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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歡》 第三百一十六章 敢走我就找別人

結束通話,南頌就直接打開訂票APP,查詢最近一班飛青城的飛機。

    林景舟興致都沒了,舌尖抵了一下腮幫,問:“你要訂票去哪兒?”

    南頌看到航班在下午兩點,直接訂:“我朋友有難,我得去幫。”

    “現在?”

    “嗯哼。”

    林景舟靠在床頭,桃花眼斂著,語氣談不上好壞:“不是說好這周末陪我嗎?”

    “隻能下次再補償給你了,為朋友兩肋刀是我的為人準則。”南頌買好票,時間也差不多了,該收拾收拾去機場。

    林景舟看著打開櫃找服——他們沒有同居,不過南頌經常到他家過夜,留了很多換洗服在他這兒,拿出一套裝,當著他的麵兒掉了吊帶睡,穿上

    材很好,曲線玲瓏。

    林景舟突然起,直接將按在櫃上,一條極有侵略地頂進的雙之間:“那你問過我的同意了嗎?說走就走?嗯?我是你的備胎?”

    “林爺怎麽能這麽說呢?”南頌出一手指,甲上有玫瑰的花紋,紅得妖異,從林景舟的膛一路往下,林景舟這張臉在男人裏算得上過分致了,但其實他的材也很好,,塊塊分明。

    林景舟覺有電流隨著的手指一路往下,呼吸了一下,低下頭吻

    結果南頌直接把他推開了。

    “好啦,下周我再陪你。”

    林景舟扯了扯角:“你敢走,我就找別人了。”

    南頌無所謂似的,穿上服,拎起包包,最後在他的角親吻一下,然後瀟灑拜拜:“下周到我家去,我給你做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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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門哢嚓一聲關上,林景舟抓起枕頭扔向門板,整張臉就寫著不爽兩個大字。

    他赤腳走向浴室,一邊抬起水龍頭一邊打電話,開了揚聲丟在一邊。

    好一會兒,那邊的人才被他吵醒:“林?”

    林景舟正在刷牙,吐掉泡沫,含糊不清道:“我記得你媽認識溫尚傑他媽的弟弟的老婆對吧?”

    “?”

    “辛苦你媽去跟溫尚傑他媽的弟弟的老婆打聽一下溫尚傑這個東西,事後,你上次想要的那瓶酒我就送你了。”

    ……

    兩個小時後,南頌的飛機降落在青城,直接打車去了馬場。

    然而馬場現在被陳家承包了,沒有邀請函進不去,使出自己在公關部工作那三寸不爛之舌,好說歹說,門衛也不肯放一馬。

    正愁該怎麽辦的時候,就看到帶著夏特助走出來的江何深。

    南頌當即喊:“江總!”

    江何深抬眼:“南頌小姐,你怎麽在這兒?”

    “我是來找阿稚的,但進不去,江總,您跟他們說說放我進去。”

    江何深眉梢輕微抬了抬,轉了轉扳指,說:“我以為南頌小姐會繼續裝作和時歡是剛認識的。”

    “江總火眼金睛神通廣大,既然你都知道阿稚的真實份,那知道我跟阿稚的也就是抬抬手的事,我要是再裝,不是太蠢了嗎?”

    江何深淡聲:“你來找時歡,有事?”

    南頌歎氣:“江總可能不知道,我跟林爺是‘好朋友’,早上你給他打電話的時候,我就在旁邊,我聽到阿稚遇到溫世傑,心裏擔心,給打電話又不接,我怕出事,所以才直接從禹城飛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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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何深看了看天,大雨又要來了,他也不想出門了:“時歡沒事,我出門還在工作,沒接電話可能是沒看到。南頌小姐既然這麽‘誠實’,想必很願意跟我聊時歡,我請南頌小姐喝杯茶。”

    南頌心思轉了一圈,然後一笑:“好啊,能跟江總坐在一起聊天,那是我的榮幸。隻希江總這次不要再以為我對你有什麽企圖就行——我對很多男人興趣,但朋友的男人,再好,我都不會染指的。”

    江何深角一哂,轉回馬場。

    南頌跟著他,他們去了酒店樓下的餐廳,點單的時候,南頌也一點都不矜持見外:“我可以要幾塊蛋糕嗎?不是我說,你們恒安的飛機餐種類真,我從禹城一路到青城。”

    江何深寡淡:“自便。南頌小姐想在飛機上點餐,可以買頭等艙的機票。人生來平等,但機票不是。”

    “……”南頌對他豎起拇指,真佩服阿稚能跟這種毒舌又冷淡的男人在一起。

    換這種隨心所子,早就不了Say goodbye了~

    服務生很快送上兩杯茶和幾塊小蛋糕,江何深開門見山道:“之前聽說,時歡在北外有一個會喊‘阿稚’的朋友,是你麽?”

    “是我。”南頌直接承認。

    “時歡回小漁村養,也是你陪?”

    南頌心忖他知道比們想的還要多得多:“嗯,也是我。”

    江何深再問:“那你們是怎麽認識的?”

    南頌咬著甜品匙,笑道:“剛才坐下的時候,我還覺很榮幸,畢竟平時能跟江總在一張桌上麵對麵聊天的,應該都是價數百億元的大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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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現在,我覺得有點兒委屈,我明明什麽都沒做,但好像被江總當犯人審問。”

    夏特助站在江何深後,心下默默地想,果然能跟二夫人為好朋友的人,都不會是什麽善類。

    江何深往後一靠,雙疊,端起茶杯,吹散煙霧,矜貴優雅。

    “南頌小姐最近在啃利僑集團那塊骨頭?等你從這個餐廳離開,合同就會送到你的上司手裏,功勞是你的,這個誠意,你覺得夠麽?”

    “真是苦惱,竟然被江總想能為了利益出賣朋友的人,覺有點兒被冒犯到呢。”南頌手掌托著下有一雙狐貍眼,漂亮勾人,哪怕不笑也有一勁兒。

    江何深表不變。

    南頌低頭一笑,“好吧,看在江總出手幫阿稚教訓了當年霸淩的甄奇的份上,我可以不計較這個冒犯,但下不為例。”

    喝了口檸檬水,“這件事說來話長,我跟阿稚同歲,認識的時候才十四。”

    “當年我家在橋東路月牙橋邊上,開了一家手工裁店,主做旗袍,我爸媽都是裁,經常會用給客人做服剩下的邊角料,給我做小子穿,我有一櫃子穿不完的服,特別幸福,就理所當然地以為,天底下的小孩,都是跟我一樣幸福——直到我遇到了阿稚。”

    江何深安靜地聽著。

    “江總都查出阿稚的真實份,想必應該也已經知道,阿稚小時候並不是在溫家長大,媽媽是在小漁村住的,後來才被接回溫家。

    對溫家人來說,雖然是親人,但十四歲的孩子已經長大了懂事了,很難再跟所謂的姐妹兄弟親近起來,何況他們也不是真心對好的,他們每個人都拿當‘侵者’,阿稚格比較敏,也就了他們口中的孤僻、冷淡、不討喜。那兩年過得很不開心。”

    南頌說一句話,就吃一口蛋糕,說到這裏抬起眼,“如果隻是這樣也就算了,更讓人絕的是,溫世傑,那個所謂父親,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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