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沈暮朝的同窗陸安、吳遠山等人說, 沈暮朝雖然長得招桃花,但他不是好風流之人,可是,自打和沈暮朝圓房后, 紀云窈覺得沈暮朝就像一只不知饜足的大狼狗, 每到可以圓房的那幾日,沈暮朝總是格外有力, 他還不知道從哪里學到了很多避孕的法子 。
翌日沈暮朝休沐, 兩人賴了一會兒床, 才丫鬟進來。
沈暮朝穿好長袍, 見紀云窈還躺在拔步床上沒有靜,他走過去,在床邊坐下,“同僚約我去百味樓商談事,你再休息一會兒,不必急著起來。若是不想吃府里的午膳, 你想吃什麼,我給你捎回來。”
紀云窈哼唧了一聲, “腰疼。”
沈暮朝溫聲道:“怎麼會腰疼?”
紀云窈怨念地瞪他一眼, “還不是因為你!”
沈暮朝不好意思地笑了下,“那我給你腰?”
紀云窈先約定好,“可以, 其他的不許做。”
沈暮朝“嗯”了一聲, 不輕不重的給紀云窈著腰。
桃的中被拉上去,子盈盈可握的腰肢了出來, 那一圈細腰似三月春柳, 纖細白皙。
相/, 男子大掌力度適宜,沈暮朝掌心的熱意傳到紀云窈腰間的上,紀云窈舒服的“唔”了一聲。
紀云窈的聲音婉轉輕,讓沈暮朝下意識想起了昨夜,做那種事的時候,紀云窈也是這樣//微微。
如果紀云窈知道沈暮朝的想法,一定會踹他一腳。
紀云窈有些驚訝,“你技還好。”
“常年讀書,脖頸和腰腹都有損,我就向一位大夫學習了按之,難的時候也能給自己按一下。”上說著話,沈暮朝的作繼續。
紀云窈趴在拔步床上,子綿綿的,可真是舒服啊,難怪那些男人和上了年紀的婦人都喜歡被人這樣按。
紀云窈道:“你不是有事嗎?讓明綠給我按就行。”
沈暮朝溫聲道:“沒事,時間還早。”
紀云窈眸子彎了彎,偏頭看著沈暮朝,狡黠地道:“小沈,按的好,待會兒本夫人賞你。”
沈暮朝作一頓,小沈?
紀云窈之前可是直接喊他名字的,沈暮朝勾了勾,“看來為夫把小羊你伺候的很是舒服,都開始用這種稱稱呼為夫了。”
“稱?”紀云窈覺自己起了一皮疙瘩。
沈暮朝一本正經,“不是嗎?你小名小羊,我小沈,還相配。”
紀云窈:……
紀云窈嫌棄地道:“沈暮朝,你臉皮可真厚!幸虧我還沒吃早飯,不然我都要吐了!”
沈暮朝故意逗,“你要是吐了,那我拿個盆給你接著?”
看看,哪家的夫君會對自己的新婚小妻子說這種話?
紀云窈利落地坐起來,輕踹了他一下,“你快走,我不讓你按了。”
沈暮朝今日一銀的長袍,被紀云窈的玉足這麼一踹,長袍起了些微褶皺,他也不在意,戲謔地道:“夫人仔細腳疼,要是想踹我,晚上在帳子里,怎麼踹都行。”
紀云窈眸子瞪大,虧沈暮朝是個讀書人,腦子里整天都在想那種事。
聽著紀云窈和沈暮朝的話,明綠在旁邊低著頭,臉上憋著笑,小姐和姑爺可真恩啊!
紀云窈本來是讓明綠給腰的,奈何被沈暮朝搶了活計。
紀云窈坐在拔步床上,叉著腰,縱縱地道:“明綠,你笑什麼?還不快把他給我趕走!”
放在幾個月前,明綠聽到這話,真會傻乎乎地把沈暮朝趕出去,但這幾個月,目睹了不小姐和姑爺秀恩的場景,明綠明白這是新婚小夫妻的趣,笑嘻嘻地道:“小姐,姑爺這是在逗你開心呢。”
沈暮朝不逗紀云窈了,“不用明綠趕我,我這就走,夫人別生氣,要是還腰疼,等我回來給你按。”
沈暮朝拍了拍長袍上的褶皺,凈了手離開了。
對著他離開的背影,紀云窈做了個鬼臉,雖然沈暮朝很欠揍,但他的技是真不錯,紀云窈覺子骨松散多了,懶洋洋爬起來,準備用早膳。
伺候紀云窈梳發的時候,明綠道:“小姐,姑爺的潔癖是不是好了?”
“沒有吧,他剛才不還凈手了嗎?”紀云窈奇怪地道:“你怎麼這麼問?”
