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新朝》作者:三道【完結+番外】
文案:
三年前,新科狀元沈雁清被婚,迎娶閣首輔子紀榛為男妻。
一個是瓊枝玉樹的天之驕子,一個是腦袋空空的漂亮草包,天與地、玉與泥的結偶,為京都的大笑話。
紀榛知曉沈雁清瞧不起他,京中權貴子弟也暗中取笑他。
自疼他的兄長勸言,“你與他并不登對,何苦強求?”
跟他有娃娃親卻被悔婚的小侯爺怒嘲,“你以為我稀罕與你的婚約,你不過是城中笑柄。”
素有玉面狐貍之稱的三殿下也私下諷他不自量力。
紀榛無畏流言蜚語,執意與沈雁清完婚。
新婚當夜,他只等來沈雁清“好自為之”的四個大字。
紀榛以為終有一日沈雁清會被他的真打,可還未等他夢,紀家突遭變故。
父親病逝、兄長下獄,金尊玉貴的小公子淪為罪臣家眷,人人都可踩他一腳。
為救兄長他愿與沈雁清和離,可記恨他的沈雁清卻反常地不肯應承。
與此同時,他也從兄長口中得知,三年前險些令他喪命的刺殺是出自沈雁清之手.....
他再不敢自作多。
Tips:
1.沈雁清 x 紀榛,1v1
2.狗文,含大量修羅場
3. 偽萬人嫌,真真真萬人迷
4. 先婚后
標簽:狗 HE
第1章
春末細雨如,滴滴答答下起,有筑巢的歸燕銜著草從墜著水珠的黑瓦屋檐飛過,悠哉地停在尖尖的檐角歇息。
“讓開!”
一聲清脆的呵斥打碎閑適的午后春景,驚擾了屋上燕。黑燕拍打著潤的翅膀躍進濛霧里,甩下的一滴水漬打在從院里冒出頭來的油紙傘上。
傘下之人穿一襲藕紫錦袍,腰墜叮當響的玉環,佩銀線勾勒的香囊,腳踏一雙工藝繁雜的月牙底短靴,啪嗒——踩在小水坑上,了鞋面,他卻渾然不在意,只撐高了傘轉,出皎白的領子和被霧氣打潤的眼睛。
年約莫弱冠的年紀,白紅,在這春雨中猶如一株新綻的花,最最好。
此時他微微抬著下顯出點凌人的驕恣,目在阻攔他進院子的幾個侍從上轉了轉,薄怒道:“誰再敢攔我,拉出去打板子。”
侍從面面相覷,皆不敢貿貿然上前。
眼前人是當今閣首輔的子紀榛,父親權傾朝野,兄長不到而立已位居吏部侍郎之位,如此顯赫的家世,便是當今的皇子也要給幾分薄面,何況他們只是區區的奴仆?
倘若說有誰能治得了這千尊萬貴的小主子,怕是只有這間書房的主人沈雁清了。
可他們家的沈大人卻一大早冒雨上朝至今未歸。臨去前囑咐過沒有他的允許誰都不可進書房,便是為他妻子的紀榛也是同樣的待遇。
說起沈雁清和紀榛的結合,更是京都至今為人津津樂道的笑事一件,此暫且不論。
紀榛可不管侍從的難,他想要做的事從來沒有人能攔得住的。見侍從不說話,隨手將油紙傘丟出去,抬步往書房里走,拋下一句,“不準告訴沈雁清我在里頭。”
“夫人,使不得.....”
紀榛充耳不聞,開門關門的作一氣呵。外頭的侍從急得團團轉,可又不敢真的將紀榛“請”出來,只能拿著油紙傘在院里唉聲嘆氣。
不多時,只剩下了淅淅瀝瀝的小雨聲。
今日無,屋很是昏暗。紀榛并未點燭,隨手拍去衫上沾染到的水珠,在書房巡視起來。
沈雁清不喜歡他來書房,但他還是找借口來過幾次,每次來都待不到一刻鐘就被沈雁清趕出去。如今他總算有機會細細打量此地,琢磨這地兒究竟有什麼稀罕,竟讓沈雁清日日前往。
紀榛站在書桌前瞎翻厚重的書籍,從鼻子里哼出一聲,負氣地坐到了沈雁清的竹椅上。
這幾日沈雁清日日下了朝就待在書房里,常常是到深夜才黑回房。那時紀榛都已經睡了一,困得不行,只依稀知道沈雁清上了塌便迷迷糊糊往對方懷里鉆。
等第二天他醒來,旁又是空的。沈雁清來得靜悄悄,去得也靜悄悄,仿若連話都不肯和他多說一句。
可前日紀榛分明瞧見沈雁清的好友易執在書房一待就是一整天,兩人也不知道說些什麼,竟連晚膳都是在書房用的。
沈雁清的侍從個頂個嚴,無論他如何威利都不肯為他做事,他只能自個兒胡思想,恨不得闖進書房親自瞧個明白。
他素來知道沈雁清與易執的關系匪淺,兩人相識多年,又同在朝中為,說是知己也不為過。如此要好,孤男寡男共一室,怎麼不人多心?
說不定沈雁清日日與對方秉燭夜談,談甚歡才不肯回屋。
紀榛委屈得牙都酸了,許是今日氣重,頓覺眼睛也漉漉的,他深深地吸了幾口氣才把沖上鼻尖的酸勁下去。
俗話說捉賊要捉贓,捉要捉雙,他今日定要躲在這書房里聽個真切,看看那二人究竟聊些什麼聊到月上枝頭。
紀榛在書房里走走停停,最終將視線定在與人等高的書柜上。
他打開書柜,里頭滿滿當當全是沈雁清的珍藏,有些古籍上了年頭,書頁修復過,拿在手中倒也不覺得破舊,足以見沈雁清是個書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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