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第65章一起洗澡
沒有開電燈,
西屋也沒電燈,朦朧的月影落下,
為有些年代的老屋蒙上了一層溶溶的月,院子里棗樹下已經有了蟲鳴聲,吱吱吱地,偶爾那麼來一聲。
冬麥攥著巾和胰子,小聲地說:“其實家里水多的,水缸里都是,都燒一把柴的事。”
沈烈:“剛結婚,
花了不錢,柴也得省著。”
冬麥便不知道說啥了。
沈烈:“再說我還想你幫我背。”
冬麥說不出拒絕的話來,也想不出理由了,
只好點頭:“好吧。”
其實是夫妻,
親一點也沒什麼,幫洗澡而已,
不算事,兩個人更親的事都做了,可冬麥還是有點放不開。
沈烈見臉上都紅紅的,知道不好意思,
可是他想的。
才結婚沒兩天,
什麼事都在熱乎上,什麼事都想和一起做,
在陵城旅館里親的那一下,
他還沒親夠,
還想再試試呢。
他彎下腰,將熱水倒在洗澡盆里,便開始除去襯衫。襯衫除去后,
冬麥明顯扭起來,抬著眼看他,好像又不太好意思看。
他其實發現過兩次,每次他不穿襯衫,都會好奇地看。
沈烈:“你不,那我就先洗了?”
冬麥:“嗯……”
沈烈:“那你過來幫我。”
冬麥皺皺鼻子,還是著頭皮上前。
沈烈看扭,便問:“怎麼,你害?”
冬麥:“才沒有呢,我又不是沒過!”
沈烈黑眸發亮:“那你過來幫我洗。”
冬麥確實過,但是做那種事,和現在這樣不一樣啊,做那種事都是晚上,看不到,只能覺到,現在卻看得這麼清楚。
上前,接過來巾,出手,想著怎麼幫他洗?
看著他,覺得他的很健康,帶著被照過的清爽,現在月落在上面,就像覆上一層水。
正想著,沈烈卻突然手,捉住了的。
頓時一個張。
沈烈握著的手,將的手按在自己膛上。
當的手落在他上時,驚訝地瞪大眼睛,而他結間,笑了下。
他笑的時候臉上也有些紅。
冬麥頓時覺到,其實他也有些不好意思?
他低聲哄:“你。”
冬麥心砰砰直跳:“**嘛沒事這個……”
沈烈:“那晚上不抱著你睡覺了。”
冬麥臉紅得厲害,回敬他:“那我晚上也不抱著你睡覺了!”
沈烈便笑起來,他出胳膊攬著,哄著道:“不逗你了,你看,我和你長得不一樣,是不是和別的男人也不一樣?”
他猜著,應該是見過林榮棠的上半,林榮棠白凈削瘦,和自己長得很不一樣,所以冬麥才像什麼都沒見識過的樣子,驚訝地盯著自己看。
作為男人,他喜歡看盯著自己,這讓他多有些作為男人的驕傲。
當然他也覺得,自己形確實不錯。
冬麥其實想回手來,但是沈烈不讓回,只能著,他的膛剛健而富有韌,這就是夜晚時候曾經過的,悉又陌生。
好奇起來。
沈烈見不再躲閃,便放開的手。
冬麥便探索著這里,那里,確實結實,手指頭都疼,便有些委屈:“你怎麼長這樣,和我一點也不一樣。”
沈烈火熱的眸鎖著,啞聲道:“冬麥,因為你是人,我是男人。”
他只是這麼一說而已,卻沒來由更覺臉紅,心跳得厲害,仿佛要從嗓子眼蹦出來了。
沈烈便攬著的腰,要幫除去。
冬麥有些掙扎,到底是。
沈烈見此,就不急了,開始捧著的臉,低頭吻,這一次緩慢而鄭重。
冬麥有些躲閃:“我們這樣好傻,我覺得這樣怪怪的。”
沈烈聽這話,便知道沒和林榮棠親過,即使之前覺得不在意,但知道這個還是很高興。
冬麥的小兒紅潤,比豆腐還,含住的滋味那麼妙,也只有自己品嘗過了。
他便啄吻著的,低聲問:“林榮棠沒這麼親過你?”
冬麥搖頭:“他要親,我覺得臟,沒讓。”
沈烈眸中泛起笑意,問:“那今天我們在旅館里,不是也親了,你當時討厭那樣嗎?”
