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說那《三國》、《水滸》,最早都是話本,演繹于口頭,便是后來的評書。
評書有個評字,乃是評議事理。按當今閱讀標準,大約類似于夾私貨。
有時寫到某人、某事,有而發,不免多加幾句評論,或就背景進行些解讀、挖掘,有的書友以為不,有水文之嫌,筆者細思,亦以為然。
今日寫到李忠,一時興起引申開來,忽然想到:噫,此水文也!
思來想去,不如別開小章,不正文——同好者可以品鑒,不喜者跳過,亦不影響故事節奏,豈不妙哉?
言歸正傳。
說李忠此人,了不得也!
他是“九紋龍”史進史大郎的師父。
史進隨李忠學的法,王進一言以蔽之:“都是花棒,只好看,上陣無用。”
看要問:似此之輩,了不得在何?
列位尊兄,此人之了不得,宋朝那些好漢看不大出,要到后世我輩,方能同。
他了得便了得在四個字:自知之明。
這位李忠,雖然綽號“打虎將”,卻不是將門子弟,亦不是富家爺,也不曾開黑店、做私商,只是個走單幫演武賣膏藥的普通江湖人,行里話“挑將漢”。
江湖中的好漢,多都有些傲氣、脾氣,唯有李忠,格外收斂,忍讓。
譬如魯智深,對待史進,極為客氣——
先是禮貌稱呼:“阿哥,你莫不是史家村甚麼‘九紋龍’史大郎?”
又是加以恭維:“聞名不如見面,見面勝似聞名。”
繼而誠懇相邀:“你既是史大郎時,多聞你的好名字,你且和我上街去吃杯酒。”
然后二人親親熱熱,挽了胳膊便走。
及遇見李忠,態度便有不同。
先還客氣:“既是史大郎的師父,同和俺去吃三杯。”
可是李忠正工作呢,便推辭道:“待小子賣了膏藥,討了回錢,一同和提轄去。”
魯智深便有些不快,話也橫著出來了:“誰耐煩等你?去便同去。”
李忠好生解釋:“小人的飯,無計奈何。提轄先行,小人便尋將來。賢弟,你和提轄先行一步。”
這一句話,便是普通人的自知了,“小人的飯”,“無計奈何”。
還有些謙卑,魯智深乃是本地軍,在江湖上也有聲名,李忠下意識也是想要結識的——這個想法,后來也一直存在。這是普通人在較有上進心時,下意識結高端人士,編制人脈的一種態度。
但是魯智深并不理解普通人的無奈,他是太過磊落坦的奇男子。當下“焦躁起來,把那看的人,一推一,便罵道:‘這廝們夾著屁眼撒開,不去的,灑家便打。’”
這個‘不去的,灑家便打’,是說李忠的觀眾,也有些說李忠的意思。結合上面語意,便是:去便同去,不去的,灑家便打。
喀嚓!魯提轄就把李忠好容易圈起來的場子給砸了。
李忠很生氣啊。但是呢,“李忠見魯達兇猛,敢怒而不敢言,只得陪笑道:‘好急的人。’”
好急的人,婉約的批評一句,婉約的表達不滿,給自己找個臺階兒。但是聽在魯提轄耳朵里,大概是夸獎。
接著喝酒引出了金翠蓮,翠蓮了鄭屠欺負,魯智深擁有“見義勇為”和“婦之友”兩大環,自然要手,他做事仔細,干鄭屠之前,要先保證害人安全,便要湊些盤纏,讓翠蓮父離開此地。
可是自己只帶了五兩銀子,便問史進借錢,說明天就還你,史進也大方,喀嚓掏出了十兩銀子,話也敞亮:“直甚麼,要哥哥還。”
魯智深大約覺得不大夠,又問李忠借,“看著李忠道:‘你也借些與灑家。’”“李忠去邊出二兩來銀子。魯提轄看了見,便道:“也是個不爽利的人。”
然后魯智深就只給了金家父十五輛,剩下二兩“丟還了李忠”,這個丟還,我理解是順手扔在桌上。
這個舉是十分不禮貌的,這要擱老槍的脾氣啊,咔就站起來走了,但是李忠沒有,“三人再吃了兩角酒”,這才散了。
沒必要討論以李忠的份、職業、能力,拿出二兩多銀子多還是——其實我以為是不的,同樣是賣藝人,宋江給了薛永五兩銀子,薛永激的恨不得命都給他。
只討論魯智深對他的態度,眼可見的三個字,瞧不起。
那麼李忠為啥要忍讓呢?自知之明。
他知道,吃江湖飯,最重要的是認識人多。但是以他本事,結魯智深這種江湖大豪,他又不是林沖、史進、楊志,就只能擺出低姿態。
這樣的好漢,一點也不痛快,就像老槍當年給客戶提案,客戶啥也不懂還出言不遜時,老槍笑瞇瞇給他解釋的形。
其實誰不想給他一飛腳呢?
