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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限追兇》 第256章 追憶往昔

桌上的烤魚咕嘟咕嘟地煮著,散發出人的香味,陳實問:「小組解散以後,你們各自有啥打算嗎?」

嬰寧說:「我今年肯定得應付考試,就沒法和你們在一起了。」

陶月月說:「我能繼續和你一起當顧問麼?」

「你一個正經警察,去給警察當顧問?回你的分局吧,年輕人就得多鍛煉。」陳實擺手作驅趕狀。

陶月月很不爽,「你所謂的鍛煉就是去不喜歡的地方找,和不喜歡的人打道?我在特案組也表現出,為什麼非要把我扔到分局整天寫報告!」

「很多事不是你能選擇的,人不自在,自在不人。」

「那我可以選擇辭職!」

飯桌上的氣氛一下子冷了下來,方野勸道:「月月,不要這麼任,小組解散只是暫時的,再說你現在警銜升了三級,回分局原來的隊長也不能為難你了。」

陶月月悶悶地喝酒,陳實說:「方野,你呢?」

「我收到特警隊的邀請,正在考慮!陳隊長你不是已經辭職了嗎?好像回市局也沒什麼必要了。」

「哈哈,你一向很念舊。」

「不是念舊,是固執。」

「要是你搭檔衛晨還在的話,你大概還是願意當刑警吧!」

這是三人頭一回聽說方野犧牲的搭檔的名字,不約而同地看向他,相日久,方野對這裏的每個人都很信賴,不再像過去那樣忌諱這個話題,點點頭,「他如果還健在,絕對是個最一流的警察!」

「衛晨……」王冰念叨著這個名字,「破獲雨夜碎案的那位警嗎?」

「就是他,他的思維很敏捷,我在他上彷彿看到了自己年輕時的影子。」陳實說。

「有我聰明嗎?」陶月月問。

「也許比你更勝一籌。」

「他破過什麼奇案呀,說來聽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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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野,你來說吧!」

方野沉默片刻,道:「我印象最深的是我們第二次聯手偵破的案件,飲牛窪附近發現一無名……」

方野的思緒回到往昔,衛晨的年齡比他大一歲,但看上去卻很年輕,他的材很瘦弱,戴著框架眼鏡,一張白的臉總彷彿神遊外一般,他喜歡穿一件長風,打一條領帶,如果在別的隊伍,可能會被隊長批評著裝不夠整齊,但在陳實所在的刑警一隊,這種無傷大雅的個向來會到尊重。

當時在郊外發現無名,方野和衛晨一起趕往現場,同行的還有技中隊的兩名技人員,他們駕駛著一輛大型警用車。

來到現場,那裏聚集著一群人,是附近中學的小孩,看見警察來就嘰嘰喳喳地訴說況,方野說:「一個個說吧,誰發現的?」

「我發現的!」一個小男孩舉手,「中學放學的時候我們從這兒看,看見石頭下面有塊布,結果一發現下面有死人,臥槽可噁心了,臉上都是蛆,小胖當場就吐了。」

「誰是小胖?」

「就他!」小男孩指出自己的同伴,一個臉蒼白的小胖孩。

方野在這兒詢問的時候,衛晨已經走過去查看用一堆碎石草草掩埋,隙中出一張高度腐爛的臉,這副景象難怪會把這幫小孩嚇壞。

衛晨一塊塊取下碎石,將它們按裏外順應排列在周圍,很快出半截子,那張臉已經被砸得稀爛,眉弓、臉骨均向下凹陷,嚴重腐敗,棄發生在三個星期以前。

衛晨抱著膝蓋蹲在地上,饒有興趣地打量著,不時歪下腦袋。

方野隨後走過來,問:「有什麼發現?」

「你看到了什麼?」衛晨笑著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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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死亡大概有半個月以上吧,,三十歲左右,這附近經常有卡車傾倒渣土,棄者就地取材,用石頭掩埋……破壞臉部肯定是為了不讓警方查到死者的份。」

「就這?」

方野攤手,「還能看出來,爛這樣了!」

「死者已婚,左撇子,沒有生過孩子,經營一家西餐廳,有騎車的習慣,去年曾去海外旅遊過。」衛晨侃侃而談道。

這是方野第二回和衛晨一起破案,也是第二回聽他這樣推理,他又仔細觀察了一下,注意到左手無名指上有痕,說:「原來是婚戒被人剝掉了,左撇子應該是看手掌大小,沒生過孩子……是看骨盆對吧?你怎麼連的職業都能瞧出來的?」

「虛心向我請教啊!」衛晨笑道。

「好啦,別賣關子了。」方野玩笑似地捶了他一下。

衛晨指著自己的手掌,「死者的手掌中下部有大片的老繭,這是長期使用搟麵杖才會留下的,可是你看,死者上穿著名牌,手腕、脖子都有長期佩戴首飾的痕跡,儘管腐爛這樣,仍能看出指甲做過保養。這不會是一個面點師的形象,也不會是麵館老闆的形象,很洋氣,有點小資,我認為是經營西餐廳的,西餐中經常要搟麵皮之類的。」

方野點點頭,「那去海邊旅遊呢?」

「腰部的曬傷,應該是穿著泳被曬傷的……」衛晨指著那裏,「看,比較深,而且形狀很規則,這是生前就有的。」

方野有點佩服,很難相信衛晨是和自己同時進刑警隊的新手,不過這傢伙從在警校的時候就喜歡看推理小說,整天胡思想。

「大神探,能看出兇手的信息嗎?」方野又問。

「嗯,兇手開的是一輛大型車,因為沒有被摺疊過,那輛車可能是用來送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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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見得?」

「死者的頭髮被切割掉了一部分,為什麼要切頭髮,頭髮上有什麼會暴兇手份的信息麼?我認為是在棄過程中,死者的頭髮沾上了車裏的某種質,以致於兇手必須把它切掉!」衛晨站起來,環顧四周,「棄應該發生在夜晚,這裏很晚,在一片黑暗中仍然能發現頭髮上沾了不得了的東西,到底會是什麼?」

「也許不是看見,是聞見,沾上香之類的。」方野說出推測。

「哈,看來你不只會說『原來如此』嘛!」

方野假裝生氣的樣子,皺眉道:「你這個天才也忒自視甚高了吧!其它我還有一些其它發現,這些石頭,裏面的小,外面的大,說明兇手先用小石頭掩埋,然後不放心,又去遠搬了些大石頭。」

「說錯了!」衛晨搖頭笑笑,「兇手先用了大石頭蓋住,可是他發現隙太大,還是容易被發現,於是取來大量的小石頭傾倒在上面,這說明他有一個非常方便取運小石頭的工,也許是輛小推車或者拉桿箱!對了,這裏的地面並不,為什麼兇手要用石頭掩埋,不在地上挖個?」

「為什麼?」方野被問著了。

「笨蛋,因為兇手沒帶鏟子,他太倉促了,這也許是他第一次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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