冬麥想了想:“也不是特別討厭,就是覺得怪怪的……”
沈烈:“怎麼奇怪?”
冬麥有些犯愁了,努力地形容了一番:“你太兇了,就好像我要被你吃了。”
沈烈聽這話,眸便更幽暗了幾分,暗火躥升,他抬起手,拇指輕輕住的:“冬麥,你想得不錯,我就是想吃了你,恨不得一口吃了。”
這麼耐心地哄著,其實已經克制了很多。
這麼一說,他的所有耐心都沒了。
*********
這一晚,這洗澡,就不知道洗了多久,后來水涼了,他便去燒水,重新燒好水,他伺候著洗,被洗得香噴噴的,之后裹在一條新買的大浴巾里,抱著進了正屋的炕上。
兩個人滿足地躺在炕上,窗外月落進來,就那麼躺著說話。
沈烈抱著,偶爾低頭親幾口:“有時候真覺得你就像個小貓,恨不得將你藏被窩里不讓任何人看到。”
他知道村里有一些男的,不太正經的,私底下提過冬麥,那個時候冬麥還是林榮棠的媳婦,提起來言語上當然就有些下流。
這也沒辦法,哪個村有個好看的的,男的私底下難免說幾句葷話。
他輕嘆了聲:“不過你可是關不住。”
所以也只是偶爾這麼想想而已,是一個有自己想法的小貓,很用力地在生活,在努力,在上進,而他也喜歡看拼命掙錢的樣子,那樣子的冬麥朝氣蓬,上在發。
冬麥被抱著在西屋里那麼折騰了一番,其實累的,渾一點勁都沒有。
所以現在沈烈說什麼,本沒細想,就想著睡覺。
臨睡前,忍不住想,以后再也不要這樣了,生孩子的事,還是得在炕上,在西屋里那樣,算是什麼呢?
冬麥陡然想起小時候看過的狗,兩條狗的那種。
一下子明白了!
想,自己太傻了,其實男之間的事,不就是一樣的嗎,自己竟然還被林榮棠騙了那麼久!
*************
第二天一大早,就被外面的喧鬧聲吵醒了,林榮棠今天娶媳婦,估計不人來看熱鬧。
冬麥撐起要起來,下炕的時候發現還是有些費勁。
雖然不是初次了,可沈烈要起來太狠了。
沈烈也是剛醒,昨晚太滿足,在西屋站著洗澡來一次,來正屋炕上有一次,算是吃飽了,今早起來,還是想摟過來,太可口,吃不夠,不過聽外面那靜,頓時什麼念頭都沒了。
沈烈黑著臉起:“等以后我們有錢了,去山里建一個房子,咱倆黑天白夜,想干啥干啥。”
說這話的時候,他已經提上了那條軍綠子,利索地上了腰帶,牛皮腰帶,在他手里聽話地那麼一勒,結實勁瘦的腰線就出來了。
冬麥收回目,低低嘟噥了一句沒什麼意義的話,便要下炕,不過這個作做起來確實有些不舒服,某個地方會被拉扯到。
沈烈拎過來的鞋子,幫穿上,然后將抱下來。
被他抱著的時候,冬麥趴在他肩頭笑:“你真會伺候人。”
沈烈:“當我誰都伺候,我就伺候我媳婦。”
冬麥咬笑:“如果孫紅霞不鬧著離婚,你是不是也這麼伺候?”
也只是隨口說說罷了,然而沈烈臉頓時黑了:“你是不是找打?”
冬麥:“你這麼能打架,你以后會打我嗎?”
沈烈:“會。”
說著,他抬起手,輕打了一下的屁。
冬麥“嗷”地了一下:“不要。”
這樣的打,雖然一點也不疼,但是讓想起來林榮棠,想,這可真是不舒坦,以后再也不要提孫紅霞了。
估計自己提起孫紅霞,就好像他和自己提起林榮棠。
何必呢,誰都不是沒嫁過沒娶過,凡事大方點,提過去那就是和自己過不去。
沈烈笑著看,剛才“嗷”的那一嗓子,可真是勾人。
不過現在本不是時候,也就只能饒了。
他挑挑眉,走到了一旁,找了一個小箱子,打開,從里面找出一瓶藥水來。
冬麥好奇地看:“這是什麼?”
