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珠卻不甚在意的咯咯笑著,
“好吧,我承認,我就是故意的,我故意勾引楓哥哥的,誰楓哥哥是你的未婚夫呢?”
“宋,只要是你的東西,我都要搶,不管是爸爸的寵,還是程太太的位置,或者其它的,如果搶不過來的話,怎麼辦呢?”
“還能怎麼辦,當然是毀了啊,就像……阿笙!”
聽到阿笙兩個字,宋的腳步突然一滯,心中涌出了一種不祥的預,“你什麼意思?”
宋明珠笑容深深,“阿笙不聽話,他只喜歡你,不肯乖乖到我這個姐姐邊來,所以……就別怪做姐姐的心狠手辣了。”
宋的瞳孔,驀地,雙手在側握了拳頭,手指關節咯咯作響,“阿笙的骨髓,是你搶走的?”
阿笙病了三年,他們等了三年,終于在一個星期前,等到了合適的骨髓,醫院也給阿笙定好了手時間。
可沒有想到,手前夕,主治醫生居然打電話過來告訴,志愿者反悔了,把骨髓捐給了別人,不愿意獻給阿笙。
而且,骨髓移植手,在當天就在另外的醫院完了。
如果要等二次捐獻,至要四個月到半年。
可以等,但阿笙的等不了。
當時還不明白,好端端的為什麼捐獻者說反悔就反悔,還本沒有給可以挽回的時間和機會,現在懂了,一切都是宋明珠在從中作梗。
好恨,恨宋明珠的蛇蝎心腸。
“宋明珠,你這個豬狗不如的畜生,你怎麼能惡毒到去搶阿笙的骨髓?他還沒有十八歲,他還是個孩子!”
宋明珠無辜的眨眨眼,“我就搶了怎麼著,誰讓阿笙不聽話,誰讓你這麼在意阿笙……”
“你這麼在意他,我當然要毀了他,我要讓你眼睜睜看著他去死,卻什麼都做不了,我要讓你痛苦,宋,只有看到你痛苦了,我才覺得痛快!”
“因為我討厭你,宋我……啊!”
宋明珠的話還沒有說完,就被宋猛地摁在地上,揪著頭發,瘋狂的拳打腳踢,“宋明珠,你竟然想害死阿笙,我要殺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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