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認我做乾媽
車子一路開到了醫院,醫護人員推著千凝往急救室去,墨霆琛跟在後麵,被攔在了門外。
這一次,淩霄是來踩威廉的據點的,但是威廉做生意不認淩霄,隻認墨霆琛,墨霆琛就出了這次任務。
墨霆琛本以為把千凝放在賈萱的家裡不會有事的,誰知道淩霄發現威廉的人武裝太多,擔心墨霆琛出事,就想利用千凝來帶走墨霆琛。
又哪裡知道,千凝會那麼剛剛好的衝上來擋了子彈。
現在威廉抓住了,淩霄還要跟費城這邊的警方周旋,king組織的人都在忙,空的走廊裡,隻有墨霆琛一個人,和上麵亮著的鮮紅的「手中」三個字。
今天賈萱說,千凝不承認他是男朋友,墨霆琛其實是不太開心的,他是個很小氣的人,可是為了千凝的安全,一忍再忍。
他知道害,知道膽子小,知道猶猶豫豫,所以從不迫。
千凝忽然衝進包廂囂著是他的朋友的時候,墨霆琛愣了一秒,心撥雲見日的高興。
那個孩喊著「這是我男人」的時候,像個氣勢洶洶的俠,拔刀攔路,英姿。
他很高興,千凝第一次這樣明正大的說出來,是自己的朋友,至不再躲藏,不再猶豫,不再畏首畏尾。
那一刻,他恨不得把吃拆腹,如果不是包廂裡人滿為患,他一定把在下好好親吻一番,嘗嘗那張能喊出「這是我男人」這種話的小,今天是不是格外香甜。
所以他說,其他的,回去再說。
他推著想讓,也確實了,可是這個傻丫頭,為什麼又跑回來,站在他後擋了子彈。
千凝半邊子都是鮮的倒在他懷裡的時候,墨霆琛覺得自己的呼吸都要停了,他拚了命的告訴自己沒事的,隻是打中了肩膀,不會有事的。
可是有時候,腦子明白是一回事,心裡擔心又是另外一回事。
現在千凝躺在急救室取子彈,墨霆琛覺得,那顆子彈好像也擊中了他,讓他的心臟一陣陣的痛。
半個小時後,急救室的燈滅了,醫生剛剛走出來,墨霆琛就站起來衝到醫生麵前,語氣十分急切:「怎麼樣了?」
金髮碧眼的醫生看了一眼眼前狼狽的男人,說道:「這位小姐沒事,隻是失過多昏迷了,明天就可以醒過來。」
墨霆琛聽到這句話,仍然沒有毫的放鬆,他跟著護士去了病房。
千凝原本隻穿了一件,現在護士給換上了病號服,這個平日裡活蹦跳的孩安安靜靜的躺在病床上,臉蒼白,也蒼白。
墨霆琛坐在病床邊,握著的小手,上的跡已經清理乾淨了,可是滿是倒下的模樣,像是刻在了墨霆琛的腦海中,揮之不去。
翌日,千凝悠悠轉醒的時候,了手,到了一片茸茸的東西。
偏頭看過去,墨霆琛趴在的病床邊,睡的正,稜角分明的五,睫纖長濃,睡著的時候安靜的像話裡的王子。
千凝的手有些麻,了,墨霆琛就醒了,對上清澈的眼眸,驚喜的說道:「阿凝?你醒了?」
千凝點點頭,覺得自己無力又虛弱,笑了笑,說道:「是啊,我沒事,別擔心。」
千凝想坐起來,墨霆琛立刻去扶,幫在背後墊了枕頭,坐在的床邊,問道:「現在覺怎麼樣?還有哪裡不舒服嗎?」
千凝搖搖頭,說道:「沒有,就是有點頭暈。」
「你失過多,要補一補。」墨霆琛說道。
千凝點點頭,沒說話。
墨霆琛忽然問道:「阿凝,好端端的,你跑去那裡做什麼?」
千凝一愣,本能的想要逃避,轉而想起賈萱的話,說,有些話,說出來對方纔會知道。
千凝笑了笑,頭一次,出這種溫潤又放鬆的笑容,的小手過去,猶豫著覆上墨霆琛的大手,墨霆琛翻了個手心,握住了的手,問道:「怎麼了?」
「我跑過去,想告訴你,我對你,和你對我,是一樣的。」千凝磕磕的說道。
活了兩輩子,都沒表白過,懵懵懂懂喜歡蕭文淵的時候,也隻是拚了命的沖在前麵完任務,從來沒說話喜歡二字。
那個時候,也以為,有些話心知肚明就足夠了,哪知道蕭文淵和想的不是一碼事呢?
