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薑黎,你跟我們一起走
肖澤心中笑,兄弟這麽多年,厲景城什麽意思他馬上了然。
他好像什麽都沒發生一樣,目又猛的轉回去,定格在剛才說話的孩上。
“既然是你的提議,那就你吧,你可別嫌我唱歌難聽啊!”
孩害的笑容都合不攏了,有個大帥哥給自己唱歌,高興好來不及呢。
“怎麽會!”
肖澤不僅唱歌不難聽,而且可以說非常好聽。
一首歌的溫繾綣被他唱的淋漓盡致,是完全不輸專業歌手的程度。
很快肖澤就和這群人打一片。
中間也轉到過薑黎一次,的大冒險是去隔壁桌要個帥哥的聯係方式。
可想而知,很簡單。
薑黎也不知自己是不是最近運氣不好,沒轉幾又轉到了,這次厲棠棠的朋友們可不打算手下留了。
“剛才甜甜都已經圍著老鄭跳了一圈鋼管舞,薑黎的也不能太容易了,要不然……薑黎你在我們中間選個異親一口吧!”
“嗚呼~”
尖聲四起,這個提議確實刺激。
更何況薑黎剛分手,更是毫無顧忌。
薑黎瞪大眼睛,難掩一臉的慌張。
有人提前預想到什麽:“不能拒絕昂,咱們之前說好的!”
“是呀!是呀!”眾人齊齊起哄。
願賭服輸,這麽多人都在看著。
薑黎隻能著頭皮站起來。
作很慢,一邊起一邊打量著在場的人群,企圖能找出個合適的人來。
這些人大多是通過厲棠棠認識的,認識歸認識,終究不。
薑黎抿雙,從眾人中徘徊半天,最後選中了剛才和說話的高楊。
聽厲棠棠說高楊往過的朋友有很多,這種花花公子應該不會在乎被親一下吧。
高楊仿佛接到信號般,看見薑黎一瞬不瞬的盯著自己,瞬間明白了什麽意思,興的了膛,坐直。
有了目標薑黎的作迅速了許多,正打算繞過去,邊的厲景城猛的站起來。
今天晚上厲景城一直沒有被轉到,他說話又,不同於肖澤的活躍,多給人些距離。
這會兒站起來眾人都不明所以。
厲景城眼神微,抬手看了看腕間的手表:“時間不早了,我們也該回去了。”
厲棠棠看了眼手機,十一點半:“還早吧,還不到十二點呢。”
“明天還有工作要理,需要早起。”
見厲景城去意已決,肖澤了個懶腰,走到和他並排的位置:“是啊,人老了,得早點休息。”
厲棠棠生怕厲景城也帶回去,小心翼翼的說:“二叔,那我能再玩一會兒嗎?就一會兒,一會兒我就回去了!”
再三保證。
厲景城向來對寬容:“不要太晚,不然不安全。”
厲棠棠笑的燦爛,連忙點頭。
“那走吧。”
肖澤長往前邁,剛走出去一步,就聽厲景城又說:“薑黎,你跟我們一起走。”
被點到名的薑黎微微一怔,連厲棠棠都沒有帶走,怎麽突然到自己?
“我?”
“沒錯,”厲景城給一個肯定的答案,輕飄淡寫的說:“順路帶你回去。”
厲景城的這一舉不僅薑黎,在座隻要不傻的都聽出些端倪。
薑黎局促的解釋:“二叔和我是鄰居,我們順路!”
肖澤看著這兩人之間微妙的氣氛,一個氣定神閑,一個著急著解釋,沒有事才有鬼了。
他意味深長的哦了一聲。
“對嘛,景城是怕你一個小姑娘回去太晚了不安全,薑黎,你跟我們一起走吧!”
薑黎對這種場合不太習慣,其實早就正有此意,正好厲景城提了出來。
點頭:“好。”
“別走呀,大冒險還沒完呢!”有個男生喊道,“薑黎,你可不能耍賴!”
眾人開始起哄,氣氛烘托的到位。
薑黎按下心底的那麽慌張:“沒有,我不會耍賴的。”
以為他斯文有禮風姿特秀,誰知道是個禽獸。 ——《柔妹的日記本》 年年頭等獎學金的許柔沒想過會在大四最后一學期掛科,掛的還是Z大萬人迷——荊念的課。 她盯著成績單,一臉不敢茍同:“教授,我平時分打錯了吧?” “有問題?”年輕俊美的男人停筆,抬頭看了她一眼,淡淡道:“我點名,你不在。” 許柔披上白兔皮,笑得人畜無害:“抱歉,前一天晚上我發燒,所以缺席了。” “是嗎?”他忽而勾起唇角,給她放了段錄影。 視頻里有位少女肆意拍了拍昏睡男子的臉,而后在他唇邊用口紅畫了顆愛心。 男女主角的臉相當熟悉。 荊念按了暫停,低沉清潤的嗓一字一頓:“你確定只是發燒?” 許柔:“……” ****** 我聽過最勁的歌, 是和你在繞城高速上飆到200碼,單曲循環的那一首; 我飲過最烈的酒, 是你含著檸檬和伏特加,紅唇渡我的那一口。 閱文提醒: 1、主都市,輔校園 2、非師生,男主掛名教授 3、這次寫一個棋逢對手的愛情故事
前世蘇沫錯把渣女當閨蜜,被渣女算計并聯合渣男置她于死地! 再一次睜開眼,她重生了! 為了不在走前世老路,蘇沫開始虐渣男斗渣女! 艱難的道路上,只要她一回頭,總有那麼一個人,站在原地靜靜等著她。
這天,程菲半夜回家被尾隨,慌亂間,她誤闖地下紅燈區。 黑市交易,群魔亂舞。 話事的男人安安靜靜坐在一片暗影中,身着黑西裝,高大英俊,眉眼涼涼,渾身都透着股貴氣又凌厲的邪痞勁兒。 程菲被人拖拽,爲求自保,惡向膽邊生,徑直衝到那人面前,大聲說:“你個沒良心的!我懷了你的孩子!” 男人直勾勾盯着她,好半天才玩味地挑眉,“下次產檢什麼時候?我負責。” —— 經年再遇。 程菲因要拍攝一部紀錄片,前往國安局取材。 男人又一次出現在她眼前,身着警服,筆挺如畫,靠着辦公樓的欄杆衝她懶漫一笑,帽上警徽在陽光下反着光。 程菲一言不發,轉身便走。 經過那道身影時,卻被拽住手腕。 程菲心慌意也亂,強自鎮定地壓低聲:“警官自重。” “自重?” 男人臉色平靜,極淡地嗤笑一聲,埋頭貼近她耳畔,輕聲:“前兒夜裏在車庫,誰黑燈瞎火啃老子滿身草莓印?夠雙標啊姑娘。” —— 五歲那年,粉面糰子程菲家多了一個新鄰居,是個漂亮的少年,氣質陰鷙,內向孤僻。 媽媽告訴程菲,少年是犯人的孩子,必須遠離。 鄰里們都拿小少年當毒蛇猛獸退避三舍。 只有程菲每天樂顛顛跟在少年身後,一口一聲小哥哥。 少年對她冷若冰霜,被鬧得煩了,問她:“你不怕我嗎?” 小程菲笑得天真無邪:“我長大了要嫁給你。” 那一年,所有人都只當這句童言是戲言,卻不知道少年聽了去,一記便是一生。 * “初見時我渾身泥濘,你如明月高懸。如今一身榮光爲我加冕,我終於可以堂堂正正站在你面前。 程菲,我來娶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