明綠高興地道:“雖然凈手了,可姑爺之前連地上有個頭發都不了,但他現在又是給您鞋子穿鞋子,又是給您腰,如果潔癖沒有好,那說明姑爺的潔癖,對小姐您不作數,對于姑爺而言,小姐您是個例外啊!”
例外?
銅鏡映照著子秀的臉頰,紀云窈兩靨出笑,和在一起,沈暮朝確實沒有之前那樣講究,有潔癖的人應該是一視同仁的,不太可能區別對待。
沈暮朝愿意給鞋子腰,是在盡為人夫君的責任,還是說,沈暮朝喜歡?
想到這兒,紀云窈臉上的笑意更濃了,宛若海棠綻放,明。
*
沈府的馬車在百味樓門前停下,沈暮朝下了車,隨其后,不遠有一輛馬車也在百味樓門前停下了。
裴氏腕間帶著一只翡翠玉鐲,掀開車簾,“暮朝進百味樓了,今個就是你和他偶遇的好機會。”
馬車里,坐在裴氏邊的子,正是裴晚清。
裴氏讓勾/引沈暮朝,裴晚清沒急著手,在沈府調養了一段時間,確保自己容貌無虞,才選擇在今天與沈暮朝來一場“偶遇。”
著裴晚清臉上的妝容,裴氏皺起了眉,“你讓我花費那麼多銀子給你養潤,怎麼你今天弄得這麼難看?”
聽到“難看”這兩個字,裴晚清心頭浮出一抹不悅,什麼難看,是故意這樣上妝的。
“我與暮朝表哥多年不見,見我弱可憐,才能在他心里留下一波瀾,就像姑父當年遇到姑母那樣。”
聽到最后一句話,裴氏皺著的眉頭更深了些,上位的手段不彩,這些年來,最是忌諱別人提起,偏這個侄今個提了一。
不過,裴氏還有用得上裴晚清的地方,松開眉頭,換上疼寵的語氣,“那你快去,姑母等你的好消息。”
翰林院的員清貧,約沈暮朝見面的那位同僚手里沒多銀子,沒有訂包間,而是在大廳里要了一壺茶,和沈暮朝商談正事。
進來百味樓,裴晚清不著痕跡環視一圈,看到了沈暮朝。
朝沈暮朝的方向走過去,見有伙計過來上茶,裴晚清盤算著時間,趕在伙計離沈暮朝幾步之遙的時候,裴晚清撞了上去,佯裝自己被伙計撞到了。
滾燙的茶水傾瀉而下,落到裴晚清的和手背上,還算白皙的手背瞬間通紅一片。
伙計嚇了一跳,急忙道歉,“夫人,對不起,對不起。”
裴晚清眉頭蹙,遲遲沒有出聲,用力捂著被燙傷的那只手,仿佛很是疼痛。
茶壺和茶盞落地的聲音響亮,地上一地碎片和水漬,熱水在空氣飛濺,落到沈暮朝的袍上。
著那幾滴茶漬,沈暮朝眉頭微皺,復又松開。
他掏出帕子,準備拭被弄臟的袍,但看到錦帕上修著的那朵祥云,頓了頓,沈暮朝又把錦帕收了回去。
這方錦袍不是他的,是紀云窈的,他一個大男人,自然不會在帕子上繡花紋,而紀云窈名字中帶個“云”字,所有的錦帕上都繡著一朵祥云。
應當是離開沈府前,沈暮朝隨手拿錯了。
臟就臟著吧,雖然長袍上有茶漬讓他無法忍,但他更不愿意紀云窈的錦帕被弄臟。
約沈暮朝見面那位同僚名孫仲文,見裴晚清遲遲不出聲,孫仲文站起,走了過去,“這位夫人,您可是傷到了?”
這壺茶是沈暮朝和同僚點的,沈暮朝偏頭看過去,打量著裴晚清手上的傷勢。
裴晚清慢慢抬起頭,沒看孫仲文一眼,而是看向了沈暮朝。
時隔這麼多年,這是第一次近距離看到沈暮朝,多年不見,暮朝表哥儀表堂堂,俊無儔,比當年在沈府的時候還要清貴有氣度。
裴晚清很快移過視線,“好像傷到了手背。”
一地的茶漬和碎片,伙計急忙賠罪,“夫人,真是對不住,小的明明端得很穩,從來沒有撞到過人,不知今天怎麼就撞到了夫人您!夫人傷了,小的這就送您去醫館。”
裴晚清沒答應,“不用了。”
孫仲文也看見了裴晚清被燙紅的手背,好心勸道:“夫人,燙傷不比其他,還是應該去醫館看看。我瞧你神憔悴,你要是子不舒服,剛好暮朝坐馬車過來的,也可以讓他送你去醫館。”
沈暮朝是坐馬車過來的,這輛馬車是他朝為后用束脩買的,只有兩個人坐過,一個是他,另一個是紀云窈。
對于沈暮朝而言,寢間、茶或是馬車,都是獨屬于他的東西,他不喜不相干的人進來他的領地。
沈暮朝出聲道:“百味樓也有拉客的馬車,十幾文錢就可以過去。”
沈暮朝這是在拒絕?
