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初微微僵了下,隨即溫挽住了他的胳膊,笑瞇瞇地問他:“那我們今晚吃什麼?想好了嘛?”
自從沈初畢業,他們正式在一起同居之后,兩人之間便有了一條不文的規定,無論雙方各自有多忙,禮拜五的晚上必須騰出時間來陪伴對方,哪怕只是簡單的吃一頓晚飯也好。
程佑知道是故意轉移話題,不想往他的傷口上撒鹽。總是會用的方式小心翼翼地照顧著他的尊嚴。
“今晚不在家吃。”他頓了頓,低聲回道。也沒再繼續剛才那個話題。
“有個小小的驚喜要給你。”隨后,繼續又朝沈初道。
“嗯?”沈初立刻來了興致,坐直了,興致地盯住了他。
程佑又手了下的小腦袋,溫笑著回道:“我媽說,今天晚上想見你一面。你覺得呢?”
沈初愣了下。
隨后眼底閃過一狂喜。
天曉得等這一天到底等了多久!和程佑在一起這麼久了,程媽媽從來都沒有提過想見見這個未來兒媳婦,沈初和程佑主說過兩次,但是后來也都不了了之了。
呆呆看著程佑,半晌,眼眶竟然紅了,一下沒忍住哭了起來。
“傻丫頭,哭什麼?這是好事啊。”程佑有些哭笑不得地輕聲哄道。
“你不知道我有多害怕……”沈初哭得上氣不接下氣,一邊抹著眼淚一邊回道:“我怕你媽媽會不喜歡我,我怕我父母那兒好不容易通過了,你媽媽那邊卻不能接我……”
自己暗暗琢磨過好幾回,覺得是不是因為有心臟病,所以程媽媽有什麼意見,才遲遲不肯接?
但是這些話又不敢跟程佑說,害怕給他太大的心理負擔,又怕自己和朋友說了之后話會傳到自己父母那兒去,所以一直以來只有自己一個人憋著。
“怎麼會呢?”程佑手將摟懷里,輕輕拍著的后背聲哄著,他聽說著剛才那些話,心里像是針扎一般疼。
原本可以過著像公主一般無憂無慮的生活,卻為了他,將自己的姿態低到了塵埃里。
說不心疼,一定是自欺欺人。
這幾年來,沈初在他面前幾乎沒有哭過,哪怕是爭執了幾句,只要他哄一句,就立刻給臺階和好,眼睛都沒紅過幾回。
他以為是因為自己盡力在讓過得快樂,沒讓過委屈,卻沒想到,是因為給了最大的讓步,委屈都一個人憋在心里沒說出來罷了。
他何德何能?
“傻瓜,哭多了心臟又要難,而且這是我媽第一次見你,哭得像個丑八怪似的,未來婆婆能喜歡?”他繼續低聲哄著。
好一會兒,沈初把他襟都哭得,才慢慢哽咽著止住了眼淚。
抬頭的瞬間,看到程佑的襯衫都了一大片,又撇了下角,帶著哭腔抓著他的襟又不知所措地問:“這可怎麼辦呢……”
“沒事,后備箱有換洗的干凈襯衫。”程佑見哭得可憐的樣子,忍不住笑著輕輕刮了下通紅的鼻尖。
20歲,陸傾心被算計生子,虐心。25歲,陸傾心攜子歸來,讓別人虐心! *三隻萌寶*天佑:「我是藍孩子,完全可以勝任『爹地』一職。」天煜:「我……我喜歡醫生哥哥做爹地!」天瑜:「人家要桃花眼蜀黍做爹地……嚶嚶嚶……」正牌爹地喬BOSS,不是醫生,木有桃花眼,心塞咆哮:「三隻小崽子,你們放學別走,我們聊聊人生!」陸傾心:「大丫、二狗、三胖,回家吃飯!」三寶異口同聲:「媽咪,請務必喚我們大名!」
劉嫚從古代穿越到現代,穿前身無分文,穿后依然為錢所困,為了生計,她從網紅做起,倒賣商品、曬曬貓咪、秀秀自己的小才藝,一不留神,成為全能巨星。…
霍南笙早就知道,招惹霍以南的下場,但她還是招惹的徹底,換來的結局是插翅難逃。 1. 霍南笙原本叫南笙,南家一朝分崩離析,南笙隨母姓“霍”後,被帶入霍家暫住。 一住就是十五年。 初到霍家,霍南笙仰頭,看到樓梯上站着個少年。少年眉目俊朗,氣質清俊,是高高在上的天之驕子。 “他是霍以南,大你七歲,你叫他一聲哥哥好了。”霍太太說。 霍南笙乖巧叫人:“哥哥。” 換來的卻是他漠然一眼,睥睨眼眸毫無波瀾,未將任何人放在眼裏。 他們擦肩而過。 2. 霍南笙和霍以南中間隔着涇渭分明的界限,霍以南位於名利場的最頂端,是無數人仰望的存在。霍南笙明面上叫他一聲哥哥,實則二人沒有任何關係,離開霍家後,她跟旁人一樣,稱他一聲“霍總”。 直到某個雨夜—— 睡意惺忪之際,霍南笙感覺到臉上一陣溫熱觸感。 霍以南彎腰抱她:“怎麼睡在沙發上?” 她累的眼皮緊貼,問他:“不是說後天回來的嗎?” 霍以南把她放在牀上,深眸睇向窗外雨夜,緩緩道:“三週年快樂,笙笙。” 他笑了一下,三年前的那天,也是如此,潮熱的夜,雨嘩啦啦下。 淅淅瀝瀝的雨,落在室外,也落在壁壘堆砌的屋內,室內熱潮氤氳,你我意亂情迷。
【閃婚 頂級豪門 先婚後愛 甜寵】為了不給唯一的親人增添負擔,顧桃之閃婚了一個外賣小哥。可這外賣小哥怎麽這麽奇怪?頂級會員製的餐廳,他跟進自家後院一般。不輕易出手的醫學大拿,他當下人使喚。欺負她的資本影視公司,他彈指一揮,收購了。顧桃之:……“沈墨丞,你知道我最討厭的兩件事,一是有人欺騙我,二是嫁進豪門,你告訴我,這兩件你占不占?”沈墨丞跪在老婆新買的鍵盤上,“我都占!”下一秒,一向高冷的總裁腆著臉湊近,“老婆,為表歉意,我把我賠給你行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