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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精神病院學斬神》 第37章 贏了神的女孩

(4, 0);

  諸神神病院。

  寬敞整潔的院子中,倪克斯抱著花瓶,正坐在搖椅上發呆。

  一個穿著白大褂的年穿過廊道,帶著幾瓶藥,走到了邊。

  "你來看我了,達納都斯,我的孩子。"倪克斯轉頭看向林七夜,角綻放出笑容。

  林七夜在旁坐下,嗯了一聲,

  "該吃藥了。"

  他將瓶中的藥倒出,仔細的分一小堆一小堆,放在倪克斯的手上。

  "乖,先把藥吃了。"  ѕᴛo𝟝𝟝.ᴄoм為您呈現最新的小說章節

  倪克斯沒有猶豫,將手中的藥一口吞下,然後注視著林七夜,眼中滿是慈

  "達納都斯,你似乎有心事?"

  林七夜一怔,他沒想到倪克斯這個神病人竟然能一眼看穿他的狀態,猶豫片刻之後,他點了點頭。(5,0);

  "算是吧。"

  "有什麼我能幫你的嗎?"

  "很憾,這個事你幫不了我。"林七夜搖頭。

  自己離家出走,獨自心傷這種事,怎麼可能是外人能幫的了的?

  倪克斯有些沮喪,接著,像是想到了什麼,開口道:

  "既然這樣,達納都斯,我送給你一個禮。"

  "禮?"林七夜一愣。

  "對,我把我的手鐲送給你,以後你就把它戴在邊,就能……"倪克斯手在自己手腕上……

  又

  低頭看著自己禿禿的手腕,哪裡還有手鐲?

  "我的手鐲……我的手鐲呢?"

  林七夜:……

  果然,倪克斯病的不輕啊!(5,0);

  倪克斯歪著腦袋,皺著眉頭,似乎在思考著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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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林七夜準備起離開的時候,倪克斯突然開口:"我想起來了。"

  "你想起來什麼了?"

  "我的手鐲被人贏走了。"

  "贏走了?"林七夜一愣,想了想,似乎沒在哪個神話里看到過手鐲的故事,"是哪位神贏走的?"

  "不是神。"倪克斯搖頭,指了指林七夜,"和你一樣。"

  "和我一樣……也是你的孩子?"林七夜試圖以倪克斯的思路來思考問題。

  "不是,和你一樣,也穿著這件白服。"

  林七夜的瞳孔收,眉頭皺起。

  "你是說,在我之前,還有人穿著這件服進你的房間,贏走了你的手鐲?"(5,0);

  倪克斯點頭。

  林七夜的表逐漸嚴肅起來。

  無意之間,他竟然從倪克斯的口中得到了如此重要的信息。

  從的表述來看,在自己敲開這座神病院大門,放出倪克斯之前,應該還有一個人來過這裡,而且也打開了倪克斯的那扇門!

  自己……並不是這裡唯一的主人?

  可這病院明明就在自己的腦海里,怎麼會有別人進來?

  林七夜突然想到,自己第一次做關於敲神病院大門的夢,是在五年之前……

  五年前,它就這麼突兀的,神的,來到了自己的夢境。

  難道說……在五年前,自己夢到病院之前,這裡還有別人存在?

  想到這,林七夜立馬坐了回去,鄭重的開口:"是怎麼把你的手鐲贏走的?"

  倪克斯回憶了一會,開口道:"說,要和我比賽,如果我贏了,就把我的孩子還給我,如果我輸了,就要把我的手鐲給。"(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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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們比了什麼?"

  倪克斯的中緩緩吐出兩個字:"造。"

  "造?最後你輸了?這怎麼可能?"林七夜眼中滿是驚訝,"你可是黑夜神,創造世界的五位神明之一,你怎麼可能輸給別人?"

  "我不知道,但我確實輸了。"倪克斯搖頭。

  "你還記得的樣貌嗎?"

  "記得,當時好像只有十二三歲,黑的長頭髮,很漂亮,這裡還有個奇怪的圖案。"倪克斯指了指手背。

  "一個十二三歲的小孩,在造上贏了你?"林七夜眼珠子都要瞪掉了,"就算你現在神格損,也不太可能吧?"

  倪克斯坐在那,似乎又陷了回憶。

  林七夜平復了一下心,繼續問道:"關於,你還記得什麼?名字呢?"(5,0);

  "不知道……我只知道,好像姓……紀?"倪克斯有些不確定的說道。

  "紀……"林七夜念叨著這個字。

  "最後,我回到房間之前,往那裡走了。"倪克斯想了一會,手指向三樓的某個房間。

  "我知道了,你好好休息。"林七夜抬頭看了眼房間,囑咐了一句,轉就往樓道跑去。

  片刻之後,林七夜來到了倪克斯所指的房間前。

  在門牌上,寫著三個大字。

  ——院長室。

  林七夜的眉頭微皺,推門而

  門後,是一個不大不小的辦公室,看起來有些雜

  他之前就進過這個房間,這件白大褂也是在裡面的架上拿的,可是之前進來的時候似乎並沒有發現什麼東西。

  既然倪克斯說那個孩當時走進了這個房間,那很有可能留下了一些重要的線索。(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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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次,他要將這裡徹底搜索一番!

  他沒有選擇翻箱倒櫃,而是原地坐下,緩緩閉上了雙眼。

  憑藉熾天使給他的神墟,他能輕鬆的知這個房間的一切品,比翻箱倒櫃的找高效太多了。

  幾秒後,他猛地睜開了眼睛。

  他站起走到辦公桌旁,手在最後一個屜的夾層索了一番,掏出一封有些泛黃的信紙。

  果然有!

  林七夜飛速的拆開信封,取出信紙,表突然有些古怪。

  嘶……這個字,好像有點丑啊!

  歪歪扭扭的,跟小學生剛學寫字一樣。

  "至某人:

  我不知道你是誰,但我知道,你才是這裡真正的主人。

  當你找到這封信的時候,應該已經過了好幾年,別笑我現在的字不好看,畢竟我還小,等我長大了就好了。

  不好意思啊,強行把屬於你的病院在我這裡扣留了一段時間,不過看在現在已經歸原主的份上,就不要怪我啦!(吐舌塗)(5,0);

  還有,我從你的幾個病人那裡借了點東西,等我再次找到你的時候,會還給你的,放心!

  最後再提醒你一下,這個辦公室的底下,還有一塊地方哦~

  等我長大,我會來找你的,陌生人,畢竟你是我回家的希

  拜拜~

  ——紀念"

  ,

  報送後維護人員會在兩分鐘校正章節容,請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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