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李軒兩次提到他是醫生,爺孫倆自然不置可否。
可此時的譚雨薇儼然像是抓住了一救命稻草,水汪汪的大眼睛看著李軒,連忙道:”李先生,爺爺年輕的時候上過戰場,打過仗,他的病也就是在那個時候留下來的,當時本沒時間去治療,也沒有那種條件,後來條件有了,卻也已經落下了病,這些年吃了不溫補的中草藥,但也隻能暫時製。”
“先生,您既然能夠看得出爺爺的病,想必一定有辦法治療吧?”
此時的譚雨薇,眸當中褪去了冷厲,取而代之的是深切期盼。
譚雨薇明白,爺爺的病,已經持續了好幾十年,從記事開始,爺爺那痛苦的咳嗽聲就伴隨著的長,老人有多痛苦,沒人比更瞭解,譚雨薇有無數次看著譚滄江捂的手帕上跡斑斑,隻能默默流著眼淚,什麼都做不了。
踏上武道一途後,譚雨薇更是明白,這種傷,不是簡單的藥石能夠治療的,除非能夠找到一位武道大宗師,幫爺爺疏通經脈,以真氣沖刷修補五臟六腑,可是,譚家上哪找一位手段通天的武道宗師呢?
此時,譚雨薇親眼見識到了李軒神乎其技的手段,更是一眼看破了自家爺爺的傷勢,心的希之火便開始熊熊燃燒了起來。
李軒看了眼譚雨薇,沒說話。
他的心也在糾結,這個病其實很好治,單單以青榆聖手,輔以青玄氣,頃刻之間便能夠將老者的恢復,但是李軒實在不想太過招搖。
見李軒思索著什麼,譚雨薇燃起的希之火又旺盛了些,急聲道:”李先生,我們譚家雖然大本營不在千峰市,但在整個河東省,包括在省城,我們還算是有點基,能夠說得上話,先生隻要能夠治好爺爺的病,什麼要求我們都可以答應。”
“治病,不難。”
李軒頓了頓,道:”不過你們需要準備一些東西,作為藥用,等到東西湊齊送到我的寢室,過幾日我親自登門拜訪。”
既然青玄氣太玄妙,那就暫且煉丹吧,李軒笑了。
“寢室嗎。”
譚雨薇略微思忖,展一笑,”李先生,我們這段時間也在醫科大附近落腳,倒是方便許多。”
“嗯,那更好。”
李軒見冰山出笑,不由得多看了兩眼。
“那就有勞李先生了。”譚滄江畢竟是老江湖,心中翻江倒海,麵上不聲吩咐著一旁的悍青年:”小張啊,你記一下李先生的電話,待會兒把李先生送回學校寢室,認一下門兒。”
然後扭頭看著李軒,”李先生,方纔雨薇說的話,完全能夠代表老朽,以後在河東省有什麼難,盡管吩咐小張。”
李軒點頭,看錶,九點半。
李軒笑了笑,道:”老先生,我這邊打工快遲到了,就先走了。”
半小時後,一輛軍綠的牧馬人停在”濟世堂”門口,李軒拉開車門沖了進去,掐著點換上了長袍製服,剛剛好十點,他不由得鬆了口氣。
而在牧馬人裡將這一切看在眼中的小張,簡直是百思不得其解,皺著眉頭苦思冥想了半天,最終還是撥通了自家老爺子的電話,”老爺子,李先生,現在一家濟世堂的中醫診所上班。”
大學城外一棟高檔公寓,譚滄江呆呆的看著結束通話的電話,猶自不能回神。
“爺爺,怎麼了?”
譚雨薇倒了杯茶遞過來。
“那位年輕的李先生,在一家中藥集散中心打工。”譚滄江苦思冥想半響,說出了這麼一句話。
“打工?”譚雨薇也是一怔。
“他剛才說的打工快遲到,恐怕也不是什麼推之詞。”
“好怪的人。”
譚雨薇貝齒勾著紅,冷冽的俏臉上也滿是不理解。
“既然這樣,那就讓這位李先生欠咱們一個人好了。”譚滄江笑的像隻老狐貍。
“雨薇,你這樣……”
正在爺孫倆準備計劃拉攏李軒的同時,李軒也是在濟世堂裡忙上忙下,好不充實。
“小李,板譚。”
“小李,金銀花10克。”
李軒抹了把額頭上的汗,將手中的藥材歸類到一名醫師手邊,了口氣。
“小李啊,還習慣嗎?”醫師姓方,頗有些仙風道骨的味道。
“方醫師,我還行。”李軒笑了笑。
“對嘛,年輕人就該多運運,你別跟他們學,那些人都是些老油子了,咱們徐總不在的時候,就在這兒作威作福,使喚這個使喚那個,這也是沒辦法的事,畢竟徐總的工作重心不在這邊,咱這兒啊,說好聽點後勤,說不好聽的,那就是藥材儲備庫,也沒人願意多管,吃力不討好。”方醫師諄諄教誨。
李軒心中一樂,沒想到”濟世堂”還有這門道。
“我懂了方醫師。”
“懂就好,千萬別惹他們。”
李軒心中好笑,這種話從一個年過半百仙風道骨的老中醫口中說出來,李軒是怎麼想怎麼覺得有趣,不過也附和的點了點頭,不好駁了他的麵子。
一整個上午,李軒也就乾乾跑打雜的活,也沒覺得怎麼累,李軒也是鬱悶,這超人質也是有缺點的啊,不知疲憊,那不是機人了嗎。
中午飯點,李軒正準備換裝出去吃飯,後一個聲音住了他,”小李啊,你過來。”
“嗯?”