給他一腳,是江湖,是快意恩仇的江湖,不給他一腳,也是江湖,是小人的江湖。
過了一段世間,李忠第二次見到魯智深。
這時候他已經不是“挑將漢”了,是桃花山的山大王。
按李忠自述:“小弟自從那日與哥哥在渭州酒樓上同史進三人分散,次日聽得說哥哥打死了鄭屠。我去尋史進商議,他又不知投那里去了。小弟聽得差人緝捕,慌忙也走了,卻從這山下經過。卻才被哥哥打的那漢,先在這里桃花山扎寨,喚做‘小霸王’周通。那時引人下山來和小弟廝殺,被我贏了,他留小弟在山上為寨主,讓第一把椅,教小弟坐了,以此在這里落草。”
看這個邏輯,魯智深打死了鄭屠,李忠得知,立刻去“尋史進商議”,商議什麼?大抵是看能不能幫上什麼忙,可是史進已經走了,李忠聽說差人緝捕,“慌忙也走了”,沒有掩飾自己想幫忙的心,也沒有掩飾自己的膽小。
不裝,不偽飾,這份自知之明,雖然平凡渺小,但是不失磊落。
說這番話之前,魯智深cos新娘子,暴打了周通——
題外一筆,小霸王周通,條非常長啊!魯智深打鄭屠,三拳一個死人。
且看打周通場景:
“魯智深把右手起拳頭,罵一聲:“直娘賊!”連耳帶脖子只一拳,那大王一聲:“做甚麼便打老公?”魯智深喝道:“教你認的老婆!”拖倒在床邊,拳頭腳尖一齊上,打得大王救人。”
“眾人燈下打一看時,只見一個胖大和尚,赤條條不著一,騎翻大王在床面前打。”
按這個描述,打了三十拳是有的,十個鄭屠都死去了,周通還能趁魯智深去打小嘍啰,及時逃跑。
而且周通不僅條長,回還特別快,且看原文:
“爬出房門,奔到門前,著空馬,樹上折枝柳條,托地跳在馬背上,把柳條便打那馬,卻跑不去。大王道:“苦也!這馬也來欺負我。”再看時,原來心慌,不曾解得韁繩,連忙扯斷了,騎著馬飛走。出得莊門,大罵:“劉太公老驢休慌,不怕你飛了。”把馬打上兩柳條,撥喇喇地馱了大王上山去。”
被打了十個鄭屠的份量,條見底,只能爬啊,爬出房門,條已經回了一些,于是奔到門前,等騎馬出了莊門,嘲諷技能已經可以開啟了,大罵劉太公老驢,接著就飛馬上山,這時候基本已經回滿了。
然后李忠出場,下山來為周通報仇,一手,聽出魯智深聲音——
“大頭領呵呵大笑,滾鞍下馬,撇了槍,撲翻便拜道:“哥哥別來無恙,可知二哥著了你手。”魯智深只道賺他,托地跳退數步,把禪杖收住,定睛看時,火把下認得,不是別人,卻是江湖上使槍棒賣藥的教頭打虎將李忠。李忠當下剪拂了起來,扶住魯智深道:“哥哥緣何做了和尚?”
呵呵大笑,是表示親切,滾鞍下馬,翻便拜,是表達尊重,扶住魯智深,是表達關心,毫不在意魯智深之前對他的鄙夷,一副你是我的好大哥模樣——
如果說,拳腳禪杖,是魯智深行走江湖的本錢,那以上表現所現出的自知之明,就是李忠行走江湖的本錢。
這個自知之明,其實說穿就是兩點,用我們做策略的話,就是定位和目標:我是誰,我要去哪。
這兩點一旦明白,在某些時候適當的放低尊嚴,就不是不能做到了。
當年子一句“仰頭見北斗星”,從此抱上了大,也是這個道理。
這時,即使魯智深依然看不起李忠,但也要多給他一點好了,“智深道:“太公休怕,他也是俺的兄弟。”
當然,這個兄弟含金量還很低。
雖然李忠和周通已經很努力了,但還是得不得魯智深的認同:“李忠周通殺牛宰馬,安排筵席,管待了數日。”“住了幾日,魯智深見李忠周通不是個慷慨之人,作事慳吝,只要下山。”
送行宴上,李忠終究了怯,聽說山下有一隊客商經過,要去劫了錢財來給魯智深做盤纏,魯智深聽的不快活,趁他兩個下山,來了個卷堂大會:“灑家且教這廝吃俺一驚。”打翻小嘍啰,卷了金銀酒,從后山直滾下山,溜之大吉。
這個舉,讓李忠很破防、很傷心,他連與人為善的原則都不顧了,大概主要是在周通面前丟大了臉,提議:“我們趕上去問他討,也那廝一場。”
周通沒有同意,為何這兩個能做好兄弟?因為大家都是有分寸、有自知之明的人。
周通說的明明白白“罷,罷!賊去了關門,那里去趕?便趕得著時,也問他取不。倘有些不然起來,我和伱又敵他不過,后來倒難廝見了;不如罷手,后來倒好相見。”
我特別特別喜歡周霸王這里的表現,其智慧和達觀,超過了梁山90%的好漢,尤其是那句“我和你又敵他不過”,真是又慫又可。
而且周霸王是個活在當下的人,立刻就說起高興事來,:“我們且自把車子上包裹打開,將金銀緞疋分作三分,我和你各捉一分,一分賞了眾小嘍啰。”
哥哥,別管那禿驢老賊了,我們兩個分錢吧!哈哈!
