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瑾清了清嚨,看向麗華,緩緩開口唱道:“桃之夭夭,灼灼其華。之子於歸,宜其室家。桃之夭夭,有蕡其實。之子於歸,宜其家室。桃之夭夭,其葉蓁蓁。之子於歸,宜其家人。”
他唱的這首詞是取自於《詩經》的《桃夭》。
大概的意思就是小姑娘長大了,出嫁親,過上幸福滿的生活。他唱這首歌時,一直在看著麗華,如此一來,他的表演更像是在向麗華求婚。
鄧奉氣得騰的一下站了起來,他突如其來的反應,把他旁邊的劉秀都嚇了一跳,驚訝地看著他。鄧奉瞪著‘笑容可掬’的王瑾,握了握拳頭,最終又一屁坐了下來。
他沒讀過幾年書,也不會背《詩經》裏那些華麗的辭藻,更沒有唱歌的好嗓子,就算對王瑾不滿,但就唱歌這方麵,他還真不如王瑾。
王瑾的一曲《桃夭》,引來水榭裏一片掌聲,平日裏以他唯首是瞻的公子哥們,更是憋足了勁的拍掌。即便是麗華,也有禮貌的鼓了鼓掌。
見狀,鄧奉更氣,他看了一眼邊的劉秀,低聲問道:“文叔,你會唱歌嗎?”
“啊?”
“到底會不會?”鄧奉急切地追問道。
“還……還好吧。”
“那就是會了!”鄧奉點點頭,隨即重重地哼了一聲,說道:“隻不過是唱了一首酸掉牙的詞而已,有什麽了不起的?”這回王瑾沒再氣,反而還樂了,笑問道:“難道,鄧公子也會唱嗎?”鄧奉有幾把刷子,他心裏明鏡似的,讓鄧奉打架可以,可能在場所有人捆到一起也不如他一個,但要說唱歌,他大字都不識幾個,會唱
什麽?再者說,就他那副破鑼嗓子,若唱出歌來,估計都得把人嚇死。
鄧奉狠狠瞪了他一眼,揚起下,說道:“我雖然不會唱歌,不過文叔會唱。”說著話,他還特意拍了拍邊的劉秀。
在鄧奉的潛意識裏,無論誰出風頭都行,就不能讓王瑾出風頭。其實通過鄧奉的潛意識也可以看得出來,他是把王瑾視為自己最大的敵,競爭對手。
聽鄧奉提到劉秀會唱歌,識、興頗興趣地看向劉秀,異口同聲道:“既然元之推薦文叔,文叔就給我們大家獻上一曲吧!”
劉秀眼角的餘瞥向麗華,見也正向自己這邊看過來,他心跳一陣加速,說道:“好。隻是,這首歌是我在益州學的,諸位可能都未聽過。”
識、興兩兄弟聞言,越發的興趣,笑道:“文叔,你快唱來聽聽。”
劉秀清了下嚨,深吸口氣,然後鏗鏘有力地唱道:“批鐵甲,挎長刀,與子征戰,路漫長……”
他一開口,在場眾人大多都是麵茫然之,正如劉秀所說,這首歌他們的確沒聽過。
不過蓋延可是眼睛一亮,這首歌,他再悉不過,正是漢軍的軍歌。軍歌一起,蓋延渾的本能的跟著沸騰起來,毫無預兆,他回手把肋下的佩刀了出來,在場眾人還沒反應過來他要幹什麽呢,蓋延抬起手來,手指頭彈在環首刀的刀上,刀立刻發出當啷一聲脆
響。
蓋延彈指戰刀,打出鼓點,正好配合上軍歌的旋律。
劉秀看向蓋延,兩人會心一笑,一個彈刀,一個大聲唱:“同敵愾,共死生,與子征戰,心不怠。踏燕然,逐胡兒,與子征戰,歌無畏。”
軍歌不長,曲調也簡單,但卻鏗鏘有力,從頭到尾都出一鐵與的味道。一曲終了,整座水榭裏靜得雀無聲。
在場的眾人,大多都是富家的公子、小姐,他們平日裏欣賞的是高雅的詩歌,玩的是風花雪月,什麽時候接過鐵馬金戈的戰場?
劉秀唱的軍歌,配合著蓋延的彈刀,人們仿佛置於千軍萬馬的沙場當中,那種震撼實在太強烈了。
也不知過了多久,識、興不約而同地站起形,掌大聲讚道:“好!文叔,若我沒猜錯的話,這應該是軍歌吧?”
“正是軍歌!”
“好!”興不住又讚了一聲,接著不無慨地說道:“也隻有真正經曆過沙場征戰的人,才能唱出軍歌中那種鐵骨錚錚的味道啊!”
對於劉秀去益州打過仗這件事,興是即羨慕又向往。
就連麗華等眷們,也都是兩眼放地看向劉秀,久久收不回目。
王瑾見狀,暗暗皺眉,早知道們這些千金小姐們喜歡軍歌,自己就不該唱什麽《桃夭》,反應該唱《秦風·無》才對。
他正向說我也會唱軍歌,麗華站起形,走到劉秀近前,看著他肋下的佩劍,福問道:“劉公子,可否借你佩劍一用?”
