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玉瑾醒二人,問:“將軍呢?”
秋華朝他森森地一笑,就好像開人包子店的老板娘。
秋水比較好心,替他指明方向。
夏玉瑾順著手指方向看去,正是自己住的書房,心里有點骨悚然。
書房,點著一盞水晶燈,將軍斜倚貴妃榻上,寶劍擱在邊,手里捧著一冊書,隨意翻看著,氣氛是說不出的古怪。
夏玉瑾踹門而,昂首問:“你來這里做什麼?”
葉昭揚揚手中的《北俠記》,笑道:“你這兒的書蠻有趣的。”
夏玉瑾劈手將書搶過,怒道:“誰準你在這里翻的?!”
葉昭:“看看罷了,不好嗎?”
“當然不好!”夏玉瑾想起今夜的委屈,怒氣沖沖地發泄道,“你搶了我的家,我的臥室,我的生活,甚至還搶了我的小老婆!現在還賴在這里干什麼?!連我最后的清凈地盤都要奪去嗎?!若是你想死老子,老子先和你拼命!”
“冷靜冷靜,”葉昭試圖安這頭被得快炸的貓,“我來是想給你一件好東西的。”
夏玉瑾不屑道:“你能給我什麼好東西?!”
葉昭站起,從桌上拿起一張薄紙,推到他面前。
夏玉瑾看看嚴肅的表,終于將視線轉去薄紙,紙是上好的宣,鐵畫銀鉤寫著幾行蒼勁的小字,開頭便是:南平郡王夏玉瑾謹立放妻書。先是簡潔謝過皇恩,然后誠懇地表示二人格相離,相憎相惡,恩斷義絕,甘愿和離,從此男婚嫁,各不相干,落款是葉昭的簽名。
“真……真貨?”夏玉瑾將這份玩意反反復復看了幾次,確認筆跡無誤,頓時傻眼了,他滿肚子的氣就像被打穿的皮鼓,所有休妻的念頭都被塞回肚子里,只結結地問:“你……你真的愿意?”
葉昭輕輕地嘆了口氣,“牛不喝水莫按牛頭低,棒打出來的男人沒有真心,這點道理我是懂的。原本抱著僥幸,希兩人相合,結果卻是貓鼠相惡,這就沒有繼續的必要了。早點和離還能留幾分,路上遇見也好說話。若纏到底,只會兩敗俱傷。”
以前怎麼就沒發現那麼明白事理呢?
心心念念的事忽然就了,夏玉瑾得眼淚都快出來了。
“但是……”葉昭頓了一下,為難道,“我們的親事是太后賜婚,至今不過三四個月,若是和離得太快了,就太傷圣上和太后的一片慈之心了,故我將和離之期定在三年后,到時候我會親自上殿,將此事奏知圣上,你看如何?”
夏玉瑾看著和離書,如今是德宗九年,落款的時間卻是德宗十二年。
葉昭再道:“和離書已到你手上,只要你簽名蓋印,三年后送去府備案就可以了。你我夫妻一場,就算是孽緣也是緣,好歹要給圣上、太后、安慶王府與鎮國公府都存幾分面。”
三年時很快就會過去。
有這份親筆簽名的和離書在手,絕對翻不出別的花樣。
夏玉瑾心頭大石落地,整個人都輕松起來,就連看著葉昭也順眼了許多,半開玩笑道:“這樣也好,反正你也不喜歡我,和離了至不用睡覺也帶著兵了吧?別看了,好歹安王府是我家,人也是我的人,你這點小作是瞞不過我的。”
葉昭很怪異地看他兩眼:“對付你還用得著武嗎?”
夏玉瑾臉一紅:“那你新婚之夜還帶什麼武?嚇唬我嗎?”
