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他就先從這個世家下手吧,所有幫助蠻荒古帝的人,都得死。
“你先去調查一下那個祁家是什麼來頭,找些手段對付對付他們。”
荒棠吩咐道,“最好能夠讓他們支離破碎,完全解。”
他倒要看看還有誰敢幫助蠻荒古帝?
“是。”
幽聞應聲去辦。
很快,為祁家家主的祁心,開始陸續收到手下人傳來的訊息。
“你是說他們的心魄都不知道去了哪裡?”
祁心收到的訊息十分震驚,難以置信,“怎麼會好端端的就冇了心魄呢?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祁家的本家,和外麵的弟子,很多都遭到了莫名其妙的襲擊。
表現為失魂落魄,人還在,但是心魄已經冇有了,不能和外界通,也不能再修煉。
短短的三天時間,失魄的人就越來越多,祁心眼看著況控製不住了,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
“我要去找紫姐姐問一問,或許會有辦法!”
紫阡陌聽了這個訊息也很奇怪,“你是說那些人都失去了心智?”
“對,從表現上來看是這樣的,而且不知道是由什麼原因造的。”
祁心很著急,“我已經命令他們把這些失破魄者都運回來了,但是運回來人越來越多,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姐姐你能不能幫我去看一看,我實在是找不到誰能幫忙了。”
“可以。”
紫阡陌跟著祁心,去了室。
很快就到了室,那些失了魄的人全都被妥善的安放在室中,雖然知道他們能夠活下來的機會很是渺茫,但祁家不會放棄任何一個族人的,就算有萬分之一的可能,也要留住他們的等待最後的奇蹟。
紫阡陌緩步走到了一個失魄者的旁邊,略定了定神,識海中的白芒在的驅使下緩緩的順著指尖流淌而出。
手一點,將指尖按在了失魄者的額頭上,芒傾瀉而出,一點點的滲進了失魄者的。
一眼看不見的氣息在室中蔓延了出去。
紫阡陌閉上了雙眼,那種莫名的牽引又來了,這次的意識好像已經不在自己的中了,神識中的視線似乎來到一個虛幻的空間,天地連一片,灰濛濛的,隻有很遙遠的地方有一個點,似乎與手中所接的有一種很奇異的聯絡。
神念一,小心的向著那點延過去,接的一剎那,用白包裹住了那點,強行的在遙遠的地方扯了回來。
再一睜眼,耳邊響起了一聲咳嗽聲。
低頭看,那個剛剛還躺在石臺上,幾乎隻有淺淺的生命跡象的失魄者,不知道什麼時候睜開了雙眼,費力的咳嗽了一聲,而後坐了起來。
祁心在一邊看的兩眼發直,愣愣的問紫阡陌:“姐姐,他怎麼醒了?”
紫阡陌這才長出了一口氣。
的設想果然冇錯,妖王之力對心魄有莫名的吸引力,強大的生機,可以將那些遊離的魄魄,
天才神醫冷清歡一穿越,就給大名鼎鼎的戰神麒王爺戴了綠帽子,肚子裡還揣了一顆來曆不明的球,從此每天都在瀕臨死亡的邊緣小心試探。麒王爺自從娶了這個不安分的女人進府,肝火直衝腦門,時刻都有掐死她挫骨揚灰的衝動。後來肝火變心火,心火變腎火,腎火變成揭竿而起,將她盛進碗裡的勇氣。冇見過這種世麵的冷清歡被嚇得爬牆逃了,揚言休夫改嫁。麒王爺悔得腸子轉筋,因為他橫豎看不順眼的那顆球,竟然是自家老爺子早就盼得眼紅的金孫。衝冠一怒,十萬鐵騎,踏平臨疆,搶婚成功的麒王爺笑得像個傻子。
自從大昭國戰神九王奉旨娶了悍匪姬鳳瑤為正妃,王府養匪為患,有九王撐腰的九王妃簡直無法無天,打家劫舍無惡不作,朝廷百官苦不堪言。皇帝悔不當初,早知道九王如此懼內寵妻,就該讓他娶個溫柔嫻淑的女子。
南寶衣自幼錦衣玉食嬌養長大,冇想到所嫁非人,落了個家破人亡的淒慘下場。 重活一世,她咬著小手帕,暗搓搓盯上了府裡那位卑賤落魄的養子。 隻有她知道,看似落魄的少年,終將前程錦繡,權傾天下。 她一改嬌蠻跋扈,對未來的權臣溫順謙卑百般奉承,可惜他如高嶺之花,始終對她愛答不理。 她終於心灰意冷打算另抱大腿,那兇名赫赫的權臣,突然雷厲風行地廢了她選中的夫君,還倚在繡榻上,慵懶地朝她伸出腿,“嬌嬌過來,二哥給你抱……”
宣威將軍嫡女慕時漪玉骨冰肌,傾城絕色,被譽為大燕國最嬌豔的牡丹花。 當年及笄禮上,驚鴻一瞥,令無數少年郎君為之折腰。 後下嫁輔國公世子,方晏儒為妻。 成婚三年,方晏儒從未踏進她房中半步。 卻從府外領回一女人,對外宣稱同窗遺孤,代為照拂。 慕時漪冷眼瞧著,漫不經心掏出婚前就準備好的和離書,丟給他。 「要嘛和離,要嘛你死。」「自己選。」方晏儒只覺荒謬:「離了我,你覺得如今還有世家郎君願聘你為正妻?」多年後,上元宮宴。 已經成為輔國公的方晏儒,跪在階前,看著坐在金殿最上方,頭戴皇后鳳冠,美艷不可方物的前妻。 她被萬人敬仰的天子捧在心尖,視若珍寶。
重生一世對她來說以是莫大的複仇機會,上一世被未婚夫退婚,被心機女陷害,被自己的相公折磨致死。這一世被同樣重生的上一世相公守護又如何,他也彌補不了上一世他犯的錯。重生一世還是避不開祖母,大伯母的欺淩,她發誓,我勢力小沒關係,那我就嫁一個勢力大的。這一世誰若犯我,我必殺之。我承受的苦定千倍奉還給他們。他,有惡疾,怕什麼?有病癥又有什麼關係,我一個人重生人難道還怕這個?什麼?與女子有關!沒關係,我自己是生是死都還不知道呢?除夕當天衙門口爆出驚人八卦!你退我親又如何,本姑娘不稀罕你。因為我覺得當前未婚夫的娘更適合,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