劉秀愣了片刻,隨即站起形,將肋下的佩劍出。
隨著青鋒劍出鞘,現場乍現出一道青芒,眷當中也隨之傳出好幾聲的驚呼。識、興等人看著劉秀的佩劍,也是出詫異之,暗道一聲:好劍!
麗華接過劉秀的青鋒劍,激地再次向劉秀福了福,又道:“劉公子可否把剛才的軍歌再唱一遍?”
劉秀看著近在咫尺的麗華,呆呆地點了下頭。
“批鐵甲,挎長刀,與子征戰,路漫長。同敵愾,共死生,與子征戰,心不怠。踏燕然,逐胡兒,與子征戰,歌無畏。”
在劉秀唱歌、蓋延彈刀的時候,麗華手持青鋒劍,於水榭的中央舞了起來。
不是單純的跳舞,而是在舞蹈當中融了許多的武藝招式。
劉秀看得暗吃一驚,他從不知道,原來麗華並非尋常的千金小姐,而是有極為深厚的武藝功底。
細看麗華的舞劍,時而韌如搖曳之楊柳,時而其疾如狂風驟雨,可謂是似遊龍劍如風,行雲流水,圓活不滯,隨劍,劍隨變,人與劍幾乎融為一。
唱歌的劉秀看呆了,彈刀伴奏的蓋延看呆了,在場的所有人幾乎都看呆了,如癡如醉,包括麗華的兩位兄長在。
這首軍歌,劉秀一口氣唱了三遍才算停下,麗華的舞劍也隨之告一段落。
水榭沉寂片刻,接著,掌聲雷,好之聲此起彼伏。劉秀唱的怎麽樣可以不做評價,單單是麗華的這一手舞劍,可謂是技驚四座。
在場的眾人,無論男,看向麗華的目幾乎都無法從上移開。
麗華用手帕彈了彈額頭的汗珠,低頭看著手中的這把青鋒劍,口誦道:“君子如玉,手也溫,寶劍如華,玉沼冰春。”
說著話,走到劉秀近前,雙手捧著青鋒劍,遞還給劉秀,同時笑讚道:“劉公子的佩劍,當真是把寶劍!多謝劉公子了!”
劉秀呆呆地看著近在咫尺的麗華,一時間又失了神。
鄧奉眨了眨眼睛,含笑說道:“如果麗華喜歡這把劍,讓文叔送給你就是了。”說著話,他還用胳膊肘捅了捅邊的劉秀,問道:“文叔,你該不會吝嗇吧?”
劉秀回過神來,他本沒聽清楚鄧奉說的是什麽,隻下意識地應了一聲:“嗯。”
麗華被劉秀的反應逗笑了,說道:“君子不奪人所!此劍非凡品,麗華又怎麽敢收劉公子這麽貴重的禮呢?”
說著話,把捧著的劍再次向劉秀麵前遞了遞。
直到此時劉秀才反應過來,原來鄧奉是慷自己之慨,要自己把青鋒劍送給麗華。
若換旁人,劉秀無論如何也舍不得把自己的這把青鋒劍送給對方,但要贈予的人是麗華,那就另當別論了。
劉秀微微一笑,說道:“如果麗華小姐的確喜歡,這把劍就送你吧!此劍名為青鋒,劍薄,且又鋒利異常,適合姑娘家使用。”
旁邊的蓋延聞言,鼻子都快氣歪了。什麽適合姑娘家使用?主公為了討心儀的子歡心,簡直都口不擇言了。
麗華的確很喜歡劉秀的這把青鋒劍,但也明白,這把劍絕對出自於名家之手,價值不菲。
沉片刻,向水榭門口的一名丫鬟招了招手。等丫鬟走到近前,在丫鬟耳邊低聲細語了兩句。
丫鬟聽完,答應一聲,快步走了出去。
麗華接過劉秀遞來的劍鞘,收劍鞘,在手中來回把玩,越看越是喜歡。沒過多久,剛才離開的丫鬟走了回來,同時還捧來一把劍。
看到丫鬟帶來的這把劍,識、興臉同是一變,充滿詫異地看向麗華,小妹令人把這把劍拿出來作甚?該不會是要送給劉秀吧?這把劍可送不得人啊!
麗華從丫鬟手中接過劍來,低頭看了看,隨即向劉秀麵前一遞,含笑說道:“劉公子,我不能白要你的青鋒劍,這把劍,算是我對你的回贈吧!當然,也得你能用著順手才行!”
劉秀下意識地接過麗華遞過來的這把劍,拿在手中,手掌頓是一沉。
嗬!好重的一把劍!現在劉秀的力氣可不小,連他都覺沉重,這把劍的分量也就可想而知了。
當他握住劍柄的時候,猛然間,一刺骨的寒氣順著掌心傳,讓他不由自主地打了個冷。
由劍上傳來的寒氣,不是讓人覺冰冷的寒,而是讓人覺得森的寒。
是殺氣!劉秀暗暗吸了口氣,此劍好重的殺氣啊!他強忍著的不適,握劍柄,用力向外一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