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來沒有哪一刻, 徐朝宗像現在這般痛恨過自己。
現在他只知道對方的姓名,其他的一無所知。他暗自悔恨自己當年那稚可笑的嫉妒心,竟然回避開跟初的種種過去, 還以為自己大方得不得了。
想到前世說不定這個人背地里不知道做了多小作, 他還沾沾自喜, 以為自己跟聽雨的和婚姻固若金湯,他就想穿回到前世, 狠狠地自己幾耳。
三個室友面面相覷, 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還是殷明扯下了耳機, 語氣夸張地說:“老徐, 不是吧, 人家院花不就是跟一個追求的老同學吃頓飯麼, 你跟韜哥怎麼搞得跟要打仗一樣。犯得著啊?”
在殷明看來, 孟聽雨這樣級別的, 別說是空窗期了,即便是了也多得是人等著前仆后繼。
仁兄既然決定死磕到底,就得接這個事實。
要是來一個追求者就這樣如臨大敵一回,別到時候沒追到院花,把自己給累死了哦!
“你知道什麼。”
徐朝宗放緩腳步,冷眼看他。
王遠博無奈之下, 收拾好舊服,拍了拍上的灰, 語重心長地勸道:“殷明這話也沒說錯,徐朝宗, 這種事以后也不會, 你還不如想想看, 你該怎麼辦。冷靜, 冷靜!”
發瘋如果有用,那這個世界就被神經病占領了。
另一個不明所以的室友也直愣愣地點頭,舉起手來,“我也覺得……他們說得沒錯。”
徐朝宗的心也逐漸平復。
拖過一張椅子坐下。
這是一個優勝劣汰的時代,無論在什麼事上,都可以套用叢林法則。
在中是否也適用呢?競天擇、弱強食。弱的那一方自然該出局,只有撐到最后的那一方才可稱為強者。
現在回憶一下重生后的種種,他深知他也犯了大忌,錯過了最好的機會。
如果那個時候他的頭腦是清醒的,那麼他完全可以裝作大方地祝福。
他實在不應該跟一個注定要走的人發生沖突。
而現在,對他的那點耐心也被他揮霍得所剩無幾。就好像他原本有一百塊的存款,生生地被他用到只剩十塊。再這樣瘋下去,存款用的那一天,他就再無半點希,所以從現在開始,他要不聲地存錢。
幾番回合之下,徐朝宗終于真正地平靜下來了。
他沉穩地翻了一頁書,垂下眼簾,首先,他要做的是探探對方的路子,只有知道了這個人跟孟聽雨之間的過往,他才知道自己下一步要做什麼。
與此同時。
某個房間里,方以恒開了電腦,上網搜索跟繁錦社有關的種種。
他大概也知道自己該怎麼做。
高考已經結束,他沒辦法再以“幫忙找資料”這件事為借口再去頻繁地聯系,甚至出現在的生活中,可一個半星期一次的聯絡?不夠,遠遠不夠。
他擔心,他還未將通話的頻率拉長時,邊已經有了別的人。
如果這是一場戰爭,那麼他現在要做的是速戰速決。
思來想去,正好他得了空,他可以利用別的方式出現在的生活中。
比如,他可以賭一把。馬上也要放假了,想起捧著那本周刊時眼里的,那麼,他可不可以推測出,暑假是很有可能去繁錦社實習兼職?
是的,會。
就是這樣一個勇敢且無畏的人。
方以恒在幾個網站耐心搜索,找到繁錦社的地址后,重點在這附近看看有沒有他能應聘上的兼職。
做人最忌諱的便是沉不住氣。沒有耐心的人,是沒有資格如愿以償的。
他要先研究一下地圖,看哪一家離繁錦社最近,哪一家又是最可能常去臨的店鋪。
*
董曼回國后沒幾天,跟孟聽雨約了吃飯。
一見面,孟聽雨先將自己親手做的針送給了,語氣地說,“曼姐,我特別謝你的指點,我也不知道你喜歡什麼,就……自己做了點小東西送給你。”
董曼詫異又驚喜地接了過來。
一眼就看出來這個針是費了很大的心,上面鑲嵌的珍珠圓潤且,周圍的點綴更是繁復多彩。毫不夸張地說,即便出席重要的場合,這個針都不會不住場合。
誠如猜測的那樣,孟聽雨是個很認真的人,如果想做好什麼事,必定是全力以赴,即便只是一個針,想做好,都下了很大的功夫,四找視頻學習,是確定花樣都用了半個月,再去市場上淘原材料,最后再做好。每一個環節都很用心。
沒有人不喜歡對自己用心的人。
董曼也不例外,當初在年會上之所以會遞出邀約的名片,的確是看重了孟聽雨上燕大學生的標簽。對而言,不過是發一張名片而已,也沒有付出什麼,所以對孟聽雨的一些指點,也不算多麼上心,畢竟工作也是真的很忙。可幾次聊天包括這次見面,董曼對孟聽雨的好就是實打實的了。
覺得這個孩子特別好。
有想法,有干勁,也能吃苦,最重要的是,有一顆剔的心。
誰會不喜歡這樣的孩子呢?
