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夢得知此事后,誰也沒告訴,連王爽都沒說,一個人憋了這麼久,心理力之大,看李夢的黑眼圈就知道了。
可憐的李憨憨!
聞櫻完全能理解李夢的心。
這事兒就像聞櫻不小心撞見秦夫人勸分現場一樣,實在是太尷尬了!
李夢一個外人,怎麼做都為難。
明明都瞧見、聽見了,不告訴秦姣,李夢心里過意不去。但要說了,又怕是誤會,那就是挑撥秦軼和徐枚的!
何況李夢和徐枚從比賽起就是競爭關系,比賽后兩人還是不對付,這話由李夢里說出來,就算徐枚真做了什麼對不起秦軼的事,都會剛到底說李夢造謠,秦軼是會信朋友,還是信李夢?
聞櫻還想到了秦軼在澳門逛街時,用心挑選,要送給徐枚的服和包。
秦軼對徐枚絕對不是有錢公子哥包養個小那麼輕浮,人家是認認真真在談,才會為徐枚考慮。
如果徐枚真的背叛了這段,對秦軼來說得是個多大的打擊?
賭場沒把秦軼給住,朋友把他給綠了,別說像秦軼這樣年紀的大男生,就算男人都要備打擊。
“肯定是付晶在搗鬼,這個的心眼太多了,你以后見了都要離遠些,還有那個潘莉!”
聞櫻不知道徐枚究竟有沒有邁過底線,但事就是那麼巧,發生在秦軼去澳門之時。
國慶晚會,是付晶最后一次陪徐枚演出,偏偏就“出事”了,說不是付晶搗鬼,聞櫻都不信!
聞櫻讓李夢遠離付晶和潘莉,李夢心有余悸點頭。
徐枚赴約都帶著付晶,可見對付晶的信任,若是發生了什麼違背徐枚本意的事,付晶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什麼是朋友?朋友就要像聞櫻一樣,叮囑對方遠離危險,而不是眼睜睜看著對方陷險境。
想到這其中很可能有付晶在推波助瀾,李夢忍不住打了個寒。
聞櫻說是付晶在搗鬼,李夢自己思考了一下,覺得還是有徐枚自己的緣故。
晚會結束后,是徐枚自己上了那輛奔馳車,瞧著走路穩,可見意識清醒。
若徐枚自己不想去,付晶也不能將徐枚綁上車呀!
選秀比賽才結束多久呀,徐枚難道已經不喜歡秦軼哥嗎?
肯定還在的,徐枚很害怕秦軼知道這件事就是證明,只是徐枚簽約了,徐枚想紅,徐枚愿意參加這樣的應酬……幸好自己沒簽約。
李夢靠近聞櫻,眉擰著:“那我到底說還是不說呀?”
聞櫻想了想,堅定點頭,“當然要說,如果是誤會,兩人會有爭吵,但最終還是能解開疙瘩。如果不是誤會,難道你想看著秦軼哥當綠頭烏嗎?”
全世界都知道你被綠了,你卻是最后一個知,不管是男是都十分凄慘。
聞櫻說到此,還不忘添了一句:
“不僅是這件事要告訴秦軼哥,將來我要是有了男朋友,你們恰巧發現我男朋友有不對勁的地方,一定要及時告訴我,不要打著為我好的旗號瞞著我,讓我被外人看笑話!我不雙標,以后你男朋友或老公做了這種事,我要是有發現,也會第一時間告訴你。”
李夢的臉一下就紅了。
一開始是害,很快變了氣憤。
只要順著聞櫻的話想一想那場景,李夢都好生氣。
等談了男朋友敢做對不起的事,就把對方的頭擰掉!
李夢在聞櫻的鼓勵下,撥通了秦軼的電話。
秦軼此時人在魔都,李夢確認他沒有和徐枚在一起后,飛快將自己的所見所聞講了一遍,在講述過程中盡量去除了自己的主觀判斷,雖然不認識開車的年輕男人,卻記住了車牌號。
“秦軼哥,我說完了,那我掛了哈?”
“……好。”
隔著電話,李夢都覺得秦軼的語氣好艱,但實在說不出勸的話,只能匆匆掛了電話。
李夢無比沮喪。
“聞櫻,我太倒霉了。”
那天晚上不拉肚子就好了。
聞櫻拍拍手,“沒什麼啦,你別想太多,你又沒做錯事,本來就不該承這麼多心理力。我們又不能把每件事都做的完,既然不能讓每個人都滿意,那做事只求對得起自己良心就好了嘛!”
