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班后,鄭磊發信息給,問要吃什麼。
說去喝點吧。喝上了,才能聊。
兩人約了地點,找了一間環境優雅的餐廳,要聊的話題非常蔽,鄭磊要了包間。
鄭磊已經到了,進去時,餐已經點完,服務生開始陸續上菜,這幾樣,都是平日里喜歡吃的。他們總在一起,的喜好,可能他記下了吧。
邊吃邊聊,啤酒,白酒,XO一起來。
南絮其實酒量沒有多高,但平時跟他們男人在一起,他們喝也喝,要練酒量,真遇到事,不能讓酒耽誤了自己。
后來兩人都喝得臉頰發紅,南絮指著鄭磊,“鄭隊長,磊哥,我再說一次,我出事不是你的責任,我們是一個行組,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任務和使命。我做為行組一員,做為一名碼破譯人員,做為一名優秀的軍人,這是我的職責,也是我的榮耀。”
“所以,你,能不能別總用那種眼神看著我,你沒對不起我,沒有,聽到沒。”
鄭磊又灌下一杯酒,“你還是怪我吧,這樣我好些。”
“為什麼,因為我是人?”說著,綽起旁邊的空酒瓶砸向鄭磊,“你瞧不起我,你看不起人?”
“不是,我沒保護好你。”昏迷的數個日夜里,他夢里全是被抓,任務功,但他心卻碎了。
“我不用你保護,我誰也不用誰保護。”說著,腦海中浮出那個男人,他用,用生命,護命,護周全。一次次在最危機的時刻出現在前,替遮擋刀槍。
“你什麼也不說,只說一切都好,可你上的傷,比我傷還讓我難。”南絮剛回來,肩上有傷,還有一些他無意間發現的痕跡,即便捂得嚴實,那是什麼,他看得出來。他當時重傷昏迷才醒來不久,差一點又給自己一槍。
南絮突然笑了出來,“這些傷,都不是壞人打的。”他的每一下,都是為了能活命,齊驍不是壞人,他是英雄,最偉大的英雄。
“不是壞人?”
點頭,“所以,你不用自責,磊哥,謝謝兄弟們都惦記著我,謝謝你們每天圍著我轉,總想逗我開心,我真的沒有不開心。”
“你開心嗎?”南絮是堅毅的,骨子里不屈不撓,可畢竟是個孩子。
“怎麼不開心?我可是撿了條命,上帝眷顧著呢。”
兩人說著聊著,鄭磊一個鐵男兒,眼眶都紅了,南絮拍了拍他的肩,反去安他。
鄭磊一把握住的手腕,想要開口說些什麼,他心底的疼,可能不清楚,他想告訴,他想一輩子保護。
可醉了,甩開他,坐到一邊傻樂。
鄭磊來兄弟,開車先送的南絮。
南絮回到家,爸爸坐在沙發上等,見喝醉,急忙上前扶。
一直說今天很開心,跟磊哥喝得開心,然后打著酒嗝,回房間把服一,把自己泡在浴缸的熱水里。
是醉了,真的醉了,捂著臉,熱的眼眶里,全是他。
***
玉恩上來想給金剛添谷粒,發現驍爺就站在金剛邊,拿著木枝逗它玩。
金剛呱呱了兩聲,子直躲,撲騰著翅膀,里又著:南南,南南……
齊驍的手明顯一頓,漆黑的眸子里,漸漸蘊出有一抹極深的笑。他拿過谷粒攤在掌心,讓金剛吃。
金剛尖而銳,叨上去很痛,但驍爺卻像一點也不覺得疼,他帶笑的眼看著金剛,玉恩想,驍爺笑起來,真好看。
他不笑也好看,笑,更好看。像灑下,給人的溫暖。
有時驍爺會盯著窗外,一直不說話,幾次看到,驍爺手里拿著一把匕首,那把匕首帶著鋒利的爪刺,上一下很傷人,但他總是握在手里。
