出現了,他細緻體貼,溫柔寬慰。 霍音跟林珩一在一起就是兩年。 某天突然撞見,原來他的溫和有禮,能給她,也能隨隨便便給別人。 那天,首都暴雪,雪絮像是要吞沒城市,霍音高燒到有些想媽媽。 撥不通媽媽的電話,也撥不通正在照顧生病學妹的林珩的電話。 風號雪舞,她發去了分手的消息。 林珩社交圈子很廣。 一場闊少聚會,霍音跟著林珩,第一次見到了程嘉讓。 人人都說A大醫學院高材生程嘉讓桀驁不馴,放浪形骸。 傳聞他被人挑釁到城南飆車,對方操作不慎雙手脫臼,只他絲毫不慌,倚著欄杆慢條斯理抽了口煙,順手給人接上。 是個叛道離經的浪子。 那天夜場紙醉金迷,他叼一根煙,冷白皮、狹長眼,英氣逼人,眼神疏冷。 林珩的打火機在霍音包裡,隨口讓她幫程嘉讓點煙。 場子裡燈暗了一瞬,越過打火機濃燃的火光,霍音對上男人疏離的眼,耳邊是很隨意的一聲“謝了”。 聚會還沒結束,就听見有人竊語—— “那個霍音在讓哥面前晃什麼晃啊。” “人家讓哥都不正眼瞧她。” 分手的暴雪夜,程嘉讓邀請霍音上他的車。 男人哂笑一聲,睨她: “分手了?” 霍音臉上困窘發紅,一時無言。 後來,以林珩為首的朋友們幾次約不上程嘉讓,一齊找上門去。 保姆開門的那刻,恰好可以看見沙發上,他們不可一世從不服軟的程大少爺將小姑娘抱在腿上,溫聲哄著—— “誰跟他們玩兒啊。” “阿音說不去,我就不去。” 眾人:! ! ! 林珩:? ? ?
唐璃第一次見程紹堂,是在大一入學宿舍裡。 舍友家境不俗,與她天壤之別,他是她舍友的表哥。 立在窗邊聽舍友抱怨,百無聊賴擺弄桌上馬克杯的男人,懶散抬眸,窗外陽光灑在他黑色發絲之上,格外令人心動。 唐璃低聲道:“這是我的馬克杯。” 下一瞬,他指骨分明的長指放下杯子,慢條斯理道:“抱歉。”後來那個馬克杯,她用了很多很多年。大學兼職,唐璃站在碩大廣場中.央賣花,十元一束,都是她親手包紮。那天下了點兒小雨,她單薄的襯衫被打濕,路人行色匆匆,對她視而不見。凍到牙齒發顫時,修長的手指映入她眼簾,在涼風密雨中,塞給她一把傘。 她說不要,他便拿走她一束向日葵作為交換。唐璃在人影憧憧中抬眸,看見他肩寬腿長的背影,以及——另一位撐著傘等他的女人,身材妙曼,唇紅齒白。她接過了那束向日葵。他們談了一場地下戀,歷經十月,在萬物生長的初春開始,大雪紛飛的隆冬結束。分手後他再也沒能聯繫到她,於是在某次家族晚宴裡,旁敲側擊地問了問表妹。表妹說:“表哥你是在說唐璃嗎?她轉了專業,還轉了宿舍,聽說下學期要去國外做交換生,歷時兩年。”程紹堂一言不發,心臟如同被人悶聲一錘,饒是他表面偽裝得再好再無恙,夜深人靜時不由得思索——她是真的不要他了。一別數年再重逢,他高高在上貴為甲方,她明艷得體身為乙方人影錯動中匆匆一眼,視線交錯,點頭問好,心中各有千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