現在突然想跟墨霆琛表白了,一下子不知道該從何說起,更不知道該如何說出口。
當初墨霆琛是怎麼跟表白的來著?
哦,對了。
他永遠像個天生的王者,永遠勝券在握,堂而皇之的走進的房間,告訴他喜歡。
可是到千凝表白,慫了,不會,也沒人教過。
所以隻能尷尬的紅著臉,結結的說,對墨霆琛,和墨霆琛對,是一樣的。
這樣說,應該很明白了吧。
然而墨霆琛愣了愣,說道:「阿凝,什麼一樣的?」
千凝也愣了,憋紅了臉,也不知道怎麼說,好像蹦出那兩個字,就是上了刑場一樣。
墨霆琛笑著的頭,說道:「沒事,你先想,我去給你買吃的。」
千凝急了,抓住墨霆琛的袖子不讓他走,急得小臉通紅,口而出:「我想說,我喜歡你的,和你喜歡我一樣!」
墨霆琛含笑的眼眸看著,眼神明亮如費城清晨的朝,他過的小臉,聲音低沉而魅:「阿凝,我知道的。」
他知道的,跟千凝兜兜轉轉這麼久,如果還看不的,墨霆琛也算是白活了。
他的阿凝,一向孤獨而強大,拚了命的往前走,往上爬,像是後麵有死神的鐮刀追趕。
可是偏偏倔強的很,不要別人的幫助,不要別人的信任,什麼都不要,卻獨獨依賴他。
看著他的眼神,他知道的,所以他不著急,也願意等著把事解決完,告訴他的那一天。
隻是沒想到,千凝忽然這樣直接,這樣不加掩飾,這樣急切的告訴他,喜歡他。
這句話,可比昨晚那句「這是我男人」有衝擊力的多,即使墨霆琛早早的知道千凝的心意,仍然比不上親口說出來的歡喜。
他低下頭,吻住那抹有些蒼白的瓣,明明是在醫院裡,可是墨霆琛的鼻尖沒有毫消毒水的氣味,他到的,隻有懷裡的孩。
千凝也難得的,揪著墨霆琛的領,微微仰著頭,承著這個來勢洶洶的吻。
好像說的話,確確實實讓墨霆琛很高興了,而這男人表達緒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吻。
一個霸道的,纏綿的,又似水的吻。
良久,千凝推了推墨霆琛,聲音細的打了退堂鼓:「我……我頭暈……」
墨霆琛低低的笑了,即使被打斷了,仍然心很好,他手了千凝的碎發,說道:「躺一會,我去買好吃的給你。」
千凝乖巧的點頭,墨霆琛扶著躺下,轉出了病房。
墨霆琛剛走出醫院,淩霄迎麵走過來,墨霆琛的臉一下子冷下來,待淩霄走近了,墨霆琛揪著他的領,一拳把他打翻在地。
兩個如此高大英俊的男人在醫院門口大打出手,路人都驚呆了。
墨霆琛也隻是打了一拳,就停手了,淩霄的角迅速的淤青,躺在地上咳了兩聲,長出了一口氣,說道:「我就知道,非得挨你一頓打。」
他和墨霆琛是過命的兄弟,知道墨霆琛不會因為這件事把他怎麼樣,但是他也知道,他將千凝置於險境,墨霆琛也無法善罷甘休。
如果墨霆琛冷眼相看,那是失頂,兄弟做到頭了,如果墨霆琛大打出手,那是男人心疼自己的人,生氣憤怒。
他懷疑千凝,看不起千凝,可是千不該萬不該,不該一念之差,利用千凝,那不是男人的原則。
更何況,千凝開的那一槍,救得是淩霄,否則今天躺在病房裡的就是淩霄了。
自己乾的蠢事,合該挨這一拳。
墨霆琛出手,說道:「再有下次,就不是一拳了。」
淩霄笑了笑,扯到了角的傷,痛的直吸氣,手拉住墨霆琛的手,墨霆琛一使力,把他從地上拉起來,甩開他,說道:「過來幹嘛?」
淩霄了角,砸了咂:「下手真狠,這一拳給我打破相了。」