玉恩知道,那是南絮姐姐的刀,驍爺平日里清冷得生人勿近,只有在他這片蔽的天地里,才會偶爾出那抹神。
如果有機會再見,一定要告訴南絮姐姐,驍爺雖然環境不好,但在玉恩眼里,他是英雄,是個真真正正的大英雄。
***
兩個月后,南絮接到上級指令去見一個人,這人,便是漁夫。
第23章
十月, 新加坡。
南絮輕裝出發, 白小腳, 米綴著黃碎紋雪紡衫, 腳上一雙平底白休閑鞋, 頭發隨意的挽在腦后,大大的墨鏡遮住那張致的小臉,只余下高小巧的鼻尖和滿潤澤的瓣。
從機場出來, 打了出租輛車,直奔酒店。
換服, 化妝,有的打扮看起來人更加致靚麗,這時手機里傳來信息聲。
看過信息,回:十分鐘,門口見。
林涵是老師的兒子,在新加坡有自己的公司,做IT產品, 幾年業績不菲。今晚林涵參加一個慈善晚宴,約了南絮一同出席。
南絮十分鐘后到門口,黑矜貴的魅影上下來一位高大英俊的男士,紳士的向出手,南絮抿著笑, 然后上前, 來了個好友般的擁抱。
“南絮, 你不穿軍裝, 我差點認不出。”南絮此時一件長禮服,高鞋,他們認識時,南絮念軍校,不是軍裝,就是運裝,從未見過如此打扮,且多年未見,著實亮眼。
“了軍裝,換平常的服,也自在。”
小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 或推薦給朋友哦~拜托啦 (>.
聽說池家那位從小被養在農村,連高二都沒讀完的大小姐被領回來了!眾人幸災樂禍等著看笑話。可沒想到——京都頂級四大世家為什麼全都巴巴的把孫子、兒子送來和池歸同班?享譽世界的醫學大拿為什麼如此親切又熟識的和池歸聊天?還有傅家那位心狠手辣,無人敢惹的太子爺,為什麼畫風突變,天天在群裡曬池歸?其他人:「我女友做飯好!」「我寶貝彈琴好!」傅斯:「我老婆屍體解剖的好。」眾:……池歸:……這些人好煩啊。
聞知是賀家領回來的小姑娘。 臉上有一小片淡紅色的胎記,性情安靜溫軟。 女孩有個祕密:她暗戀着少爺賀嶼之。 紈絝驕躁的少爺愛吃紙核桃,都是聞知剝,剝到手指生疼。 只換來一聲冷嗤:“反胃,拿去扔了。” 後來,聞知終於學會將喜歡收斂,賀嶼之卻慢慢換了個人。 他買了粉餅遮掉她的胎記,凌晨帶她去買最後一盞孔明燈。 生日那天。 蠟燭的火苗照耀着兩個人的臉。“你許願,想考上A大嗎?”聞知問。 賀嶼之卻閉上眼,聲音澀然:“不” “我許願,讓知知不要再自卑那塊胎記了。” 聞知悄悄想,或許他也有一點喜歡我。 — 可第二天,聞知去找賀嶼之,卻發現對方又跟一幫混混在一起。 那些人起鬨說:“你不會真喜歡她吧?” 少年倚在牆邊,漫不經心地玩着打火機:“怎麼可能?” “看她可憐,做做善事而已。” - 聞知被騙了好久。 她攢錢做掉了胎記,再沒給過對方一個正眼。 後來,不可一世的少爺像淋了雨的小狗,夾着尾巴在樓下等了好久纔等到聞知下來。 眼尾泛着急色:“知知,我錯了。” 聞知卻垂着眼,轉身便走。 “麻煩別再來找我。” 直到第二天回來,發現賀嶼之仍站在原地。對方抱着破落的玫瑰,淋了一夜的雨,可憐巴巴的。 “可是我想你。” “很想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