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全有206塊骨頭,要一一指出來卻不易。
時落的手先放在野人的頭頂,了一下,跟孩說:「這塊頂骨——」
野人頭髮雜,離得近還能聞到一難聞的味,時落面不改,明旬心疼了,他上前,「落落,我來,我也知道大部分骨頭分佈,你還可以教我。」
「還是我來吧。」鎚子更快,他說:「我專門學過。」
在部隊的時候,鎚子對這方面尤其興趣,還專門找老師學過。
他也能卸了這野人全骨頭。
哪怕在林中走了一路,明總也周乾淨,再看野人渾臟兮污。
讓明總來不合適。
「我回去教你。」時落也正有此意。
鎚子代替時落,蹲在野人側,他手覆在野人的天庭骨上,突然想起一事,鎚子抬頭問:「時大師,我聽說人有九骨可以看人是不是貴氣?」
「我曾經跟隊長辦過一個案子,有人為了改命竟然要換九骨。」那個案子死者份有些特殊。
且死相凄慘,鎚子看的兩天沒吃什麼東西。
「既然要換死者的命,那死者非富即貴。」歐晨回道。
「對。」鎚子點頭,「死者是個富二代,那還是個二十齣頭的年輕人,他整個人幾乎被肢解。」
兇手對這方面似乎有些手生,他切開死者皮,一刀刀沒有章法。
法醫解剖完后確定才死者上了九塊骨頭。
這個案子原本不是唐強跟鎚子接手,辦案人員花了將近半年時間都沒找到一點證據,這起謀殺案設計的完無缺。
富二代的父親是個著名企業家,死的是他唯一的兒子,哪怕他有再好的教養,遲遲找不到兇手,企業家也忍不住朝辦案人員施。
死者的母親也因為兒子的死亡神失常,整天去警察局鬧,讓辦案人員將的兒子還給。
上頭便將這個案子轉給唐強的小隊。
這世上並無完無缺的兇殺案。
按通常邏輯,不管兇手因何原因殺了富二代,也不該拿走他的骨頭。
「後來隊長找了一位天師,那位天師通過法找到死者骨頭所在地。
等我們找到兇手時,兇手已經死在手床上。」
兇手移植了九塊骨頭中的其中三塊,還有六塊人在冷藏手提箱。
「兇手是拿掉了自己的九塊骨頭,試圖將富二代的九塊骨頭換到自己。」哪怕過了好幾年,鎚子還是忘不掉找到死者時,死者臉上帶著的奇異笑容。
歐晨聽著都覺得得慌,「這人是個瘋子嗎?」
「是不是瘋子不知道,但是腦子肯定不正常。」鎚子回道:「據說他是聽了一個道士的話,等我們抓到那道士,那道士還很無辜。」
道士說是那人用他的妻迫他,他辯解,「我都跟他說了,就是換了骨頭,也不一定會改他的命,還可能會要了他的命,他就是不聽。」
「兇手是什麼人?」歐晨奇怪。
鎚子搖了搖頭,表一言難盡。
這事顯然有,他說:「這個富二代當時是大四學生,兇手是他同學。」
通過唐強跟鎚子調查知道,相較於父親的低調,富二代就囂張霸道許多。
他在學校有一幫狐朋狗友,還有好幾個跟班。
兇手也是跟班之一。
不過,這個跟班還有些特殊,他也不是主跟著富二代的。
「大學之前,在別人眼裏,他就是別人家的孩子。」兇手長相普通,家境一般,格也向,他從上學開始就是績拔尖的孩子,可進了大學,優秀的人太多,他再怎麼努力,也不會跟以前一樣,是班裏數一數二的。
況且,那些優秀的同學不績亮眼,各方面也都拔尖。
與之相比,兇手就顯得暗淡許多。
他從來都是被老師同學追捧的,環境變了,周圍人看他的眼神也變了,他一時接不了,也越發向孤僻。
兇手之所以為富二代跟班,是他私下接生意,替別人寫論文、做課題。
有人就跟富二代推薦了他。
富二代選他不是因為他多優秀,是富二代在無意中得知他竟然暗他們系的系花,他甚至準備在系花生日當天表白。
全校誰不知道富二代正熱烈追求系花?
