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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綺靡》 第214章 燒傷

綺靡!

    寧禎的大嫂,很快從港城寄來了禮

    禮,還有一本雜誌,上麵是介紹半山豪宅的,十分奢華。寧禎明白了大嫂的意思,仔細讀起來。

    盛長裕回來瞧見了,問“這是看什麽?”

    “這種腕表,好像好看的。你覺得呢?”寧禎翻了一頁給他。

    外國人做的腕表廣告,講得非常詳細。

    寧禎“過些日子,就是你生日了……”

    盛長裕“你送我一點別的,不需要腕表。我已經有了懷表。和你一樣,平時握槍的手,不適合戴個重。”

    寧禎了然。

    笑著對盛長裕說“我匯一筆錢給大嫂,是我家裏給的陪嫁,大嫂在港城挑個禮。不用懷表,讓大嫂看著置辦,把難題踢給。”

    盛長裕“……”

    他去年過生日,收到了寧禎送的小蛋糕和領帶;而後又得到了的懷表,和的人。

    至於今年,他無所謂,原本也不過生日的。

    到了那一日,寧禎陪著他吃頓飯,或者辦點其他事,就很好了。

    盛長裕覺得寧禎說話時候,眼神飄忽,像是有其他想要的東西大嫂買,又不好明說,要用他的禮做借口。

    他點點頭“你大嫂選吧。發電報給,挑個貴的。”

    寧禎被逗樂,笑了起來。

    一笑就很甜,眼睛彎起來,像是小了好幾歲,有不易察覺的稚氣。

    老夫人的“病”,慢慢好了,能吃能喝能理事。

    盛長裕去了老夫人的院子,母子倆正式聊了一次。

    “姆媽要留我們在老宅住,就拿出誠意。”盛長裕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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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夫人忍著怒氣“你母親挽留你們,反而了罪過?我年紀大了,總有一日要走的。哪怕是普通門第,母親沒死也不會分家。”

    “別說這些虛套話。”盛長裕道。

    老夫人“……”

    眼可見沉,很想吵起來,又生生忍住了。

    “我們住在這裏,你不能把寧禎當個管事。替你持家,又不肯給權,讓蒜皮的小事。”盛長裕說。

    老夫人怒氣一散,心中起了十二分的警惕。

    非常懂得抓權。

    隻需要做好一件事,其他的事自然順了。

    上位者本就不可能討人喜歡,老夫人很小就明白這一點,從不慣任何人。

    隻需要自己拿住最核心的東西,其他時候就可以隨心所

    以前大帥在世時,可以穩住他,什麽都有了;如今隻需要掌權的長子聽話、財產盡握,依舊是四省最尊貴的夫人。

    老夫人不太明白,人為什麽要別人理解、護。

    就像盛長裕,他健康、已經有權,還天天為了點小事和較勁,老夫人總覺得他沒出息。

    ——偏偏這個在跟前索求認同、可能沒出息的兒子,在大帥去世後,穩定了局勢,讓老夫人繼續過好日子。

    老夫人不可能跟他談崩,故而他提到了老夫人比較在意的問題,老夫人沒有繼續撒潑。

    錢與權,才值得冷靜對待。

    “寧禎想要什麽?”

    “不是想要什麽,而是我想要什麽。我要一個能管事的夫人,你什麽機會都不給曆練不出來。”盛長裕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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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夫人不說話。

    盛長裕“總管事房十二把鑰匙,給寧禎五把。”

    老夫人“太多了,給三把。”

    “姆媽,我說了五把、而不是六把,你就應該明白,這件事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盛長裕說。

    老夫人“……這麽大的事,你得容許我考慮。”

    “您裝病這麽久,不是應該把什麽都考慮清楚了嗎?”盛長裕道,“廚房和車馬房的對牌,還是寧禎管;

    門房、庫房這些有油水的地方,您拿去籠絡其他人。總管事房的鑰匙,給寧禎五把。姆媽,後日不接完這件事,我們後日就搬家,正好是個黃道吉日。”

    老夫人沉“一下子接不了。”

    “我相信您有辦法。”盛長裕道。

    老夫人“……”

    盛長裕辦這件事,沒和寧禎商量,直接去和老夫人談了。

    談完後,他告訴寧禎做好準備。

    寧禎被他嚇一跳。

    “幸好你沒有把廚房給我讓出去。”笑著說。

    盛長裕“我記得以前徐芳渡搞鬼,兩次都是廚房上的人幫襯了你。人不能沒有幫手,你在廚房上經營了不日子,有了自己的親信,我怎可能把廚房推出去?”

    寧禎心中微微

    的事,他都記得!

    “往後我清閑了。我知道總管事房權力大、事。”寧禎笑著,下心頭的漣漪。

    盛長裕“既然住下,就要住得舒服。你放心,不出半年,會趕我們走。”

    寧禎“……”

    日子穩步朝前。

    寧禎收到了一個從港城周轉寄回來的禮,卻不是大嫂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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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開,裏麵是一份醫學英文雜誌。寧禎翻開,找到了表姐的英文名字,然後人送給孟昕良。

    還欠孟昕良一個人;當然,孟昕良也欠一個,騎馬輸給的。但一碼歸一碼。

    戴雲兮的底細,還是孟昕良幫查的。

    孟昕良接到後,翻到了寧禎折好的那一頁。

    他知道跟阿諾有關,可這些歪歪扭扭的字,他與它們相互不認識,不免焦慮又瞪眼。

    他以前在碼頭混,大字也不認識幾個。知道耍心機、鬥狠,才可以往上爬。

    後來認識了雲諾。

    雲諾從不嫌棄他,也沒有他換個差事。說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飯碗,該吃哪一碗飯,就吃哪一碗。

    隻是說,不認識字的局限很大,最多爬到一個香主的位置。如果還想要更進一步,字是必須認得的。

    可以教他。

    孟昕良本就是個很聰明的人,從小是個孤兒,一直在碼頭混飯吃。他沒有去,而是接洪門的人,爭取機會。

    他也認識幾個字,都是很簡單的。

    雲諾教他,他就願意學。那段日子,做夢都在記字。

    誇他真厲害。

    “我就沒見過學得這麽快的人,你腦子真好。你要是生在好的家庭,肯定能考個狀元。”雲諾說。

    孟昕良心中得意。

    認識了字,又教他寫字,還買了字帖給他。

    孟昕良苦練。

    哪怕到了今時今日,每晚都要練半個時辰的字。

    他寫一手漂亮的字,旁人本看不出他兒時的經曆,隻當他是家道中落。

    孟昕良看著這些英文,他必須得學“能有多難?”

    他想了想,去找聞蔚年,讓他幫襯找個英文老師。

    他邊的人,都幹不了這個。

    孟昕良去聞蔚年的小公館。

    傭人說他在樓上,孟昕良了兩聲,沒人回答,他上樓去了。

    他與聞蔚年已經混得很

    樓上主臥,他敲了敲門,沒人應答,而門沒反鎖。

    他直接進去了。

    聞蔚年剛從浴室出來,隻穿了條著上半頭發。

    看到孟昕良,他臉驟變,急忙轉回了浴室。

    而孟昕良,已經瞧見了他猙獰的傷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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