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今天三爺沒來
春三月,春風和暖,草長鶯飛。
一晃又是半個月過去了,餘枝徹底痊愈了,蒼白的臉上也有了紅潤。餘枝卻知這隻是表象,這虧損太甚,不是一朝一夕能補回來的。
說起來原主也是個苦命的,生於農家,爹是個秀才,小時候倒也過了幾年好日子。五六歲的時候,爹出門趕考,一去不回,從那之後就再沒了音信。
娘沒熬住,扔下改嫁了,跟著大伯過日子。
寄人籬下的日子能有好過的嗎?大伯和大伯娘雖沒打罵,但也沒使喚。除了家裏的洗裳做飯這些活計,還得跟著下地,風吹日曬雨淋是常有的事,而比大一歲的堂姐則不用。
至於吃的,明麵上和堂姐妹一樣,私底下大伯娘給自己親生孩子開小灶是從不喊的。原主子懦弱,不敢鬧,了委屈也隻會躲起來抹眼淚,生怕大伯和大伯娘把趕出去。
後來長到十三四歲,出落得越來越好看,大伯娘倒是對好些了,不再日日使下地,偶爾也會給裁件新裳。
倒不是良心發現,而是瞧著這個侄生得貌,能收一大筆彩禮。
再後來,堂哥要娶親,家裏沒銀子。有人瞧中的貌,大伯娘就把給賣了。
輾轉到了縣令府上,說是奴婢,誰都心知肚明,們這些人不過是縣令大人攀附權貴的工。
在縣令府上養了一年多,是白回來了,但手上的疤痕和薄繭還是在的。
手是人的第二張臉,餘枝看著自己的手,不滿意。想著怎麽把疤痕給去了,好好保養保養。
江媽媽期期艾艾地過來,“姑娘,要不奴婢今兒再去看看,說不準三爺回京了呢。”
就去打聽了一回,姑娘就不讓再去了,說是被那邊府上察覺了不好。可江媽媽著急呀!自打姑娘被安置在這,三爺就再沒來過,這是把姑娘給忘了?還是被其他的小妖絆住了腳?那姑娘怎麽辦?姑娘好了才能好。
“不用。”餘枝一點都不著急。
這些日子旁敲側擊,倒是把三爺的況清楚了。
的金主爸爸是武安侯府上的三公子,姓聞,名九霄。嫡出,今年一十九歲,尚未娶妻。
他可是京中響當當的人,十五歲就高中狀元,超級學霸,哦不,是學神,卷王之王。尚未弱冠就已經居大理寺卿了,這人生簡直開了掛了。
和他比,餘枝覺得自己弱了,最努力的現代那一世,年近三十才做到高管的位置。聞三爺這樣的才是大佬,不能比,不能比!
“三爺上有職,就算回京了,怕是也忙得不得了。我的病已經好了,又是這麽個出,有什麽值得惦記的?還是別去打擾三爺了。”餘枝緒低落,自嘲地苦笑。
“姑娘可不能這麽說,您一點都不比誰差。”江媽媽心裏同,能理解餘枝的心思,但這話也不全是安。
在江媽媽看來,餘枝子好,貌,還識文斷字的,除了沒個好出,比那些家小姐也不差什麽。
是過來人,自然知道,男人上說著“娶妻娶賢”,一個個還不是都盯著貌的?
“江媽媽你就別哄我了,三爺是那天上的雲,我算什麽?連他腳底下的泥都不如,說不定三爺早就把我給忘了,我,我還是不要去自討其辱了。“
說著,餘枝眼圈就紅了,把臉轉向一邊,黯然神傷。
江媽媽慌了,忙道:“不會的,三爺肯定不會忘了您!他費心安置您,可見對您是上心的。您也說了,三爺忙,等他不忙了,肯定就會來看您了。”
“真的?”餘枝著帕子拭淚,眼底含著期待。
“真真的!”江媽媽連連保證,“您這麽好的姑娘,誰能忘呢?”
哄了半天才把餘枝哄好,貝齒輕咬,“那,我就安心在這等著三爺了。”
灼如芙蕖的臉,人。
等江媽媽一轉,餘枝的表就變了,什麽傷心難過,什麽黯然神傷,假的!全都是假的!
都活了三輩子了,還能被個沒見過麵的陌生人牽心緒?是察覺到江媽媽總明裏暗裏慫恿要抓住三爺的心,爭取早日被接進府裏。
嗬,這樣的出,就算被接進了府頂天也就是個妾。
妾,站著的人。人家坐著站著,人家吃著看著,契在人家手裏,是生是死人家說了算。
還不如這樣在外頭住著呢。
江媽媽雖有自己的私心,但除開這一點餘枝對還是很滿意的。再說了,名義上是主子,但連人家的賣契都沒有,就算想換也換不了,先糊弄糊弄算了。
聞九霄這樣的人,餘枝隨便打聽打聽就知道他是個心有算的人,又在大理寺做到卿之位,此人必定心。十九了都未娶妻,也沒有定親,要麽此中有,要麽就是他在家中極話語權。
想到武安侯世子弱,婚六年膝下也沒有子嗣,餘枝若有所思。
年居高位,有手段有主見,還不好,這樣的男人心中裝著的是仕途,是家國大事,會置外室嗎?
餘枝更傾向於他是隨手撿了隻小貓小狗,一時惻之心,隨後就拋之腦後了。
餘枝不得聞九霄把忘了,永遠都不要再出現。
雖然這樣會沒人出銀子養,但餘枝寧願自個去掙銀子,也不願意做外室。
算啦,算啦!不想那麽多了,還是先掙銀子吧,苦日子餘枝一天都不想過了。
許明意再次睜開眼睛的時候,回到了十六歲身患怪病的那一年。 這時,她那老當益壯的祖父正值凱旋歸京――“路上救下的這位年輕人長得頗好,帶回家給孫女衝喜再合宜不過。” 於是,昏迷中被安排得明明白白的定南王世孫就這麼被拐回了京城……
王牌軍醫燕小釋穿越成古代病弱秧子燕小四。上有疼愛她的娘親,還有三個視她如寶的姐姐。隻是,娘親喚她兒子,三個姐姐喚她四弟。她何時成了男人?伸手一摸,好在該有的都有。隻是,家徒四壁,這日子實在難熬啊。餓得兩眼發昏的燕小四決定賺錢養家,讓娘親跟三個姐姐貌美如花。隻是,當初順手撿回家的野男人卻纏上了她。「四兒,我喜歡你。」燕小四:「......我是男人。」野男人:「可是我不介意斷袖。」
姜含元十三歲的時候,在父親的軍營里,第一次見到了那個表字為謹美的男子。彼時,少年安樂王代天子撫邊犒軍。銀鉤光寒間,笑盡杯酒;弓衣縱白馬,驚破了黃沙塞外的霜曉天。很多年過去了,久遠到姜含元已忘記那個深秋了,有一天,她被告知,他向她的父親求親,意欲娶她為妻。此時,他已是京闕中的那位攝政王了,高坐輔佐,權傾朝野。她愿做他馬前卒,為他平山填海,開疆拓土,雖死而無悔。然而,除了她自己,這世間,不會再有第二人知,那個快馬追風弓聲驚鴻的邊塞深秋的清早,也曾是她為少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