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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喜歡黏著你呀》 第1卷 第43章 演唱會

莫倦后來給賴可發過消息,未回,打電話,正在通話中。

聯系不上的結果就是表明,在躲自己。

他本來想去賴可家里找,可找了未必有用,事的矛盾點在哪里,起源在哪里,需要先解決這些。

賴可隔日收到一個同城快遞。

是一張演唱會門票。

距離心心念念的演唱會還有一周時間,從兩個月前開始準備,印有莫倦名字的燈牌,熒棒,連擴音都買了。

才說過要結束這場追星。

賴可這張門票,在心底發誓,最后一次。

去不去沒人知道,不直播,不帶喇叭,悄悄地去,悄悄地走。聽完最后一場演唱會,就與過去追尋莫倦腳步的自己告別。

“知知,你在家嗎?家里有沒有人啊,我想來住幾晚。”

賴可給方知有打過招呼,就簡單收拾了下東西去家。

這里距離莫倦家太近了,好像站在樓頂眺,就能到他家窗外的大海。

方知有本來要開車來接,被回絕了,坐地鐵去。

賴可就背了個包,地鐵空的,自帶冷氣。

坐在等候區,往旁邊一瞥,莫倦的照片出現在屏中。

修過的海報反而比不上真人,他容貌的更加不真實,好比羅浮宮丟失的藝品。

這是他代言的耳機,賴可買過,此時正塞在耳中,循環播放著特別的人。

“尊敬的乘客您好,列車即將達到星樂灣站,請前往枳園的乘客做好準備……”

到方知有家的地鐵有七個站,賴可找了個角落的位置,靠著護欄出神。

上了又下,陪伴到終點的只剩廣播甜音。

到站后,下地鐵又看到了路邊莫倦碩大的海報,幾乎占滿了行人的視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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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有兩名生路過,其中一人指著海報說:“姐妹,這我老公,別說我沒介紹你認識。”

另一人說:“但凡有點花生米也不至于醉這樣。”

賴可張口的反駁堵在里。

到方知有家已過了午飯時間。

“家里沒做飯,要不我給你點外賣吧?”方知有說,“你和我睡還是睡客房?”

賴可:“客房吧,怕你房間有別人。”

方知有笑罵,“哪來的別人,鬼倒是有不。”

老早就搬出來住,不和家人住一起,賴可睡這兒也不用擔心其它況。

方知有給點了外賣,靠在門邊看收拾。

“寶貝怎麼想到來我家睡了?”

賴可隨便扯了個謊,“爸媽不在家,擔心睹思人。”

方知有于回這里,賴可簡單拿帕子,隨后癱在床上一

“對了,有人磕你和騰蛇的CP。”

方知有躺邊,“三人行,我這麼個大竟然了空氣。”

賴可微博登的大號,超話消息一條條跳出來。

上次他們在火鍋店被拍到了。

磕CP的還不

賴可挑了熱度最高的帖子,親下場:【兩位單親媽媽帶寵狗去火鍋店,有問題嗎。】

方知有笑得床震,“哈哈哈哈你還真是半分面也不留,騰蛇和CP估計要心梗死。”

不其然,沖浪高手騰蛇的消息后腳就到。

【Like,你再在網上發消息,就別怪我無!!】

賴可:【拔刀吧.jgp】

騰蛇:【視頻.mvp】

賴可點開,一道充滿殺氣的聲音沖天而起。

“好大一條蟲,都、給、我、死!”

那一臉窮兇極惡的人,可不就是本人。

賴可:“???”

賴可:【拍得不錯,想給你送朵花,卻找不到你的墳[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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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昔日人如今反目仇,到底是人的扭曲還是道德的淪喪!】

【多來點多來點,我看。】

【我依稀在空氣中捕捉到了幾飄搖的紅。】

莫倦在手機后面,他們之間有來有往,且被稱為“打罵俏”的一切都落他眼中。

……

演唱會如期舉行。

在之前,方知有聽說了尚遇拍戲傷,飛渝城去了,演唱會賴可一個人去。

對參加演唱會早已輕車路,票是前三排的位置,最佳視野。

【兄弟們,今天演唱會,寶寶肯定會去,堵!】

【你們說我是帶刀……不是,帶棒棒糖和打招呼好呢,還是帶口香糖?】

【今天就讓寶寶嘗嘗社會的險惡。】

群里,老賴們謀著今天和賴可相遇。

賴可特地穿了件平常沒穿過的吊帶,頭發用卷發棒卷了小卷,妝也稍化得致,戴上口罩,保證誰都認不出。

“柚子!”

找位置途中,樂芝芝牽著男朋友拍了一下。

“果然會在這兒遇見你,可你不是說沒搶到票嗎?你真花了幾倍票價才買到票的?”

“……別人送的。”賴可說,“我這樣了你都認得出我??”

樂芝芝:“好啦,知道你今天特地打扮漂亮來見莫倦,我是誰,可能認不出?”

賴可:“……好吧。”

“那我們先走了,等會兒要不要吃個飯?”

“算了,電燈泡噠咩。”

和樂芝芝與男朋友告別,賴可找到的座位。特地來晚,人基本都坐滿了,正是要的效果。

賴可,沒看到疑似莊心心的人。

不是要來演唱會?沒來嗎?

時間一到,場館熄滅。

隨之閃亮的,是數不清的熒棒與燈匯聚的浩瀚星海,如夢似幻,在黑暗中沉沉起伏,形震撼人心的璀璨宇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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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里的熒為其中一粒星子。

臺上燈亮起。

一架鋼琴前,端坐著穿白襯衫的男人,側臉俊無暇,薄微抿,細長手指放在黑白琴鍵上,華卓越的琴聲細水般流淌。

第一句歌詞出來時,他微微抬首,朝賴可的座位方向了過來。

鼎沸人聲的轟鳴在剎那達到頂峰,直擊場館屋頂。

“莫倦!!!”

“老公我你!!!”

“我們都還在這里——”

賴可恍惚了下,這是歌名,卻是曾經說過最多的一句話。

那是幾年前的一家地下酒吧。

酒吧不大,足夠容納兩百人,衛生不如現在的干凈,酒綠闌珊卻不,并不寬敞的舞臺上,一支樂隊正在演奏。

他們只有四個人,主唱兼吉他手,鼓手,鍵盤手,貝斯。

站在最前方的主唱,一腔熱悉數揮發在歌詞中,他們的演出,帶了整家酒吧的氣氛。

男男在尖,舞里喊著后裔與Mat——Mat是他在樂隊時的名字。

那些年很苦,在酒吧的巡演本不賺錢,有時還倒錢,可他們幾年如一日,從未說過放棄。

十三四歲的賴可也跟著喊:我們都還在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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