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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夏景行在酒店裡接到了喬納斯打來的電話。Google搜索
喬納斯:「戴倫,我們團隊想了想,還是覺得應該和你坦誠的聊一聊。」
夏景行:「哦,那你說吧!」
喬納斯:「那我就直說了,你投資我們90萬元,我們稀釋15%份給你。」
夏景行:「那德傑那邊呢?」
喬納斯:「不需要考慮他們,你一個人投資我們,絕對比跟德傑共同投資獲得的回報要厚。」
夏景行:「這……這不太好吧,傳出去了壞名聲。」
……
夏景行掛斷了電話,看向正坐在他旁喝酒的安德魯、霍華德。
霍華德聳聳肩,「戴倫,我覺得你應該關掉你那個什麼社網站,專心來做風投。
以你的智慧,一定可以在這一行里取得輝煌的就。
我代表德傑向你發出招攬,你可以為我們公司最年輕的投資經理。」
夏景行笑了笑,「謝謝你的offer,我更喜歡自己為自己做事。」
「好吧!等你哪天想通了,可以來德傑試試。」
霍華德是真的服氣。
從斯蓋普團隊所在的公寓離開後,他就被夏景行拉來喝酒了。
喝著喝著,喬納斯就先給他打來電話了。
他按照同夏景行的約定,打開了免提,開啟功放。
喬納斯同樣開出了「90萬元,15%權」的條件。
說實話,他有點心了。
多出資30萬元,多拿下3個點份,直接撇開戴倫,單獨投資。
但這一幕都被夏景行看著的,他想瞞著單獨行都不行。
而且喬納斯能找他單獨談,未必就不會找戴倫單獨談。
果不其然,他拒絕後,又給戴倫打來了電話。
如果不是夏景行留了一手,今天晚上他們的「脆弱同盟」很有可能就會被瓦解。
這人啊,就是一種複雜。
夏景行自然得多加提放。
霍華德非常佩服夏景行對人的察。
今天如果不小心,很有可能就被喬納斯個個擊破了。
到了明天,估值突破一千萬都不是沒有可能。
而流的,終歸是他們兩家投資人。
因為他和夏景行也剛認識,自然談不上信任,一旦產生懷疑、猜忌,別說繼續保持同盟了,能不掐架就算不錯了。
有了今晚這番有趣的經歷,雙方的信任基石堅固了不,同盟關係也不會再像之前那麼脆弱了。
…………
…………
翌日。
夏景行和霍華德來到斯蓋普所在的公寓,直接攤牌了。
A、B兩個方案,必須選擇一個。
看著勾肩搭背的兩人,喬納斯知道自己的計策再次失敗了,心灰意冷之下,把決定權給了尼可拉斯。
尼可拉斯毫不猶豫地選擇了B方案,兩家投資人向斯蓋普投資一百萬金,投後估值五百萬金,創始團隊稀釋20%份。
他不怕權稀釋過多,先拿到錢讓公司存活下去,才能資格談其他的。
人比較務實,和喬納斯形了鮮明對比。
霍華德很滿意,要是這尼可拉斯再鬧什麼麼蛾子,他就需要重新評估一下這個團隊了。
產品研發能力是不錯,但如果創始人太短視了,也註定公司走不遠。
幸好,這幫人沒有突破他的容忍度。
在簽署投資意向書、又稱TS(term sheet)投資條款清單後,還要進行一次盡調。
斯蓋普不是什麼大公司,投資金額區區百萬元,也不是特別大數額,所以沒有請專業公司進行深度盡調,霍華德、夏景行、安德魯三個人就搞定了。
其中,最要的就是斯蓋普公司的智慧財產權。
「尼可拉斯、喬納斯,斯蓋普需要的P2P技智慧財產權在你們兩人共同擁有的公司手裡,這是什麼況?」
霍華德非常專業,上來就清查起了斯蓋普的核心資產。
喬納斯笑著說:「那些智慧財產權都是我們在創辦Kazaa的時候申請的,不屬於斯蓋普,但我們可以免費授權給斯蓋普使用。」
「授權?」
霍華德皺眉,「如果這些智慧財產權不在斯蓋普手上,我們必須重新評估一下斯蓋普的價值了。」
夏景行沒做過專業風險投資,沒話,就在一旁認真師。
爭論了一番,霍華德著兩人簽署了一份二十年免費授權協議,這事才算了了。 (5,0);
至於二十年以後,德傑應該早就從投資中退出了。
一家小公司,也沒什麼可盡調的。
花了幾天時間,把斯蓋普從產品到相關法律協議全部調查了一遍後,確認沒有問題,三方這才開始簽署正式的投資協議。
夏景行投資40萬元,獲得斯蓋普8%份;德傑方面投資60萬元,獲得斯蓋普12%份。
至於斯蓋普的創始團隊,持有的權全部打八折,乘以0.8進行稀釋。
在這權劃分之前,霍華德還要求斯蓋普創始團隊拿出一部分權,設置一個期權池,用於激勵核心員工。
如果不提前設置好期權池,等到A融資再設置,就會把天使投資人坑在裡面:幫創始團隊稀釋權,共同設置期權池。
霍華德投資老手一個,自然不會犯這種低級錯誤,在簽署正式投資協議前,就要求斯蓋普六人創始團隊設置期權池。
這六個人也大方的,各自按照比例,湊出了一個占總本20%的期權池。
其實也不算多高,國除了華為等數企業,大部分企業的期權池到上市後,都只剩總本百分之幾比例了。
谷歌和臉書上市的時候,員工持比例高達將近百分之三十。
在這一點上面,國某些資本家不是沒有國外的大方,而是國人才競爭太激烈,給慣壞了。
正式投資協議有點複雜,除了目標公司估值、投資金額、投資方式進行了註明外,還包括款項用途、轉讓限制、公司治理、隨售權、優先購買權、優先認購權、反稀釋條款、競業止、知權、保條款……等等一堆附屬的協議。
夏景行和安德魯、約翰老頭簽署天使投資協議的時候,這些條款也沒簽署,算是不陌生。
除了為斯蓋普的董事以外,夏景行還有權利在斯蓋普進行A投資的時候,跟投一部分,保持8%持比例不變。
另外,有公司要收購斯蓋普的時候,投資人有隨售權,按照同等收購條件,跟著創始人一起賣權。
也就是說,不能創始人跑了,投資人獨自接盤,這是保障投資人的利益。
還有創始人賣權,投資人有資格優先認購。
權回購和對賭倒是沒有簽署。
一方面天使投資本來投資風險就大,估值也不高,還要求回購,那就太欺負人了。
不風險投資了,借款。
對賭也一般用於估值分歧較大,產品於發期的時候,拿來激勵創始人認真幹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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