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店裏的東西,老板哪能認不出。
前天出去買香料,回來就得知琴丟了。
店裏的夥計沒挨罵,一百多金的東西,價值不菲,對於他來說也是不小的數字,能疼好久。
“這琴是我店裏失竊之,前天已經報了,你們從何而得?莫非是的?”老板神凝重的問道。
“我...我...”蔡文姬支支吾吾的,不知道如何回答,老板的犀利的目,更讓張的不知所措。
“哎哎哎..注意你措辭,你哪隻眼睛看到我們了?天化日之下,誣陷人不好吧?”,韓星河不悅的說道。
老板一時語塞,脖子氣的一鼓一鼓的,想上前來拿琴,卻被攔住了。
“為了拿回這把琴,在下與賊人戰一天,傷頗重,昨日在醫館呆了一天,醫藥費可沒花!”韓星河撇道。
老板是明人,馬上換了副臉說道:“明白明白,老夫也不是不識時務之人,這點銀兩還笑納!”
韓星河瞄了一眼,語氣平淡的說道:“老板你這是看不起誰啊,在下是缺這點錢的人麽?”
“哪裏哪裏,老夫絕無此意!”老板賠笑了幾聲。
“說來也怪,在下正想買把琴呢,那小賊就送上門了,換作別人,這琴怕是你以後都見不到咯!”
這話裏有話的,老板哪能聽不出。
馬上命人重新拿來了一把七弦琴,隻是普通品級的,不過也夠日常使用了。
“小兄弟能歸原主,老夫甚是謝,這把琴雖然不如驚風琴,但音上佳,也非俗,就贈予你了!”
韓星河微笑的上前,準備收起東西,哪知道蔡文姬突然跳出來,焦急的喊道:“你...你不能拿人家東西!這琴是我...”。
話還沒說完,韓星河和店老就一口同聲的喊到:“大人說話,小孩別!”
蔡文姬腦子嗡嗡的。
這琴是自己的,怎麽就變從別人手裏搶回來的了?
而且老板為了表示謝,又是給錢又是給東西得,完全莫名其妙。
老板是為了快點拿回琴,韓星河則是生怕說了。
趕收起東西,拉著就出了門。
一路上蔡文姬都不高興,嘟嘟喃喃的抱怨著。
“你說話啊,你憑什麽拿人家東西!”
韓星河拉到了無人的巷子,嚴肅的說道:“你讓我怎麽說?告訴人家說你的?然後把你拉去坐牢?”。
“我...”,蔡文姬腦子一片空白。
“我什麽我?我就問你,去坐牢去不去?”
“哼!人家又沒說要我坐牢...”,蔡文姬依舊道。
“老板前天就報了,現在你自己送上門,抓回去說不準還能再訛一筆,人家說東西被損壞了,或者說還丟了其他東西,到時候你賠不賠?”
韓星河的話,字字如重錘,給這小蘿莉敲的迷迷糊糊。
有道理還讓人無法反駁。
小小的事,現了社會的多樣,對於一個小孩子來說,顛覆三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