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端起整整一茶杯的白酒,直接灌了下去,十分豪邁。
沈昭沒喝酒,接過杯子就放在了桌子上。
楚清眠接過助理的酒杯,分兩口喝了。
有了王總打頭陣,又圍上來四五個企業家,向他們敬酒。
話裏話外全是在拉近關係,暗示生意場的容。
沈昭眼睜睜的看著,楚清眠喝了將近有小半瓶的白酒。
其他人離開後,他震驚的指著助理手中空了一半的酒瓶。
“大姐,你竟然還是個千杯不醉的?”
明明那麽差。
竟然喝起酒來這麽牛。
楚清眠出看傻的表,示意助理給沈昭倒了一杯。
沈昭抿了一口,更加震驚了,“雪碧?”
“準確點說,是晃的沒氣的雪碧,味道還不錯。”
“……”
楚清眠被他的表逗笑了。
“我以前喝,這幾年不喝了。”
“為什麽?”
“剛開始接手公司的時候,很多人都看不慣我,我在談生意的時候,經常能到年紀很大的企業家。
他們老一輩的,不論男,談生意必須要喝酒,如果喝的、不喝酒,在他們看來你就是不誠心。
所以那段時間,為了擴大楚家勢力,攬到更多的資源,我和喬賀白經常喝酒。
十八歲的時候,直接把我喝胃穿孔進醫院了……不過從那以後,楚家的地位也差不多穩固在了老二,我也用不著那麽拚了。”
在此之前,楚家雖然算得上京城頂流,但遠遠不及現在的龐大地位穩固。
祖父開拓江山,就努力穩固發展,在1的基礎上不斷增添0,從1變10,100,1000。
至,如果是六年前,絕對做不到當著全京城的麵,不給秦家太子爺好臉看。
沈昭盯著淡然的麵龐,猛然間才反應過來,楚清眠,好像和自己年紀一樣大。
他19歲考大學,沒兩天就跑去了國外上大學,一去就是五年多,即使中間為了創業,不得已休學了一年,今年也才24而已。
而楚清眠,16歲就接手公司,在眾人懷疑的目下,利用兩年的時間穩定楚家地位,隨後六年休養生息,鞏固地位。
“那你不累嗎?”
“這世界上比我累的人多了去了,不都是為了生活和責任嗎?”語氣隨意的說道。
“……人不應該和其他人比,應該活的讓自己舒心。”
比較帶來落差,落差帶來痛苦,痛苦使人抑,抑本與快樂。
“得了吧,你這神經病,還會說大道理的。”
“喂,老子可是在心疼你。”
“又深了哥?/.”
“深不是罪過,隻因我本溫。哪怕是路邊到一隻小狗狗都要喂兩口火腸。”
說罷,沈昭給夾了一塊哈瓜,放進的盤子中。
“……”
這家夥什麽意思?!
沈昭笑得出八顆大牙,閃耀無比,楚清眠隻覺得他應該進軍娛樂圈,去拍牙膏廣告。
“喂,要不然……今天我們稍微放縱一下吧!”
“放縱什麽?”疑。
沈昭忽然將臉近的麵龐,呼吸噴灑在的臉上,淺的瞳仁像是小時候見其他小朋友玩的玻璃珠。
“我說了,哥今天心疼你。”
“所以,我決定帶你好好釋放天,忘掉所有的事,我要讓你出輕鬆愉快的笑容。”
“哈?”
這神經病又要發什麽瘋?
楚清眠眼底忍不住流一疲憊與無語。
“能跑嗎?”
沈昭笑瞇瞇的問道。
楚清眠被他這麽一句話,搞得有點些懵,下意識點點頭。
沈昭牽起的手,拍案而起,在眾人震驚的目之下。
他拉著,奔跑,向著大門衝去。
“偉大的文學家阪口安吾曾說:【唯有墜墮落之途,方能救贖】”
人類荒唐又脆弱,誰也無法避免,孤零零的從母落,孤零零的化作一捧蒼老的塵土,避無可避,在長久忙碌的生命中走向孤獨。
“所以,跟著我一起逃吧!”
七六,人本能,釋放自我並不可恥。
墮落,不斷的墮落。
讓他們的生命,充滿緒化與神經質,不斷大聲的向整個世界宣告:老子的心很棒!
一起變得墮落下去吧!
剛剛換好新西裝的秦墨,正站在大門口,看見兩人,沒有避讓。
沈昭狠狠撞了他的肩膀一下,挑釁一笑。
他遲早要找這家夥算賬。
楚清眠怔怔的看著兩個人牽連的雙手,大腦中幾乎一片空白。
看向眾人。
黑與白的西裝,各華麗的擺,閃爍的水晶吊燈,玻璃杯裏的酒晶瑩。
牽著的沈昭,回頭朝微微一笑,淺的瞳仁在燈下閃爍出異樣帥氣的芒。
他穿著白西裝,卻不是闖長發公主高樓的白馬王子,而是一個徹頭徹尾,想一出是一出的神經病。
“快上車,他們快反應過來了!”
沈昭催促著趕坐上跑車的副駕駛座位。
“等等,我們要去哪裏?”
楚清眠疑,而後的助理等人已經追出來了。
“等等,楚總,項目書!”
小助理著車門,完全喪失了冷靜自持風度,力將項目書塞給楚清眠。
“你別忘了工作……”
沈昭踩下油門,長手一,搶過楚清眠手裏的項目書,修長的手指一鬆,白花花的紙張頓時吹散在夜風之中。
隨著夜風,四散飄落。
“等一下啊,綿綿,沈昭!”
錦追了出來,卻被一位老者攔下了。
“祖父?!您怎麽來了?”
立刻低下頭,表恭敬。
“撿文件吧,我們已經追不上了。”祖父沉聲說道,“我來的不算晚。”
“清眠不在了,就把場子讓給我吧。”
此言一出,眾人均是一陣膽,不明白他話語中的深意。
跑車引擎的巨大轟鳴聲音,猛烈的風吹拂著的麵頰,也吹著沈昭的發。
白的西裝,紅的跑車,還戴著黑的墨鏡,似乎發現了楚清眠在看他。
他角微微一翹,拉了一下墨鏡,出墨鏡下那雙淺的瞳仁,帶著稀碎的笑意。
握著方向盤的手指,正戴著一枚熠熠生輝的藍鑽戒指。
多麽濃墨重彩的一個人。
楚清眠隻覺得,自己的眼睛忽然有一瞬間被他刺痛了。
明明沈昭的外表溫和斂,資料上也說他喜歡文學,格溫斂,甚至有點自卑和懦弱。
實際接起來,卻那麽神經質,像個瘋子一樣充滿矛盾,肆意張揚,任乖張,緒富多彩,帶著不可一世的放縱。
“我們到底要去哪?”
“車子開到哪裏,就算哪裏,此心安是吾鄉!”
此心安是吾鄉,我心安……
盯著他的眼睛,夜風吹得的眼眶刺痛,沈昭扔給墨鏡,“戴上,風會吹瞎你眼睛的。”
“我可沒脆弱到那種地步。”
“哦,那你剛剛眼睛怎麽紅了一下,是差點被我哭了吧?哦吼吼,大姐,看不出來你還的嘞~”
“神經病,我隻是稍微風迷眼睛而已!”
“大姐,等你死了推進火化爐裏,燒到最後隻剩下你這張!”
“放心,我一定會長命百歲的,活得肯定比你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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