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上天可憐南姿前半生過得太苦,所以後半生安排過得辛苦點。
薑寶寶歎道,“嫁人真的是人的第二次投胎。”
南姿讚同,“當然了,爸媽是無法選擇,丈夫是自己選擇的。要是覺得選錯,就及時止損。
現在我的堂姐南思思,離了婚擺渣男後,日子過得越來越好。”
薑寶寶好奇地問,“很久沒聽說你堂姐的事,最近怎樣?”
南姿笑道,“那個學弟追了快兩年,答應了,說好隻談,不結婚。談了一年,那個學弟非得纏著我堂姐結婚。”
“現在姐弟很吃香。”
薑寶寶開始說起八卦,“我和你說產科的陳副主任和外科的張醫生在一起了,兩人相差十歲。以前都說男人四十能娶十八的小姑娘。
如今社會開放,人也能嫁小丈夫。”
南姿讚同,“算是社會的一種進步,說明人不再需要依附男人生活,自己能獨立自主,便有了選擇婚姻的自由。
其實我蠻鼓勵生多談,多去嚐試不一樣的經曆。孩子多談,並不是丟人的事,別被陳舊的觀念束縛住手腳。”
薑寶寶在旁邊喊道,“要是這句被你家醋王聽見,估計要把我們醫院都要淹沒掉了。”
南姿哭笑不得,邊收拾辦公桌邊放低語調央求,“你可別告訴他,我都是生了孩子的人,還天天盯著我。”
兩人正說著話,外賣員來了,“南醫生,你的先生給你訂的花,還有請你同事們一起吃蛋糕。”
辦公室其他人都圍了過來,自然而然地去分蛋糕,“南醫生的老公又來宣布主權了,你們都結婚三年了,還天天往辦公室裏送花,害怕別人不知道你結婚似的。”
南姿也是無奈,“你們全都拿走蛋糕,我最近有點長胖,要注意飲食。”
經過靳嶼川心養了三年,南姿的重已經到百。
不過有一米六五的高,又是前凸後翹的材,重到百反而更有人的韻味。
大家都誇結了婚,越來越,越來越年輕。
人如養花,越多的,對方會越自信,越麗。
薑寶寶拿了一塊榴蓮蛋糕塞裏,“你不吃,我幫你多吃點。不過你再胖五十斤,靳嶼川都會你。”
“別了。”
南姿拒絕,“材是自己的,並不是因為靳嶼川才控製飲食。我材好穿服好看,心就會變好。”
薑寶寶結了婚確實有些放縱自己,重快到一百二十斤。
然後,把吃了一半的榴蓮蛋糕忍痛丟進垃圾桶。
薑寶寶在心中暗暗發誓,再不吃晚飯了。
一定要瘦到一百斤。
晚上,靳牧野難得回家吃飯。
往日裏的薑寶寶肯定親自下廚做滿桌子的飯菜。
因為,媽媽和爸爸離婚後,一直都覺得自己不會做飯的緣故,沒有給爸爸家的覺。
所以,媽媽總是和薑寶寶念叨,“要想留住一個男人,就要留住他的胃。”
平日裏,媽媽經常監督薑寶寶做菜。
自從薑寶寶和靳牧野結婚後,滿門心思做個好丈夫。
隻要靳牧野在家,都做很多飯菜,但靳牧野並沒有特別的。
有次,做菜切傷手。
靳牧野麵無表地對薑寶寶說,“其實你不用專門為我做菜,家裏有專業的廚師。”
話裏的意思大概是嫌棄做菜算不上好吃。
於是,薑寶寶越發勤地練習做菜。
好吃得南姿吃一次誇十次。
連素來對食苛刻又極盡挑剔的靳嶼川都吃一次,讚一次。
此時,薑寶寶對於這段婚姻,開始擺爛的心態。
不做了。
薑寶寶不下廚,靳牧野居然親自下廚。
兩人結婚三年,薑寶寶才發現原來靳牧野會做飯。
看樣子還做得不賴,尤其是紅燒排骨,看著就好吃。
薑寶寶越想越覺得難過,這段婚姻失敗的。
靳牧野問坐在沙發看電視的薑寶寶,“我做了你吃的紅燒排骨和小炒牛。”
薑寶寶努力地和肚子裏的饞蟲作鬥爭,“我不吃,要減。”
“其實,你不用減,孩子有點很可。”
靳牧野難得說好話哄。
可薑寶寶聽得一點都不覺得舒服,“孩子不漂亮才被稱為可,你是不是不覺得我好看?”