李忠這時現出了自己的分寸,沒有因為大家是好兄弟,就覺得凡事理所應當,他說:“是我不合引他上山,折了你許多東西,我的這一分都與了你。”
周通道:“哥哥,我同你同死同生,休恁地計較。”
這兩個人的相,特別俱有現代人的特點:我可以不計較,但你不能當我應該的。而同時做兄弟該有的義氣,一點也沒有。
而李忠對魯智深的討好,以及周通“后來好相見”的不計較,最終也收獲了果實:呼延灼打桃花山,兩個難兄難弟抵擋不住,只能去找自己唯一認識的江湖大佬,魯智深。
李忠道:“我聞二龍山寶珠寺‘花和尚’魯智深在彼,多有人伴,更兼有個甚麼青面楊志,又新有個行者武松,都有萬夫不當之勇。不如寫一封書,使小嘍啰去那里求救。若解得危難,拚得投托他大寨,月終納他些進奉也好。”
這里又看出李忠格為人,沒有死皮賴臉求上去,而是想好了回報方案:按月保護費。
周通道:“小弟也多知他那里豪杰,只恐那和尚記當初之事,不肯來救。”
李忠笑道:“他那時又打了你,又得了我們許多金銀酒,如何倒有見怪之心?他是個直的好人,使人到彼,必然親引軍來救應。”周通道:“哥哥也說得是。”
而魯智深那里得知,表現是:“智深便道:“灑家當初離五臺山時,到一個桃花村投宿,好生打了那周通撮鳥一頓。李忠那廝,卻來認得灑家,卻請去上山吃了一日酒,結識灑家為兄,留俺做個寨主。俺見這廝們慳吝,被俺卷了若干金銀酒撒開他。如今來求救,且看他說甚麼。放那小嘍啰上關來。”
穿成草包醜女,被渣男休棄?!不怕,她醫術無雙,疤痕一除,艷驚天下。渣男回頭,一腳踹之。契神獸,煉丹藥,坐擁萬能神鼎,更有神秘空間法寶無數!皇孫貴族,世俗高手,誰來惹她,她殺他個片甲不留,搶得他一貧如洗。奪兵權,橫掃五國,建立美男傭兵團,桃花開得停、不、下、來。她強勢而來,卻誤惹妖孽腹黑的他,從此霸道糾纏,寵溺入骨。某女抱怨:“你掐斷我的桃花,阻了我的路,該怎麼賠償?”某妖孽霸道將她擁入懷:“寵你,寵你,狠狠的寵你!”
主角穿越明朝,發現自已居然變成一個熬了三十幾年,卻隻當了三十天皇上的悲催人物! 做為一個現代人,信奉的理念是人定勝天!怎能甘當一世炮灰? 且看主角在風雨飄搖的明末,死磕皇上爹;智鬥鄭貴妃;挽留申時行; 什麼紅丸什麼梃擊什麼妖書,明朝三大案疑雲重重,我自全身而退。 救不世之功臣,滅萬世之禍首,一切隻為逆天改命!
(1v1甜寵or一見鐘情)初念不需要通過花魂鑒的任何考覈,直接獲得了成為宿主的資格。>而當她以為她也能和彆的宿主一樣完成任務後便可瀟灑離去的時候——惡魔校草:你心臟停跳的那一刻,便是我劃破血管的那一刻。偏執帝王:你與江山我愛你,你不愛我我去死。鐵血軍少:你敢懂她一根毫毛,我就讓你知道什麼叫做子彈的淩遲。病嬌少年:我們每天要互換一杯血液給對方喝下,證明我們對對方的愛。初念:行!不過你確定是證明愛,而不是證明誰先死?(女主初念,男主孤辭。孤生漫漫,念你如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