墨霆琛白了他一眼,說道:「廢話,過來幹嘛?」
淩霄有點尷尬的撓撓頭,問道:「小姐……怎麼樣了?」
墨霆琛又錘了淩霄一拳,說道:「還知道問?」
淩霄了肩膀,說道:「行了,還非得我負荊請罪怎麼著?」
墨霆琛往前走著,說道:「沒事了,失過多。」
淩霄鬆了口氣,說道:「沒事就好。」
墨霆琛跑了很遠才買到一份粥,打包回來的路上,淩霄猶豫了半天,說道:「阿琛,雖然把弄過來是我不對,但是這個小姐,槍法是不是有點準了?」
畢竟千凝確確實實,當著淩霄的麵,一槍打死了那個瞄準他的男人。
如果不是擔心墨霆琛出事,千凝直接衝上去擋了子彈,淩霄覺得,千凝還能打死另外一個。
墨霆琛腳步未停,也沒看淩霄,隻淡淡說了句:「所以呢?」
「所以?阿琛,一個養在深閨裡的小姑娘,哪裡來的那麼好的槍法?」淩霄下去的疑再次浮上心頭,他說道:「而且那個原本要去衛生間綁的金髮人,被打懵了堵著關在了裡麵,自己從二樓跳下去還報了警。」
墨霆琛皺了皺眉:「阿凝報的警?」
「是啊!」淩霄點點頭:「不過警察來的是時候,剛好趕上我們抓住威廉。」
墨霆琛沒說話,繼續往醫院走去,淩霄有點急,跟上去,說道:「阿琛,你聽到沒有,我……」
「淩霄,」墨霆琛站住,打斷了淩霄,盯著他的眼睛說道:「我隻說這一次,也是最後一次,阿凝是我的人,我不管你對有多懷疑,都別再想著對付,即使有一天真的站在我的對立麵,那也應該是我來置,而不是你。」
他和淩霄確實是好兄弟,也曾為了對方出生死,可是他相信,如果現在是淩霄邊的人不清不楚,墨霆琛這樣做,淩霄也會和他一樣生氣。
因為是兄弟,所以隻能生氣,能憤怒,能大打出手,但是永遠不想到勢不兩立的那一天。
墨霆琛進了電梯,看了淩霄一眼,問道:「進來嗎?」
淩霄猶豫了一下,點點頭:「來了。」
電梯到了樓上,墨霆琛拎著粥走進病房,千凝看到墨霆琛回來,高興的笑了:「你回來了。」
墨霆琛點點頭,走過去把粥放下,扶起千凝坐好,千凝的肩膀中槍,胳膊不了,墨霆琛開啟盒子,拿著勺子一勺一勺吹涼了餵給。
淩霄走進來,看著墨霆琛的背影,他認識他這麼多年了,看見的都是他殺伐決斷的那一麵,今天看著這男人小心翼翼的吹著滾燙的熱粥,熱氣繚繞間,竟全然不同往日。
淩霄心長嘆,這個千凝,真是墨霆琛命中註定的剋星。
千凝看到淩霄進來,疏離的笑了笑:「淩先生。」
淩霄微微頷首:「小姐,覺怎麼樣了?」
千凝搖搖頭:「沒傷著要害,沒事了。」
墨霆琛一個正眼都沒給淩霄,說道:「喝粥。」
千凝乖巧的轉過頭,小口的喝著墨霆琛餵過來的粥,再也沒搭理淩霄。
千凝不傻,昨晚沒想明白的事,現在也該想明白了。
昨晚那樣的況,擺明瞭不是個簡單的酒局去談生意,那是人人揣著槍要出人命的地方。
可是問淩霄地點的時候,淩霄沒有任何猶豫,沒有任何提醒的,告訴了位置。
五年前,一夜情謎。五年後,看到照片里跟自己一模一樣的龍鳳萌娃,江煜城的心都要化掉了。「五千萬,孩子歸我,錢歸你。」男人獨斷霸道。呆萌女娃:「爹地賺錢不就是給媽咪和我們花的嗎?」腹黑男娃:「而且爹地以後的財產都是我們的。」左欣欣:幹得漂亮!江煜城:……