沈烈:“紫藥水。”
冬麥:“啊?我沒事,不疼,不用抹藥啊。”
就那麼一下,還不至于要抹藥。
沈烈嘆了口氣:“是我。”
冬麥疑。
沈烈便坐在椅子上,下了趿拉著的鞋子,果然,腳趾頭那里,好像有些泛腫。
冬麥有些驚訝,也有些心疼:“原來你一腳踢過去,自己也疼啊!”
沈烈苦笑:“我又不是鐵打的。”
其實是他錯估了這鞋,以前穿的是軍靴,全牛皮的,鞋底都是鐵釘子,能護住腳,自己也能掌握力道,并不會傷到,現在的鞋子是普通布鞋,同樣力道出去,確實有些疼。
冬麥:“哎呀,那你以后可不要沒事去踢墻了!”
沈烈越發無奈:“我知道了。”
反正這種事,有一次,就足夠讓村里人傳上幾年了。
冬麥拿了紫藥水,就要幫沈烈上藥。
沈烈卻說:“不用,我自己來,我怕你不會。”
冬麥皺皺鼻子,哼了聲:“小瞧人。”
沈烈:“我昨晚上把抄書的本子裝訂好了,你看看怎麼樣了,還有你今天要給人家說的菜,都重新列一列檢查檢查。”
這倒是正事,冬麥便過去拿本子了。
沈烈見出去,才將子徹底下,給自己那腳趾頭上藥。
他之前經歷過許多事,腳上上都有疤,雖然已經好了,但是有些地方看著不好看,有點猙獰,怕嚇到。
冬麥又重新檢查了一遍自己準備的菜單,這個時候沈烈已經抹完藥,穿上了子,又過去洗了洗手,兩個人收拾妥當便準備出門了。
騎自行車的時候,冬麥突然想起來了:“你腳不是有點腫嗎,我來騎吧,我力氣大的,能帶得你。”
沈烈卻只是挑眉笑看著。
冬麥懂得他這個表的意思,不用多說,這個涉及到男人的自尊或者別的什麼,就像結婚他要送給手表,是絕對不會讓出錢的。
冬麥:“好吧,不過你如果累了就說一聲。”
沈烈沒吭聲,讓直接上車,上了車后,騎出去,他才來了一句:“你男人只是腳趾頭腫了,可不是殘廢了。”
聲音并不大,不過是在街面上,冬麥瞬間臉上火辣辣的。
這個時候村里不人都在等著看娶媳婦的熱鬧,迎親的隊伍剛出發,小孩子們都嚷著要喜糖,有些看到沈烈和冬麥的,想起來才要過他們的喜糖,就有人嚷著說:“這里也有新媳婦!”
這麼一喊,倒是惹得好幾個看過來,幸好沈烈很快騎出村子了。
冬麥:“你說孫紅霞的肚子到底怎麼回事啊?”
真是太納悶了。
那天自己擔心林榮棠子不行,提醒孫紅霞,孫紅霞本不搭理,從這個來看,估計孫紅霞肚子里的孩子真是林榮棠的。
那什麼意思,意思是林榮棠對自己不行,但是對孫紅霞不行。
這算是什麼事?
沈烈卻只是淡淡地說:“管他們呢,咱以后雖然是鄰居,就當沒他們得了,各過各的日子。”
冬麥想想也是,也就不問了。
夫妻兩個人就這麼說著話,很快就到了公社,沈烈帶著冬麥去了公社里,找王元德,結果一問,人家王元德剛進去開會,說過一會就開完了。
沈烈見此,也就帶著冬麥在旁邊等著,公社影壁上是琉璃瓦,影壁前種了一棵羅漢松,旁邊還有一些仙人球仙人掌搭配著冠花,兩個人隨意地看著。
誰知這個時候,就見一個人從外面走進來。
那人卻是陸靖安。
陸靖安看到冬麥,愣了下,之后臉便變了:“你,你來這里做什麼?”
冬麥挑眉,漠然地看了他一眼,便收回目。
都懶得搭理。
陸靖安看看旁邊的沈烈,多有些畏懼。
這件事過去兩個月了,按說早沒事了,可是冬麥突然出現,不得不讓他害怕,他現在是好不容易等事平息了,打算再相親,冬麥來了,如果把事抖摟出去,那就麻煩了。
畢竟冬麥不能生,又只是普通農村離婚的人,能找到最好的對象估計就是自己了,現在可能沒合適的,又來找自己?
“這里可是公社,不是什麼人都能進來的,我勸你們沒事的話趕離開,不然的話,我可保安了——”
作者有話要說:本章發100紅包
2("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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