葉昭沉默片刻,方道:“你怕是想偏了,不過是打仗落下的習慣,方便隨時跳起來沖鋒或撤退,有次睡夢中還差點遭了刺客暗算,所以現在枕下沒有武,我便睡不安穩。為此嚇著你,卻忘記解釋,是我不對。”
夏玉瑾愣住了。
輕描淡寫的敘述,將漠北的慘烈戰事傳聞,再次涌上他的記憶。
被滅門的葉家,被屠城的漠北,三千個鐵的勇士,流河的鮮,堆山的尸骨。
“活閻王”的稱號背后是如鐵的堅強與信念。
在刀槍箭雨里磨練出來的,可以做一個好將軍,卻無法為一個正常的妻子。
滿上京愿意在手下干活的男人有許多,愿意娶的男人卻寥寥無幾,又心高氣傲,怎會甘心相夫教子?像普通人那般度過一生?若是和離,無論理由為何,怕是今生今世再也嫁不出了。
可是依舊愿意放過自己,選擇和離。
他……是不是做得有點過分了?
塵埃落定后,夏玉瑾才開始到心里發虛。
“不必多慮,這是我自己選擇的路,與你無關,”葉昭看穿了他的心虛,角出一抹若有若無的微笑,“若是你覺得不好意思,便請我喝酒吧。讓我們好好慶祝和離功,好歹夫妻一場,恩斷絕仁義在,以后也可做個兄弟朋友!”
夏玉瑾努力將思緒收回來,笑道:“也是,一個仇人,多一個兄弟。”
“夏郡王夠痛快!”葉昭豪爽地拍掌道,“你號稱滿上京吃喝玩樂最在行,請客不可小氣,必要請我喝最好的酒,吃最好的菜!”
夏玉瑾拍著脯保證,“放心!以后你想要什麼,盡管開口!我夏玉瑾上刀山下火海也會給你弄到手!”然后他轉往門外跑去,一邊跑一邊,“杏花樓的酒最好,老高家的羊最好,正適合冬天驅寒,你在畫舫上呆了一晚,子也冷了,我去給你弄幾斤來下酒。”
長寧公主大婚前夜被駙馬一劍穿心,再次醒來竟成了國公府的傻小姐。為複仇,她精心謀劃,步步為營,誓要讓背叛她的人血債血償。聽說駙馬思她成疾,每晚都要守著她的棺材才能入睡。而她當年隨手撿回的少年,竟成了當朝第一權宦。 * 東廠督公江瀲心裡住著一個人,為了她甘願墮入地獄,做一隻吃人的惡鬼。人人避他如蛇蠍,唯有國公府的傻小姐整日糾纏於他。江瀲忍無可忍,揚言要殺了她。不料,那位小姐卻將招親的繡球拋進了他懷裡……
她是個瞎子,在黑暗中生活了二十年。最終被冠上通奸罪名害死。當她重新睜開眼睛,看到了這個多彩的世界。——翻手蒼涼,覆手繁華。一切不過都在她一念之間。PS:他知道那個殺伐果斷的女子,一搶,二鬧,三不要臉,才能將她娶回家。還不夠?那他隻能當一回腹黑的白蓮花,引她來上當,要不怎麼好意思叫寵妻。虐極品,治家,平天下,少一樣怎麼爽起來。
強制+追妻火葬場+不原諒+后期瘋批女主卓明月撞見宴清風殺了人,之后每一天都在崩潰。準備就寢時他在,去沐浴他在,去茅廁他也在。可她是個“瞎子”啊!她只能若無其事的寬衣,沐浴,小解。直到宴清風扔了條幾近透明的紗衣給她穿,她實在忍無可忍。……在宴清風眼里,卓明月這樣的女子卑微低賤,空有一副好皮囊,生來便是個食髓知味的玩物。后來,她離開宴清風,成了惑亂圣心的寵妃。他抓肝撓肺,夜不能寐,方知他丟的不是玩物,是肋骨。終于他攔了她的去路,低聲下氣的問她“你喜歡什麼,只要天上地下,這世間有的,我都給你弄來。”卓明月說“想做太后。”她要她的孩子登基,要站到萬人之上的高臺上,要宴清風也成為匍匐在她腳下的臣民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