靳牧野鄭重地回複,“別人的觀點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你心中的想法。”
薑寶寶堅持,“我要聽你的。”
靳牧野非常嚴肅又正經地說,“你是符合我的擇偶標準,不然也不會向你提出結婚。”
薑寶寶聽得心拔涼拔涼的。
任何一個孩聽到這種話都不會開心,即使們明知道現實如此,依舊喜歡聽漂亮的假話。
薑寶寶也不例外。
希靳牧野說,我是喜歡你,覺得你漂亮,所以才和你結婚。
可靳牧野在結婚前就說明況。
所以,薑寶寶無法責怪靳牧野。
要怪隻能怪太貪心。
於是,薑寶寶氣呼呼地從沙發跳起來,上了二樓,“不吃,我說了不吃就不吃。”
跑進房間裏玩手機,給南姿打電話。
嘟嘟嘟!
響了好幾聲,電話接通了。
但接電話人並不是南姿,而是低沉人的男聲,“南姿正在洗澡,要是沒有急事,你能不能明早再打給?”
薑寶寶聽到靳嶼川的聲音很是意外,“南姿說你明天才回來?”
靳嶼川語氣溫和,“忙完手頭的工作了,我搭最後一趟航班回來。荔枝要新鮮才更好吃。”
“那我不打擾你們。”
薑寶寶識趣地掛斷電話。
的心裏更不是滋味,原來深一個人如同靳嶼川對南姿。
靳嶼川在外出差會迫不及待地結束工作,趕回家裏。
他時刻掛念著南姿吃荔枝,新鮮的荔枝更好吃。
那樣的,任誰都會羨慕吧!
而呢?
薑寶寶越想越委屈,的婚姻算什麽呢?
喜歡靳牧野,但靳牧野又不喜歡,他心裏有白月。
薑寶寶不僅難過,還了,得腸轆轆。
【撩蠱?強占有欲?久別重逢?雙潔甜欲?救贖】清冷旗袍美人??瘋批西裝暴徒從小循規蹈矩的秦桑做過兩件瘋狂的事。一是分手前主動且激烈的與盛煜忘我纏歡。二是名校畢業的她放棄了體面高薪的工作在一座小城開了一家小花店。她喜歡穿旗袍,成了那條街遠近聞名的旗袍美人。秦桑消失的那天,下了很大的雪,在她家門前等了一天一夜的盛煜快要被大雪淹沒,寒冷刺骨。后來酒吧重逢,他誤以為她做了陪酒,心疼到骨子里卻語調冰冷無情:“陪酒?包Y麼?多少Q一晚?”滿目可憐泛紅的秦桑望著多年未見已然冰塵冷漠的男人,委屈又倔強:“盛總平時給人多少錢就給我多少好了。”“平時?呵~沒包過。”盛煜面無表情只嗓音犯冷“我嫌臟”“那盛總不嫌我臟?”“嫌你?你哪我沒親過?”————圈里人都說港城盛家太子爺瘋批如魔,殘暴冷戾,唯獨對情愛禁如佛子,仿若不喜女人,卻又會在每年的情人節重金拍下一權獨一無二的鉆戒。沒有人知道是送給誰,直到一段視頻流出:透明的升降電梯里,那個殘暴冷戾的男人滿身冷冽氣焰的將一性感妖嬈的美人按在懷里吻得如瘋如魔……————人海茫茫,我只愛過你一人,只愛你一人。
財經報上說紀先生冷酷無情,傲嬌決絕,站在金字塔的頂端,富可敵國,權勢滔天,卻不近女色,可能喜歡的是男人。白汐嗤笑一聲,昨天晚上和她在一起的是假的紀先生嗎?紀先生在背后抱住了她,“在想什麼,我洗澡水放好了。”白汐委婉的拒絕道:“那個,你昨天晚上喝醉了,我不用你負責的。”紀先生冷了臉,吻了她一下,“再敢推開我,我弄死你。”
白天,他是冷冰冰的植物人老公,晚上 ,他是讓整個帝國聞風喪膽、讓敵人如臨深淵的頂級殺手。就因為不小心救了這人一命,蘇可艾就得揣著這個秘密,被迫嫁進寒家,替他打掩護應付一堆覬覦他家產的極品親戚就算了,還得替他管理公司,累死累活操不完的心。 臨到頭,還得被他堵在墻角:“乖,再替我生個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