大學時,阮云喬一直覺得她和李硯只有兩分熟。學校里他是女粉萬千、拿獎無數的優秀學生,而她是風評奇差、天天跑劇組的浪蕩學渣。天差地別,毫無交集。那僅剩的兩分熟只在于——門一關、窗簾一拉,好學生像只惡犬要吞人的時候。…
【追妻追不到/男二上位/暗戀/和前任的大佬兄弟HE了】 【放浪形骸拽b天之驕子x規規矩矩溫軟甜妹】 霍音明眸皓齒,性格溫軟,上大學後,卻屢遭排擠。 林珩出現了,他細緻體貼,溫柔寬慰。 霍音跟林珩一在一起就是兩年。 某天突然撞見,原來他的溫和有禮,能給她,也能隨隨便便給別人。 那天,首都暴雪,雪絮像是要吞沒城市,霍音高燒到有些想媽媽。 撥不通媽媽的電話,也撥不通正在照顧生病學妹的林珩的電話。 風號雪舞,她發去了分手的消息。 林珩社交圈子很廣。 一場闊少聚會,霍音跟著林珩,第一次見到了程嘉讓。 人人都說A大醫學院高材生程嘉讓桀驁不馴,放浪形骸。 傳聞他被人挑釁到城南飆車,對方操作不慎雙手脫臼,只他絲毫不慌,倚著欄杆慢條斯理抽了口煙,順手給人接上。 是個叛道離經的浪子。 那天夜場紙醉金迷,他叼一根煙,冷白皮、狹長眼,英氣逼人,眼神疏冷。 林珩的打火機在霍音包裡,隨口讓她幫程嘉讓點煙。 場子裡燈暗了一瞬,越過打火機濃燃的火光,霍音對上男人疏離的眼,耳邊是很隨意的一聲“謝了”。 聚會還沒結束,就听見有人竊語—— “那個霍音在讓哥面前晃什麼晃啊。” “人家讓哥都不正眼瞧她。” 分手的暴雪夜,程嘉讓邀請霍音上他的車。 男人哂笑一聲,睨她: “分手了?” 霍音臉上困窘發紅,一時無言。 後來,以林珩為首的朋友們幾次約不上程嘉讓,一齊找上門去。 保姆開門的那刻,恰好可以看見沙發上,他們不可一世從不服軟的程大少爺將小姑娘抱在腿上,溫聲哄著—— “誰跟他們玩兒啊。” “阿音說不去,我就不去。” 眾人:! ! ! 林珩:? ? ?
唐璃第一次見程紹堂,是在大一入學宿舍裡。 舍友家境不俗,與她天壤之別,他是她舍友的表哥。 立在窗邊聽舍友抱怨,百無聊賴擺弄桌上馬克杯的男人,懶散抬眸,窗外陽光灑在他黑色發絲之上,格外令人心動。 唐璃低聲道:“這是我的馬克杯。” 下一瞬,他指骨分明的長指放下杯子,慢條斯理道:“抱歉。”後來那個馬克杯,她用了很多很多年。大學兼職,唐璃站在碩大廣場中.央賣花,十元一束,都是她親手包紮。那天下了點兒小雨,她單薄的襯衫被打濕,路人行色匆匆,對她視而不見。凍到牙齒發顫時,修長的手指映入她眼簾,在涼風密雨中,塞給她一把傘。 她說不要,他便拿走她一束向日葵作為交換。唐璃在人影憧憧中抬眸,看見他肩寬腿長的背影,以及——另一位撐著傘等他的女人,身材妙曼,唇紅齒白。她接過了那束向日葵。他們談了一場地下戀,歷經十月,在萬物生長的初春開始,大雪紛飛的隆冬結束。分手後他再也沒能聯繫到她,於是在某次家族晚宴裡,旁敲側擊地問了問表妹。表妹說:“表哥你是在說唐璃嗎?她轉了專業,還轉了宿舍,聽說下學期要去國外做交換生,歷時兩年。”程紹堂一言不發,心臟如同被人悶聲一錘,饒是他表面偽裝得再好再無恙,夜深人靜時不由得思索——她是真的不要他了。一別數年再重逢,他高高在上貴為甲方,她明艷得體身為乙方人影錯動中匆匆一眼,視線交錯,點頭問好,心中各有千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