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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云之南》 第62頁

合上眼,程立靠在椅子上,腦子里卻似走馬燈,一秒也不消停。各種線索在眼前迅速撞擊、織、拼湊,電石火間,他雙眸一睜,猛然坐直了子,拿起手機邊撥邊起往外走。“沈尋”兩個字只在屏幕上停留了短暫幾秒,冰冷的聲就傳來——您撥打的電話已關機。

口驀然一沉。

他打開微信,看到的留言:傷口沾了水,又有點發炎,我去下醫院。

他方才太神,居然沒注意到的消息。一霎間,黑眸中閃過一懊惱,繼而是冷厲之。他抿,疾步下樓。

半小時前,沈尋塞了一副耳機,坐在醫院長椅上等待就診。過了一會兒,只覺椅子微微一旁坐下一個人。懶得搭理,卻覺肩膀被人輕輕拍了一下。

沈尋抬起頭,撞上一雙琥珀般的瞳仁,那人俊俏的眉眼如古畫中的翩翩白公子,微勾的角平添了幾分邪。可惜,白是白,上面卻濺了星點的,仿佛紅的碎花,艷麗得詭異。那大概是來自他眉上的傷口,傷口上鮮淋漓,他卻仿佛一點也不在意。

,聽什麼呢?”他問,嗓音里帶著些慵懶。

沈尋想假裝聽不見,可那人卻不依不饒地盯著眸帶笑。

只得摘下一只耳機:“莫文蔚。”

“我也喜歡,”那人挑眉,隨即了一口氣,大概是牽了傷口,“去年年底不是剛出了一張新專輯嘛,《不散,不見》,名字好玩,我最喜歡里面的一首歌《哪怕》,估計你也喜歡。歌詞有意思——如果有如果,也要這樣過。可不是嘛,這人生,哪有多選擇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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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尋看著他,忍不住角一彎,輕聲笑了。突然間綻放的笑容,映著雪白上艷紅的櫻華流轉,是分外奪目的

“你這個人,真能自說自話。”說。

戴著的另一只耳機里,莫文蔚正好在唱這首《哪怕》——哪怕說相遇,是離別開始。

那人看著,似是怔住,心魂不定。

他仿佛瞬間回到了許多年前,在巷口等他的姐姐站在暮里,也是用這樣溫婉無奈的笑,靜靜地看著他:“小安真能自說自話,就怕說得再好聽,老爸也要打屁呢。”當時斜低照,點亮了的眉眼,是極好的青春。

后來呢,形容枯槁,對著他又哭又笑,聲嘶力竭:“小安,求求你,求求你,你讓姐姐去死好不好?”

這時醫生在喊沈尋的名字,摘下耳機走進診室。等看完出來,那人在和的時候,又是一副調笑的模樣:“要不要等等我?”

沈尋有些哭笑不得,未再搭理他,徑自下樓取藥。

走出醫院大門,掏出手機看了看,和程立的對話框仍停留在說話的那一條,心里難免是有些失落的,但想到他一定在忙,也未再糾結。

突然,面前停下一輛黑商務車,被嚇了一跳,料想是自己擋了路,就邊往包里放手機邊往一旁躲避。低頭的那一刻,聽見車門開的聲音,接著,后頸一痛,黑暗頓時侵襲了

無邊無盡的黑暗。

狹小的、風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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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連呼吸都困難,想要出聲,卻發現被膠帶死死地封住。

“沒人會來救你……”昏沉中,似乎聽到有人在冷笑,抬起了的下

“真是一張漂亮的臉蛋,怪不得……”一聲幽然的嘆息,著令人骨悚然的詭異。

——寶貝真是漂亮啊,來,繼續跳舞。

不,不。搖頭。

作用下,在夢魘和現實中徘徊掙扎。汗水涔涔,染了頭發,浸了全。誰來帶逃出去?不過氣了……

依稀間,聽到手機鈴聲響起,仿佛暗夜里尋著了拼命地掙扎起來。

“為什麼開的手機?”站在墻角的男人驚訝地看向自己的同伴。對方卻沒有回答他,只是盯著那亮起的屏幕,上面是一個單詞——Morpheus。電話接通的那刻,一記暴喝傳來:“沈尋,你在哪兒?”

沒有得到回應,那道聲音瞬間變得狠沉:“你是誰?讓沈尋接電話。”

啪的一聲,重新被關掉的手機又被扔到地上,屏幕摔得碎。

“怎麼樣?”林聿盯著對面的程立。

“電話被掛斷了,”程立答,臉沉,“來不及定位。”

“如果尋尋是被劫持了,那對方接電話的這個作很奇怪,”林聿語氣平靜,眉頭卻蹙,“再想想別的線索,但是要快。”

“我明白。”

“不,你不明白。”林聿看著他,語氣里著一無奈。

程立眸,靜待他的答案。

“我怕尋尋會崩潰。15歲那年,在英國被人劫持過,”林聿以寥寥數語揭開陳年舊事,“那是一個變態。他收集娃娃,假的、真的,擺在家里陪他玩。尋尋是他看上的東方娃娃。他把關在黑漆漆的地下室,唱歌、跳舞,如果不那麼做,就拿鞭子。我大姐,也就是尋尋的媽媽,為了找,出了車禍。我不知道這次對方會怎麼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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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聿話音剛落,程立的眼里就已充滿寒氣。

他想起沈尋曾經和喬敏簡短地提過那段經歷,而那晚在他懷里,那樣的恐懼不安,做了在馮貴平家的噩夢,他知道是在騙他,這段經歷或許是一生的噩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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