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是去搶婚的水晶帝宮
一個傭人拿著一瓶酒準備上樓,正好見了俞禮。
見到俞禮,傭人微微點了下頭。
墨夜霆不在,夏小汐也去參加婚禮了,誰會要酒?不對,家裡還有宮宇宸!
「小爺要的酒?」
「是,這是小爺要我拿去他的臥室的。」傭人回答說。
俞禮覺得奇怪,大早晨的,喝什麼酒呢?而且,好像從早上到現在,一直沒能見到宮宇宸。
「我來吧。」俞禮從傭人的手裡把酒接了過來,進了電梯,上三樓,直接去了宮宇宸的房間。
宮宇宸坐在地上,螢幕上顯示的是遊戲畫麵,他的旁邊倒著幾個酒瓶,已經喝了三瓶啤酒了,覺得喝啤酒沒意思,這才讓傭人去換了紅酒。
「叩叩叩——」
「進來!」宮宇宸吼了一聲。
俞禮拿著酒走了進去,看見宮宇宸這個樣子吃了一驚,「小爺,您這是怎麼了?」
宮宇宸瞄了俞禮一眼,「酒放下,出去,我沒事。」
俞禮沒有把酒放下,「小爺,爺不允許您喝這麼多酒的,明天爺就回來了,如果他知道您喝這麼多酒……」
「拿走,拿走,拿走!」
宮宇宸一邊吼著一邊擺著手,就知道俞禮會把自己的舅舅搬出來的!
俞禮嘆了口氣,興許隻是因為工作力比較大,所以想消遣一下罷了。
「那小爺,我把酒放下了,您喝完就不要喝了,喝多了傷。」俞禮把酒放下,便默默退出了房間。
宮宇宸把酒拿過來,咕咚咕咚灌了兩口,紅的順著他的角流淌下來。
一想到今天夏小汐是去搶婚的,他的心就沒命地疼起來。
沒錯,夏小汐說,今天的計劃是去搶親,當眾搶親。
這是對夏依依最好的報復,也是奪回南風唯一的機會。
現在仍舊想著搶回南風。
這是宮宇宸最心痛的地方。
他喜歡五年了。
五年前,宮宇宸在遊戲裡認識了夏小汐,雖然誰也沒見過誰,可兩個人在遊戲世界裡十分默契,最後還在遊戲裡結了婚。
整整兩年的時間裡,兩個人一直隔著空間玩遊戲。
宮宇宸也很奇怪,明知道夏小汐是有一個青梅竹馬的男朋友的,明知道不太可能,可他還是提出了見麵。
夏小汐同意了。
夏小汐詫異地發現自己竟然和一個大明星玩遊戲玩了兩年,可能是在遊戲裡太了,無話不談,見了麵,兩個人也是如此。
南風很乖,從不會陪夏小汐玩遊戲,也經常勸說夏小汐不要太癡迷遊戲,可夏小汐不聽。
於是,宮宇宸就經常陪著夏小汐玩遊戲,可宮宇宸知道,夏小汐一直把自己當哥們。
哪怕當哥們,他也樂意。
事實證明,陪伴是最長的告白,他終於把機會等來了,南風和夏依依上了床,夏小汐崩潰,找到了宮宇宸。
宮宇宸提出幫助夏小汐死夏依依和南風,借著酒勁兒,他甚至提出和夏小汐去登記。
那一刻,他是清醒的,因為他沒有膽量告白,畢竟兩個人太了,到哪怕說一句「我喜歡你」對方都覺得是在開玩笑。
可到最後,竟然搞了這麼一出烏龍事件!
宮宇宸怎麼能不痛心呢!
此時此刻,夏小汐正在江南酒店裡實施著的搶婚大計。
南風已經穿好了新郎的西裝,黑的筆西裝,讓他顯得了不,拔的姿站在窗前,臉上沒有一笑容。
如果今天的新娘子不是夏依依,而是夏小汐,說不定他就不會是這副模樣了。
過了今天,他和夏小汐的份徹底定格,他會為的妹夫,從此和再無瓜葛。
「叩叩——」
敲門的聲音把南風的思緒拉了回來,南風走到了門前開啟了房門,一個人直接鑽了進來,並將門鎖上了。
「小汐!」
南風詫異地盯著夏小汐,「你怎麼進來的?!」
「你以為不給我請柬,我就進不來嗎?」夏小汐得意洋洋地看著南風。
曾經幻想過無數南風穿新郎裝的樣子,今天終於見到了,比想象中還要帥氣。
「小汐,不要胡鬧了,讓你爸爸看見,你又不了一頓打,快,我送你離開。」說著南風就準備開門。
夏小汐靠在門上,死活不讓開,「南風,你我嗎?」
這樣的一個問題著實讓南風犯了難。
「小汐……」
「我就問你,不我,南風,你不我?」夏小汐一改平時的弔兒郎當,表異常認真。
南風垂下頭去,默默地轉走到了窗前。
夏小汐急忙追了過去,「我問你話呢,你不我?」
南風仍舊保持沉默。
夏小汐深吸一口氣,「好,這個問題我先來回答你,南風,我很你,雖然我很跟你說,也經常欺負你,但是,直到發現你和夏依依上床的時候,我才發現我有多你。」
「小汐……」
「那件事發生之後,別看我一直在鬧你,在吼你,在罵你,可沒有人的時候,我也在想,如果我可以早一點兒把子給你,會不會結局不一樣?」
說到這裡,夏小汐的眼睛蒙上了一層霧氣。
南風看著夏小汐淚眼汪汪,心沒命地疼著,他從沒有看見夏小汐掉過眼淚,除了——裝哭。
夏小汐了鼻子,「我不會再鬧了,如果你覺得我是在鬧,那也是最後一次,南風,」夏小汐抬起頭來,「你我嗎?」
「我當然你,小汐,可是……」
夏小汐直接捂住了南風的,製止他說下去,「隻要你我就夠了,我們走吧,南風,你這輩子都是為了別人活著,為了自己活一次,好不好?」
南風的眉劇烈地抖著,是啊,他從小就是個聽話的乖乖BOY,好像一直在為別人活著。
「為了我們的,不顧一次,就一次,好不好?」
「小汐……」
南風的心在做著劇烈的掙紮。
他是夏小汐的,他十分確定,二十二年啊,他守護了二十二年,為了,他什麼都可以去做。
他們曾經那麼多的海誓山盟,那麼多的甜言語,他怎麼可以拋棄,為別人的新郎呢?
「跟我走吧,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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