聞櫻開導了幾句,李夢心好多了。
挽著聞櫻胳膊:“走,我們到學校門口吃東西,吃完東西再回家,從明天開始,高一的走讀生也要上晚自習了,那更要好好珍惜今天下午。”
高一走讀生開始上晚自習,這事兒有點影響“蝦王”的管理,周一到周五,幾個東都不方便去夜宵街盯著生意了,聞櫻可以暫時托姨父鄧尚偉照看,卻并非長久之計。
還得找個信任的人管理,聞櫻愿意讓對方拿干,份就從的40%份里分出去,至于王爽、耿驍等小東日常都不用管事了,只有假期才參與。
大家都還是學生,創業很快樂,卻不能本末倒置,賺錢的機會那麼多,風華正茂的求學生涯一生只有一次!
聞櫻不想對王爽等人拔苗助長,人生有不同的階段,每個階段都有側重點。
至于自己,本來也想快快樂樂重一回青春年華,謝騫命運的影始終籠罩在聞櫻頭頂,讓想要長的更快些。
不能將全部希都寄托在謝騫的大伯上。
書要念,小龍蝦生意要做,還要繼續寫,累是累了些,齊頭并進,老天不會辜負努力的人!
聞櫻現在有兩個中篇在復審中,編輯說過稿的可能很大,新概念作文大賽的參賽文章也早已寄出,作家事業在有條不紊的進行中,編輯那邊甚至反饋,說最新的兩篇故事,描寫細膩了好多,有了小年輕的那青的甜。
“能打讀者的,不是華麗的辭藻和高明的寫作技巧,而是真摯的。小魚,你是個有潛力的作者,你的潛力還沒有完全發揮出來……”
《格》的編輯看聞櫻如此高產,寫作水平進步又明顯,甚至有長期和聞櫻合作的意向。
作者們向雜志投稿,雜志也會反過來約稿。
現在青春類雜志有很多,相互之間競爭也非常大,每家雜志都想培養出有名氣的固定作者,像聞櫻這樣的投稿速度和稿件質量,自然會被編輯注意到。
當然,編輯愿意給機會,也要看聞櫻能不能捧起來,就算聞櫻復審中的中篇全部過稿,依然是新人作者。
要想讓讀者記住名字,聞櫻的筆名得頻頻亮相,這是無數個中篇疊加在一起,或者一本火長篇連載才會有的效果!
慢慢來吧。
就照現在這速度堅持寫下去,給雜志寫三年稿,也才剛剛高中畢業,仍然是的能掐出水的“年作家”。
這樣一想,聞櫻心里又滋滋的,重生后年輕了十幾歲,的確是白撿來的便宜。
聞櫻的好心一直持續到和李夢吃完炸土豆。
雖然李夢在學校里非常有名氣。
雖然省重點里藏龍臥虎,很多學生家里非富即貴。
那又如何?
校門口的諸多小攤,對學霸和學渣散發的吸引力都是相同的。
鹵油炸土豆,出鍋后再沾點辣椒面,十六歲的李夢抗拒不了,心理年齡三十一歲的聞櫻偶爾也想嘗嘗。
如果不是為了減,聞櫻可以圍著炸土豆的鐵鍋一直吃!
和李夢剛吃完炸土豆還在,聽見有人名字,聞櫻一轉頭,發現住的高個子生有點眼。
一時想不起來名字了……
高個子生顯然已經認出了李夢,很是生氣,口氣不好:
“難怪都不和我們聯系了,原來是到了有名氣的朋友嗦!”
說著還放肆打量著聞櫻,又去看聞櫻后的省重點大門,嫉妒和不服兩緒在翻滾,口而出時,都變刻薄:“你曉不曉得,宋邵還是在蓉城讀書?初二時候,你在日記里寫宋邵是好人,我們都曉得你喜歡宋邵嘛。”
初二,日記,宋邵。
這三個關鍵詞,喚醒了聞櫻的記憶。
眼前這個高個子生,就是的初中“好朋友”之一,上輩子來省重點找借兩次錢,兩次都沒還錢的岳珊妮!
不怪聞櫻沒有第一時間把岳珊妮認出來,十幾年沒見了,對岳珊妮的記憶早就淡了。
何況在聞櫻的記憶中,岳珊妮個子高,皮白的,和眼前這個高個子生不太對得上。
岳珊妮這是軍訓曬黑了?
省重點把新生的軍訓安排在了十一月,再說聞櫻現在本來也不白,曬不曬黑不太在意。
岳珊妮比上輩子提前來省重點找了,聞櫻有點詫異。
不過謝騫都提前轉學來蓉城,岳珊妮提前出現并不奇怪。
聞櫻現在臉不好看,就是因為岳珊妮居然好意思提初二的日記。
日記是很私的事,岳珊妮幾個人將的日記在班上公開,班上同學都以為喜歡宋邵,宋邵為了避嫌,此后的整整一年半都沒再和聞櫻說過一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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