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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園》 第3章 曠野(四)

非但李旭,徐大眼的臉也紅到了腳後跟兒。利用霫人對蜀錦價格不瞭解的機會大換銀子,這主意完全出自他一人之手,李旭純屬依計而行,本不應該負任何責任。按中原的銀子與銅錢的比價,他與李旭賣的蜀錦利潤足有十幾倍。以三倍漲價者爲惡,若是知道面前兩個人賺了那麼多,豈不當場要把李旭死?

徐大眼紅著臉上前一步,剛想站出來把所有錯誤攬在一個人上,卻見那晴姨輕輕點了點藍衫的額頭,笑著數落道:“他們千里迢迢而來,一路上艱險異常。甭說是賺兩倍,就是賺十倍,也是應得的收益。如果做生意不賺錢,人家還來咱部落做什麼?”

聞此言,兩個年如蒙大赦般鬆了口氣,,把激的目投向了晴姨。婦卻歉然地對他們笑了笑,彷彿在承認是自己多給他們添了麻煩。然後打開氈包的一個小櫃子,逐一解出數個銀鈴,按與同樣的價格支付了蜀錦費用。

“不,不要這麼多了?”李旭了把額頭上的汗,真誠地說道。人貴在知足,自己第一次出塞,路上雖然了些磨難,收穫卻是預想的十幾倍。這個結果已經令他非常滿足,不想給眼前幾個人留下貪得無厭的印象。

“拿著吧,如果不是需要錢用,誰會在冬天來臨時還跑這麼遠的路呢?”晴姨非常通達理地說道,看看李旭紅紅的面孔,笑了笑,反倒開始低聲安起他來:“做生意不比讀書,不能不起心腸。看你這個樣子,肯定是第一次跑買賣。慢慢適應,習慣了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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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李旭輕輕點頭。接雖然不多,眼前這個子卻如家中長輩般讓他心裡到很親切。想想自己還要在霫部逗留一段時間,有的是機會還這個人。所以激地衝婦人笑了笑,把銀鈴仔細地收進了腰間的錢袋。

有了蜀錦,的心思立刻集中到了服上。看看天已黑,徐、李二人趕告辭。婦也不多留二人久座,一手挽著一個,起送了出來。

“難得有中原人來我們部落,今天說了好一會家鄉話,心裡舒暢得很呢!”臨別之前,婦看了看頭頂穹廬般的天空,聲說道。

“晴姨若是喜歡,明天他們收了攤子,我再把他們帶來飲茶可好?”黃衫食髓知味,帶著幾分祈求的口吻詢問。

“他們明天收了攤,應該整理回中原的行裝了吧!”晴姨想了想,把探詢的目看向了徐、李二人。

“如果族長大人準許,我們可能會留在部落裡過冬!”李旭誠實地回答。如果有機會,他願意在力所能及範圍爲眼前婦做些能令對方開心的事。爲了今天幾次替自己解圍,也爲了再次領略喝茶時那種韻味。

“李旭,你,你真的要留下?”藍衫第一個跳了起來,拉著李旭的手臂問道。這個漢家伢子貪婪是貪婪了些,靦腆是靦腆了些。但按照晴姨給的解釋,他做了一切都事出有因。包括那天夜裡溜走,在晴姨口中,都是中原人中君子纔會做的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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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在帳篷中會發生什麼?自己也不懂。第一次學大人的行爲就出師不利,懊惱固然懊惱,心中對李旭的好奇心反而更勝。眼前這個漢人伢子和族中日日追著自己的年很不一樣,區別在哪裡,自己也迷迷糊糊。只覺得如果李旭多留一天,就可以多挖掘到許多樂趣。

“我,我還沒跟族長大人提及此事,不知道他是否允許!”李旭的胳膊被拉慣了,多也有了經驗,不再像第一次那樣到害。想了想,給出了一個很認真的答案。

“你能留下來,父親和長老們高興還來不及!”藍衫一開心,裡留不下任何。突厥人以狼爲圖騰,擁有一頭狼爲同伴,特別是罕見的狼,如金灰或者銀灰,會被視爲好運的象徵。霫族目前依附於突厥,雖然以天鵝爲圖騰,信仰上也到了突厥人很大影響。族長和幾個長老連日來想的就是如何讓小狼甘羅多留在部落些日子,一直沒機會跟李旭提,卻沒想到李旭自己打算留在部落裡過冬。

“好吧 ,明天我親手做幾樣小菜,請你們的父親和你們的朋友來吃!”見開心的模樣,晴姨抿著笑了笑,雙目流波,彷彿瞬間年青了二十幾歲。

當年,自己也與眼前般心無纖塵,而當日那個年,木吶之比李旭有過之而無不及。還有自己的哥哥,比眼前這個徐世績的人還聰明,目還明亮。

二十多年過去了,一切卻宛如就發生在昨天。

注1:此描寫煮茶場景,參見唐代人陸羽寫的《茶經》。爲對比中原文化與草原文化的差異,略做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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