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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心獨寵:錯撩權勢滔天的大佬》 第39章 把小祖宗逗炸毛

他寫的是:honeypeach。

桃。

!!!

某些記憶瞬間湧進腦海,沈摘星惱得瞪了眼麵如常的男人。

就走。

被他長手一給薅了回去。

他抓著拳頭的手,把寫好的紙給了店員,然後轉頭若無其事地說:“等等,很快弄好了。”

瞧他那無辜的表,明明帶笑的眼睛都出賣他了,還裝呢!

沈摘星氣死了。

但因為是在外麵,周圍都是人,不便發作。

隻能氣鼓著腮,扭頭不理他,手也一直握著拳,就是不給牽。

煩死了,他總是這樣。

以後每次用這塊數位板的時候怎麽自啊!

他不要臉,還要呢~

數位板鐫刻好後,保鏢接了過去。

兩人在店員們的一路恭送下,走出了店門。

池驍的大手整個包住的小拳頭,好笑地側頭看嗔的可模樣。

撲撲的小臉和脖頸,水潤潤得讓人忍不住想要咬一口。

磨了磨牙,顧忌酋拜不能在公共場合親的風俗,他隻得默默牽著。

到了一樓賣手機的樓層,帶著進了一間運營商服務中心。

“選個號碼。”他還記得下午說要辦張酋拜的手機卡。

其實這種小事完全可以讓下麵的人去辦,但就要自己出來逛,有什麽辦法。

沈摘星翹著,又長又的睫撲閃了一下,賭氣道:“隨便。”

池驍知道自己是把這隻貓惹炸了。

他撓了撓的拳頭,打不開,便自己幫選了個好記的號碼。

又去隔壁買了個最新款的手機,也不問了,直接選了款白的。

總算回到了車上。

一回到車上,沈摘星就回了自己的手。

剛剛在外麵,大庭廣眾的,不好拉拉扯扯,現在回到車上了,雖然有司機和保鏢在,但他們聽不懂中文,且一直跟著池驍,前些天沈摘星去公司,也沒在車上被池驍親親抱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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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他們絕不會回頭看,也不敢從後視鏡裏瞄他們,沈摘星也就漸漸對他們的存在敏了。

果不其然,才剛把手走,池驍就直接一手撈住腰,一手進膝彎,把直接抱到了上。

不顧掙紮,輕鬆鉗製住,池驍低頭咬了口嘟起的,無奈地低聲說道:“就給你取個英文名,手就不讓牽了,脾氣這麽大?”

買東西前還為了去留學的事對他投懷送抱呢,這才過去幾分鍾?就跟他翻臉。

這要是換了其他人,哪個敢像這樣的。

平時就若即若離的,都是他主哄著擼,被哄高興了才會像剛剛那樣主過來蹭一蹭,但要是惹炸了,別說擼,都不給一下。

跟貓一樣。

“誰要你取的英文名,我自己有英文名好不好,再說你那個是英文名嗎?”掙不開,武力值被碾,沈摘星便直接口,連珠炮般。

隻可惜小臉通紅,減了不氣勢,連帶著罵人的話也聽起來沒什麽殺傷力。

“下流!”

池驍完全沒把的辱罵當回事,笑著回道:“那就當做nickname好不好?”

“不好!”誰要那種昵稱啊!

“可是寶寶在我眼裏就是honeypeach,又香又甜又多,皮薄,輕輕一掐就出水……”池驍低著頭將困在懷裏,幾乎要吸走周圍的所有空氣,聲音沙啞,啄著地呢喃,“最喜歡吃了怎麽辦……”

“住口~”

池驍稍稍放開,揚眉低問:“不喜歡聽dirtytalk?”

喜不喜歡聽,他最清楚。

他比更了解反應,那反應可騙不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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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就很喜歡dirtytalk。”他故意壞壞地說道。

果然小東西立馬又炸,臉頰緋紅一片,“誰喜歡了?你胡說~”

可他就喜歡這樣就害得不得了的模樣,越害

他故作沉道:“寶寶,你說如果一個小喜歡,另一個小不承認,這是不是就口是心非?”

“啊!”

沈摘星尖著捂住了耳朵,把臉埋進了池驍的懷裏。

池驍笑得整個膛都在震,知道逗差不多了,便輕輕環著手去的下,想把的臉轉過來,別憋住氣了。

結果剛過去就被狠狠咬住了食指,那小牙齒尖尖的,別說,還疼。

但確實是自己把小祖宗逗急了,隻好由著咬。

忽然又有些,很想下次換別的地方咬一咬。

可想想還是忍住沒說出口,再惹,估計這小貓咪要應激了。

終於鬆了口,池驍掃眼一看,印子都咬出來了,應該是出氣了。

“消氣了?”他垂著眸一邊看一邊吮了下被咬破的地方,嚐到一腥,角忽地勾起邪笑,“都咬出了,再生氣可就不講理了。”

沈摘星迅速瞟了眼他的手指,臉上明顯閃過一抹擔心,但又立刻板起了麵孔。

池驍笑笑,轉移了話題。

“寶寶的英文名是什麽?”

撒完氣的沈摘星倒也沒“作”,回道:“Hesper。”

池驍挑眉,問道:“因為金星?”

沈摘星杏眼圓睜,對他竟然猜到這一點到非常驚訝,“你怎麽知道?”

Hesper用作人名的同時,也有金星、黃昏星的意思,但其實金星的英文是Venus(維納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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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希臘神話裏的神維納斯,在古羅馬神話裏對應的就是阿佛狄忒,也就是沈摘星紋在上的那個神。

所以當初給自己取英文名的時候,就選擇了Hesper這個名字。

既因為這個名字和自己的星座有著千萬縷的聯係,也因為的中文名裏有“星”字,總之這是隻有自己才知道的一個小巧思。

以為這種隻有自己知道的細節,一般人本不會聯想到的。

池驍的一隻手的腰窩拍了拍:“把「Aphrodite」紋在那種地方,還問我怎麽知道的?寶寶,第一次你喝醉了可能不記得我們用了幾次doggystyle……”

那天即使不太跪得住,他也堅持了很久這個姿勢。

就是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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