出師不利,裴晚清一顆心往下沉了沉,都被燙傷了,換其他男子,定然會親自送去醫館的。
不過,暮朝表哥還沒認出來,這樣的反應也實屬正常。
裴晚清面上出笑,對著孫仲文激一笑,又看向沈暮朝。
自覺右臉更好看,把右臉偏向沈暮朝,“多謝兩位公子好意,妾剛來京城不久,今個更是第一次來百味樓,還不太悉這里的況。”
孫仲文接過話,“夫人是第一次來?那還是坐馬車去醫館吧,暮朝說的對,百味樓前頭就有拉客的馬車,價錢也不貴,就十幾個銅板。”
裴晚清不同意讓伙計送去醫館,目的是讓沈暮朝用馬車送,借機點明自己的份,和沈暮朝相認,從而和沈暮朝產生聯系。
這樣,所有的舉和意圖都不會太突兀,可惜,沈暮朝不給這個機會,裴晚清只好放棄這個打算。
裴晚清點點頭,佯裝要離開,突然,看向沈暮朝,面上出恰到好的詫異,“你是暮…暮朝表哥嗎?”
聽到聲音,沈暮朝眸里浮出一抹詫異,他轉頭看過去,面前子有幾分眼,“…晚清?”
裴晚清驚喜地道:“是,我是晚清,暮朝表哥,真的是你!”
多年不見,今日在百味樓遇到裴晚清,出乎沈暮朝的意料,觀裴晚清的打扮,已經嫁過人了。
和沈暮朝偶遇,裴晚清看起來非常欣喜,“暮朝表哥,我們八/九年沒見過了,我以為這輩子都見不到你了。”
“表哥?”孫仲文吃了一驚,“暮朝,你和這位夫人是親戚?”
當著裴晚清的面,沈暮朝不好駁的面子,只是道:“很多年沒見過了。”
想著沈暮朝和裴晚清是人,孫仲文道:“這樣啊,暮朝,那不如你送這位夫人去醫館?”
沈暮朝只好向同僚賠罪,先一步離開,送裴晚清去了醫館。
出來百味樓,趁馬夫拉馬車過來的時候,沈暮朝找了輛馬車,對著裴晚清道:“你是自己一個人過去,還是讓那個伙計和你一起?”
裴晚清有意表現自己,“暮朝表哥,我一個人就行,這些伙計謀生也不容易。”
沈暮朝頜首,對著拉客的馬夫道:“勞煩把這位夫人送到附近的醫館。”
裴晚清稍稍攥手里的帕子,方才沈暮朝不愿意送去醫館也就罷了,明明已經和沈暮朝相認了,沈暮朝還是不愿意讓坐他的馬車。
裴晚清道:“暮朝表哥,你不去嗎?”
“你要是不去的話,我沒來過這里,我還是回去再理這些燙傷吧。”
話雖這樣說,話音落下,又“哎呀”地痛呼一聲,捂著手背。
百味樓在街市繁華之地,附近不遠就有醫館,裴晚清若是不說這麼多沒有用的話,早就到醫館了。沈暮朝道:“你上車吧,我會去。”
說話的功夫,沈府的馬夫也拉著馬車過來了,“大人,請上車。”
裴晚清目閃爍了下,“暮朝表哥,我坐你的馬車就行,另外再找輛馬車,太破費了。”
沈暮朝淡聲道:“無妨,不過十幾個銅板。”
裴晚清不死心,還想開口說話,沈暮朝打斷的話,“快上車吧,馬夫會把你拉到醫館的,我隨后就到。”
話音落下,沈暮朝掀開車簾,上去馬車。
見狀,裴晚清攥著手帕的力道更大了些,不甘心地上去了另一輛馬車。
車上只有沈暮朝一個人,可沈暮朝怎麼也不同意坐上去,甚至花銀子特意給另找了一輛拉客的馬車。
這位多年不見的暮朝表哥,看著溫煦儒雅,可裴晚清覺得,沈暮朝比當年在沈府的時候還要難引。
作者有話說:
內裡,親爹冷漠,後孃歹毒,還有懶惰後姐事事挑釁;外部,各類親戚虎視眈眈,麻煩、阻礙接踵而來.得了,這日子簡直是沒法過了!什麼?累死累活不給飽飯吃?還要將她的知心小弟弟賣出去做童養婿?好傢伙,遊姊擼擼袖子就準備幹上了……帶靈珠,攜幼弟,撇開極品,她要發家致富,走上和諧的小康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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