李軒扭頭,喊他的是一個材高大的男人,不到三十歲,似乎什麼趙剛,在濟世堂這個所謂的”後勤藥材倉庫”混的不錯,吃得很開。此時他後還跟著兩人,看著李軒都是滿臉笑意。
“有事嗎趙哥。”
“要去吃飯是吧?”趙剛笑瞇瞇的上前。
“對啊。”
“那什麼,小李啊,我們這兒忙,走不開,你既然出去吃,那就幫我們帶回來唄,錢我們會給你的,你看?”
李軒看了趙剛一眼,”好。”
李軒譚雨薇
重生回高二,孟聽短暫生命裏最好的一年。她這回一定要好好活。重拾跳舞的夢想。不再為了救火災裏的白眼狼妹妹毀容,保護好自己的容顏。更不會去招惹江忍,然而高二這年夏天,孟聽回去拿自己的英語書。樓梯轉角處,不良少年們聚眾抽煙。她停下腳步不敢過去。卻不期然聽見那個痞壞少年江忍笑得肆意張狂:“老子喜歡什麼樣?孟聽那樣的。”【霸王少年×國民初戀】“忍哥可別,校花那麼難追。”“老子壓上一輩子。”為她生,為她死,為她手上沾滿鮮血,為她拂去墓碑塵埃。
【外表桀骜內心溫柔大魔王x甜軟害羞憨憨笨兔子】 他是全校公認最不好惹的大魔王,桀骜難馴,卻會爲她隨身攜帶愛吃的奶糖。 她是奶甜慫軟小透明,卻致力于爲他“洗白”。 文案壹: 某天,親眼目睹賀隨將表白的女生罵哭。 衆人驚。 同天,四班的學生傳,大魔王賀隨在教室裏問他們怎麽織圍巾。 衆人更驚。 直到若幹天後,衆人瞧著壹小姑娘脖子上的圍巾十分眼熟,跟蹤之後發現大魔王捏著小姑娘的臉,壞笑著要她叫哥哥。 衆人直呼好家夥。 文案二: 無數個黑夜白天,叢念在紙上勾畫著賀隨的名字。 心意被發現的那天,賀隨用外套將她裹住,眸底沾了暖光,溫柔斂豔。 “念念,幼時匆匆壹瞥,三千五百八十壹天,我每天都在想妳。” 十年前第壹次見妳,眼裏便再裝不下旁人。 -愛意藏在單薄的紙張裏,目光所向皆是妳。 -我這個人什麽都不怕,我只怕妳不開心,不快樂。
讀書那幾年,沒人會把江槐和明霜聯系起來。明霜是校花,總是風云中心,有錢有顏,驕縱張揚。江槐是附中永遠的第一名,少年家境不佳,可生得清俊冷淡,待人克制疏離,是一等一的好學生,從來和風月不相干。只有明霜知道,他私下的模樣。…
17歲那年,向暖轉學到沈城,和分開11年已久的童年夥伴駱夏重逢。她第一眼就認出了他,而他卻早已將她遺忘。 彼時的向暖清秀內斂,並不惹眼,而駱夏卻猶如盛夏的太陽耀眼奪目,被很多女生暗戀喜歡着,向暖也成了其中之一。 只可惜,直到高三結束,她和他依然只是普通同學。 畢業前,向暖鼓起勇氣讓駱夏幫自己填了張同學錄。他在同學錄上留給她的祝願和留給別人的並無兩樣:“前程似錦。” 在駱夏眼裏,向暖沒有什麼特別,她就和學校裏的其他女孩子一樣,只是這夏日的微末一角。 多年過去,向暖和駱夏在醫院再次重逢。此時的他是外科醫生,而她成了他的病人。 向暖本以爲這個不止佔據了她整個青春的男人會和原來一樣,轉頭就會忘記她。 可是這次,駱夏卻將向暖烙印在了心底最深處。“向暖,能不能給我個機會?” 我曾偷偷擅自給過你很多機會,只是你視而不見。 後來,駱夏終於把向暖追到手。同居後的某日,駱夏在書房無意翻到向暖的高中同學錄。男人找到他寫的那頁,卻也將向暖塵封多年的祕密掀開。 那句“前程似錦”後面,寫的是屬於少女整個青春歲月的暗戀——“我偷偷把有你的夏天藏在我的每一天。” 那年求婚時,駱夏單膝跪地,鄭重認真地對向暖說:“暖暖,你願不願意,讓我成爲你的夏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