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寫書的時候,想過自己有一天會紅嗎?”安小姐問我,我坦誠地回道:“沒想過自己會紅,但想過靠寫字為生,因為寫字恐怕是我這輩子,唯一想做並願意傾盡全力去做,還會嫌自己做得不夠好的事了。”安小姐點點頭,繼續問道:“那為了謀生,你會不會違背自己的意願去寫一些東西?你知道的,畢竟迎合市場,才能掙錢。”我輕笑了聲,“其實你問的問題也是我未做自由撰稿人之前的顧慮。但曾經有人跟我說過,我是個小白,我做不了迎合他人的事,我隻會做我自己,所以就別強求自己去做自己能力之外的事了。至於謀生,我雖然希自己能靠寫字掙錢,但我寫字的真正目的並非與此,我若不能靠寫字養活自己,那就去做些其他的事吧,反正這也不妨礙我繼續寫字,所以我念大學的時候,沒有念文學院,而是上了商學院,就是為了給自己一個可以回旋的餘地。”安小姐笑道:“看來是有人在背後提點過你啊,方便說說他是誰嗎?”
安小姐話題一轉,就扯到了人的上,我微微一愣,想到剛剛那些話其實是薄羽宸在高考前對我說的,不由自主就回答道:“他呀,他是個很有主見,又很優秀的人,我總覺得他上有很多我沒有的優點。前些日子,有部很熱的電影‘大聖歸來’,其中有段臺詞,是小猴子問大聖‘大聖此去何’,大聖道‘踏南天,碎淩霄’,小猴子又問‘若一去不回’,大聖回答‘便一去不回’,他給我的就是像大聖這般的。”話說完,我發現自己的臉竟燙得厲害,才反應過來自己剛剛都說了些什麽,不覺得有些尷尬。“聽你這樣說,他的確是個很不錯的人,對你的影響也大的。”安小姐看著我,我眨眨眼,想了想,還是微微點了點頭,輕聲“嗯”了一句。
“我再問最後一個問題吧,估計也是很多讀者比較興趣的一個話題。你寫了好幾本小說,書中男各有,那你自己呢?”安小姐問到了我的問題,我沒什麽可瞞的,直接說道:“我的經曆幾乎空白,至今仍是單狗。”“那是因為還沒遇見合適的人嗎?”安小姐這樣一問,倒讓我語塞了,想來自己好像是遇見過合適的人的,但彼此錯過了,是不是就意味著二人其實並不合適呢?我不知道該如何回答,又不想細說問題,就含糊地“嗯”了一聲,應付了過去。
我走出電臺大樓時,才意識到一個問題,“安小姐讀書”的錄播是在晚上,這裏是在郊區,夜間很不好打車。我無奈地站在大樓門口,看著今夜皎潔的月亮,發起了呆。
“顧大作家真是好興致,這個時候了,還能站在這裏賞月。”乍一聽說話者的聲音,我覺有些詫異,因為這聲音像是薄羽宸的,可他不是早就走了嗎,怎麽還在這裏?我循聲看去,隻見來人正在往我這邊走,他的影逆著,我看不太清麵孔,但我還是一眼就認出,那人的確是薄羽宸。“怎麽不說話,怪我擾了你的雅興?”薄羽宸站在我麵前,高優勢,我總得抬眼看他。
離煙在人生中最倒黴的一天遇上顧墨寒。以為是天降的救星。卻冇想到遇上了趁火打劫。男人邪魅一笑:救你可以,最好以身相許。強硬拒絕,反被纏上。從此,她的生活換了畫風。傳說中禁慾高冷男神,無師自通,分分鐘化身撩妹高手。某個小女人被逗得手足無措,無所遁形。男人嘴角揚起一抹寵溺的微笑,深邃眼眸帶著蠱惑人心的吸引力,看著懷裡的小女人。“乖,我的煙兒,我隻撩你。”這輩子,隻堅持一件事,就是愛你。
被設計,餘笙睡了城中最矜貴的男人,並且打算提褲子不認人。陸西洲,家境殷實,手握重權的陸氏總裁,卻逼著走投無路的餘笙嫁給他。原因……睡了,要負責。一夕之間,餘笙從四麵楚歌的掛名大小姐搖身一變成為人人豔羨的陸少奶奶。傳言,陸少奶奶那一身嬌貴的脾氣,都是陸公子寵出來的。日常——“老公,我不喜歡這個彆墅。”“拆了,再買。”“老公,我不喜歡那個女人。”“趕走。”“老公,我不喜歡你這個老公。”“離……”陸公子摟著美嬌妻,“這個,冇得商量。”
“除了在臥室,我不讓她做任何體力活。”寧意卿在回答何為寵妻時說。 送豪宅名車奢侈品包包,這是日常寵。 陪她作天作地虐渣渣,這是基本寵。 身體力行的陪她度過每個日夜,這纔是高級寵。 重生前,她被欺、被騙、被換人生,深愛他卻不敢表白,淒慘而死。 重生後,她逆襲、虐渣、發家致富,專心愛他,從此走上人生顛峰。 她說:“寧先生,今生有你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