更巧的是,富二代也打算在系花生日當天在高調的求一次。
富二代很清楚,他追了系花兩個月,系花早有鬆,之所以沒答應,不過是虛榮心作祟。
生日這一天,富二代肯定自己會抱得人歸。
富二代甚至都在當天訂好了酒店。
得知這位樣樣拿不出手的同學跟自己喜歡上同一個孩,富二代心裏膈應。
他面上卻不顯,之後假意與兇手好,再在系花生日當天讓對方出了一個大丑。
當晚兇手了小丑,富二代甚至讓人在一旁錄,將視頻發在校園網上,不出一夜,兇手就了人人笑話嘲弄的對象。
人人都說他是癩蛤蟆想吃天鵝,他卻一直跟人解釋系花對他也有好。
在系花生日第二天,正式為富二代男朋友后,這話就像掌一樣拍在兇手臉上。
後來有人將他私下接論文賺錢的事捅到了學校領導面前。
他被退了學。
這個道士就是兇手在家鄉認識的。
鎚子又到了野人的另一塊骨頭,對孩說:「太骨。」
太骨位於兩眉尾端,太和額頭間,此骨宜細而顯則貴。
「要是骨頭真的能定一個人的富貴,那我也是無話可說。」這世上本就沒有什麼公平之事,有的人出生就在終點線上,是別人羨慕都羨慕不來的。
要不然怎麼會有富貴天定的說法。
「不全是。」時落卻解釋,「一個人是否貴氣,要看先天命跟後天命。」
九骨又九貴谷、九龍骨。九骨分別為天庭骨,枕骨,頂骨,佐串骨,太骨,眉骨,鼻骨,顴骨項骨
有話說,骨有九起,天庭骨隆起,枕骨強起,頂骨平起,佐串骨角起,太骨線起,眉骨伏犀起,鼻骨芽起,顴骨起,項骨平頭扶起。
以天庭骨枕骨太骨為主,在面以眉骨顴骨為主,五者備,柱石也。
一則不窮,二則不賤,三則履小勝,四則貴矣。
四年前,杜氏總裁為了白月光,拋妻棄子,太太一怒之下假死,帶著兩個萌寶遠走高飛。四年后,老太祝壽偏偏選中了由她設計的衣服,太太出席宴會震驚四座。無數記者采訪:“請問您的死亡,是欲擒故縱嗎?”“對,想讓一個人更加珍惜,必要他先失去。”婚禮上,太太又懷了三胞胎出場。眾人暈倒,總裁太太太能生……
初戀情人在隔壁房間偷情,她在另一間房被逃亡的男人強行奪走了最珍貴的東西!兩年后,又被迫與晉城身價最華貴的男人結婚,婚后,他用盡手段折磨辱沒她,挖空了心思想要逼走她,可當她真正心灰意冷不愿再做父親掌控的洋娃娃時,他卻不肯放走她!“做過我的女人,就永遠都是我的!”
☆☆☆本書簡介☆☆☆四年前,本已做好準備放手的她,卻因家庭變故不得已嫁給他,長情的陪伴換來的不是他的真心,而是滿身傷痕!“慕煜辰,如果可以,我寧願從來沒有認識過你!”;四年後,她攜著萌寶華麗歸來,不僅事業有成,身邊更是帥哥雲集,眾星捧月的她,發誓要奪回原屬於她的一切!“慕煜辰,我們已經離婚了,請你自重!”“自重?我自重74kg?”某人一本正經的回答道。靠,蛇精病啊,我說的不是體重好吧!誰能解釋一下,某人現在是什麼情況…… …
陳喋十六歲那年在街邊初遇聞梁,少年手上把玩著帽子,雙眸漆黑,居高臨下站在她面前。半晌,他傾身而下,黑眸對上她視線。“跟我走嗎?”少年說。陳喋真就跟他走了,這一跟就是六年。眾人皆知聞梁桀驁難馴,玩世不恭,卻傳聞家裡有個美人兒,還是電影學院校花,美艷明媚,飄渺跳脫,性子也被他養的驕縱任性。兩人各取所需,在心知肚明中如膠似漆恩愛多年,然後陳喋大學畢業,瀟灑揮手說“再見。”比當年點頭跟他走時更絕決利落。聞梁點煙,在一片青白煙霧中抬眸勾唇,冷冷讚她:“很好。”陳喋走後,聞梁照樣過的風生水起,不受影響。人人都感慨這聞少爺薄情冷血,就是在一起這麼多年也不過如此。卻在某天爆出來的花邊新聞中看到了兩人身影——深夜街頭,當紅新小花旦陳喋狠狠扇了新片最大投資方一巴掌,打的人半晌沒轉過臉。陳喋打完那一巴掌,抬手隨意攏了把長發,風情萬種,溫柔道:“聞總,我想我們早就分手了。”男人非但不怒,反倒倚車舔了下唇,誇獎道:“我的小豹子,動起手來都這麼厲害。”陳喋神色疏離的看著他,沒說話。旁人眼裡向來玩世不恭的聞梁,卻是沉默片刻,眼圈慢慢紅了。他雙手微顫著、小心翼翼的把人摟進懷裡,嘴上念著只他一人知道的小名:“靈靈乖,跟我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