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5章切割!
「會不會是件出了什麼bug?
「再看看網友們的討論呢??」
張堅還是不死心,他趕忙點開幾個網站和論壇看了看,結果發現,除了長藤娛樂給《江山風雲錄》買的那些熱搜話題之外,其他話題,全都是在討論《獨步武林》的!
從熱度上來看,雖然《江山風雲錄》還靠著砸錢勉強維持著表面上的繁榮,但實際熱度卻已經是一就破,已經完全無法跟《獨步武林》相提並論了。
而這次活的熱度雖然再創新高,但大家討論最多的,還是《獨步武林》,而非《江山風雲錄》。
張堅沉默許久,不由得一拍腦門:「上當了!上了404工作室的當了!怪不得去找他們的時候,他們這麼容易就同意配合我們搞這個活了!」
魏啟不由得暗自腹誹:這好像也不能算是上當吧……
是咱們上趕著去求人家一起搞這個活的……
但在張堅看來,這確實是一個陷阱。
電影能從活中獲得多熱度,不僅取決於這個活本的熱度高低,也取決於熱度的轉化率。
前者決定了會有多大的蛋糕,而後者決定了這蛋糕會怎麼分。
這個小鮮挑戰虛擬空間的活固然熱度很高,但它所起到的作用,除了讓數對這些小鮮的粘更高之外,更重要的是在虛擬世界中展現出這種格鬥技巧。
不論是小鮮們與虛擬空間中的NPC打鬥,還是小鮮們在路仁甲的特訓下組的陣型,這都是格鬥技巧的現。
而格鬥技巧能應用在哪些地方呢?
顯然,最合適的地方是《獨步武林》的遊戲中,其次去看看《獨步武林》的電影也不錯,至於《江山風雲錄》這部電影……
不好意思,跟打鬥有關係嗎?
雖說是跟長藤娛樂一起辦的,但觀眾們看到的,並不是小鮮們表現如何,而是這些小鮮在路仁甲的調教下化腐朽為神奇,所以更多的還是關注格鬥技巧本。
更致命的一點是,《江山風雲錄》中的那幾個當紅的小鮮,其實只有一個參加了這個活!
至於為什麼呢?
就是因為他們是當紅小鮮啊。
這些當紅的小鮮基本上都是有資源、有背景的,他們當然不願意去參加這種純粹苦、完全看不到回報的活。
唯一一個被迫同意去的,還是在電影中演了個戲份不多的配角。
所以非要說的話,這些參加活的小鮮倒是也拿到了一些熱度和流量,而且站在他們的角度來看,還賺的。但從電影的角度來說,這活確實轉化不了什麼熱度。
這下張堅就有點蛋疼了。
這很尷尬啊!
這次活長藤娛樂可是出了大力氣的,雖說路仁甲沒收錢,但他們確實結結實實地搞了慈善捐款,而且後面為了宣傳這個活,又投了大量的宣傳經費。
搞這麼多,就是希電影的熱度能支棱起來,挽回之前的頹勢,再給公司帶來一大筆收。
可現在,看不到回頭錢,這能不慌嗎?
張堅不由得焦慮起來,本來這次活對他來說是個翻的好時機,可才剛爬坑爬到一半,又被一腳踹下來了,這怎麼能忍!
他看向魏啟:「啟啊,這事你覺得……應該怎麼辦?」
魏啟無語了:「我……我不知道。」
這次他是真不知道了,事發展到這一步,完全是張堅每次都提出奇思妙想造的,魏啟已經發現了,不管自己提不提意見,事態似乎都會朝著自己完全無法預料的方向狂飆,所以他決定,乾脆還是閉吧。
張堅一副恨鐵不鋼的樣子:「這還能想不到嗎?切割!我們必須和404工作室做切割!」
魏啟懵了:「切割?怎麼切割?咱們這個活是依託路仁甲辦的……」
張堅果斷地說道:「就是應該用路仁甲來切割!」
他一邊說著,一邊看向部門的其他人:「這次的活,是我們長藤娛樂邀請來的路仁甲,與404工作室的對話!
「但現在的問題在於,我們的熱度全都捆綁在一起,那麼在分熱度的時候,404工作室那邊就能分到更多的熱度。
「所以我們必須果斷和他們切割!至,路仁甲的們,必須站在我們這邊,抵制404工作室!」
魏啟都被張堅的神奇腦迴路給震驚到了:「張總,可是路仁甲和404工作室也沒什麼本矛盾啊,這怎麼切割?」
張堅想了想,篤定地說道:「怎麼會沒有什麼本矛盾呢?
「你好好想想,404工作室的很多數據,是不是來源於路仁甲?他們在用這些數據的時候,有沒有徵求過路仁甲的同意?」
魏啟愣了一下:「這……應該是沒有。」
張堅點頭:「不是應該,是肯定沒有!否則,像這種程度的商業合作,肯定會有一些其他的聯活的。但路仁甲卻跟404工作室毫無任何關係,完全是陌路人的狀態,甚至寧可跟我們長藤娛樂合作。
「這是不是足以說明,404工作室拿到這些數據的時候,本就沒有跟路仁甲通過,而是直接從京海研究院拿的?」
魏啟覺自己一時間有些轉不過彎來,但仔細想想,好像張總說的還真有幾分道理。
如果404工作室真的私下裏找過路仁甲,路仁甲也願意把這些數據跟他們分,那雙方肯定會開展進一步的合作啊。
反過來說,沒有合作,那就說明沒有私下接。
從目前的各種渠道來看,404工作室確實也是從京海研究院方那裏拿到的路人甲數據。而這個數據,是直接從虛擬京海中得到的。
魏啟有些迷茫:「但是張總,這能說明什麼問題呢?404工作室的這個行為,是完全合法的吧?」
404工作室確實用了路仁甲的數據,但這事的質,比較難以界定。
如果是在現實中,用了別人的作和肖像權從事商業用途,這應該是實錘的侵權行為。
只要對方想告,並且有確鑿證據,那是一告一個準。
但在虛擬世界中,這事就不好界定了。
因為虛擬京海規定,進虛擬空間后,所有人的作和行為,視為默認授權使用。否則的話,就不能進虛擬空間。
所有人在進虛擬京海之前,應該都默認同意了這個協議。
這也很合理,如果沒有這一條的話,每個人在虛擬京海中做個什麼作都能去告一下京海研究院,那豈不是太搞笑了。
虛擬空間畢竟是個新鮮事,並沒有明確適用的法律條文,所以目前只能說,京海研究院和404工作室直接拿路仁甲的數據來用這件事,算是合法合規的。
張堅點頭:「是,從法律上來說確實是合法合規,但從理和輿論上來說呢?我們完全可以抓住這一點做文章嘛!」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