董曼真心實意地表達了自己的喜歡,立即就試戴起來,“親的,你怎麼知道我現在就很想要一個針?我跟你說,太及時了,下個月我還要參加一個晚宴,正好就可以戴這枚針出席!”
孟聽雨抿一笑,見是真的喜歡,心里也悄悄地松了一口氣。
不是所有人都喜歡手工類的禮。
“曼姐,你喜歡就好。以后有機會,我再送你這樣的小禮,只要你別嫌棄就好。”
“怎麼會!”董曼慨,“這可是我這兩年收到的最棒的禮了。”
想起什麼,一拍額頭,“瞧我這記,差點忘了,來,這是給你帶的禮。”
從托特包里拿出一個小禮盒出來,推送到孟聽雨的手邊,笑盈盈地說:“逛免稅店時看到的,覺得還蠻合適,這是個口紅套裝,好像有三支吧,我看都不錯,就很適合你這樣的年輕小生。”
孟聽雨當然也抗拒不了這樣的禮。
換禮這一出,令兩個人的心都很好。
輕松之下,董曼談話間,也更親了些,“我對口紅有很特殊的,你知道嗎,我像你現在這麼大的時候被學姐介紹來到繁錦實習,那時候就是個跑的,給前輩們買買咖啡,送送資料,有時候也覺得很累啊,然后有一回吧,有個編輯的工作出了紕,被上司劈頭蓋臉的罵,我當時在洗手間,聽到有人在哭,悄悄地看了一眼,就看到了,哭了一會兒后,就干了眼淚,拿出口紅對著鏡子補妝——”
董曼眼里迸發出崇拜的彩來,“好神奇,補了口紅后,氣場立馬就不一樣了,又雄赳赳氣昂昂地出去。”
孟聽雨認真地傾聽著。
是一個很好的傾聽者,不管說什麼話題,都會用澄澈的目專注地看著對方。
眼眸里沒有一不耐與不專心,很輕易地便會虜獲對方的信任跟傾訴。
下一秒,董曼喝了口茶,笑道:“那個編輯現在為了我的頂頭上司。”
孟聽雨由衷地贊嘆,“好厲害!”
可能只有行人才知道,像這種極代表的傳統紙,里的職場關系并不會比電視臺更簡單。
年紀輕輕就能為社里一個周刊的主編,可想而知工作能力有多強悍。
“是我見過的最厲害的人。”董曼盯著孟聽雨,坦誠道,“其實每年我都會發出好多張名片給你們這樣的學生,但很奇怪,不知道為什麼,我對你的覺是不一樣的。我常常有一種,你跟我是同齡人的錯覺。”
孟聽雨心想:的確是錯覺。
實際年齡還要比董曼大好幾歲呢。
不過就在事業野心跟沖勁方面,真的比不上董曼。
前世等畢業時,徐朝宗在別人眼里已經是一支優質了。他們兩個人方方面面都不同步,他披荊斬棘,為了他的事業斗,要為打造一個夢幻莊園,時間長了,好像所有的人都會有這樣一種想法:你還那麼拼做什麼呢?你老公都這麼厲害了。
所以當別人開始羨慕的好眼,認為找了這個世界上最有潛力的男人時,是有一點點排斥的。
就好像……
以后會一點一點的失去的名字,最后大家想起來時,是徐太太,是徐朝宗的妻子,而不再是孟聽雨。
孟聽雨有著十八年的閱歷跟見聞,跟董曼聊起來也不會怯,所以兩人越聊越高興,大有一副為知己的架勢。
董曼還招呼孟聽雨坐旁邊來,開了筆記本電腦,興地說,“這次出差我拍了好多照片,真的,以后如果你有機會,就去威尼斯看看,那里真的值得一去!”
看電腦時,孟聽雨注意到了董曼的屏保是一個記憶中……早就被封殺了的男藝人。
微微一怔,竟然想起來一件記憶深的小事。
是了。
想起來了,繁錦社曾經也遭遇過重大信任危機事件。
起因就是這個男藝人,那一年繁錦社的人周刊封面人就是這位,然而沒多久后,封面上的男藝人出了令群眾難以忍的丑聞。
繁錦社的口碑也被影響,網絡群眾都在質疑,彼時的主流紙為什麼要用這樣一個劣跡斑斑的藝人作為周刊封面?如果不是丑聞被曝出來,難道這樣的人也配得上德藝雙馨這個詞?
現在孟聽雨對這一塊也算有所了解,當時只是看戲,現在想想,這件事其實給繁錦社帶來了空前的損失跟打擊,應該有很長一段時間都呈現出頹勢來。
孟聽雨看向董曼,一臉言又止。
唐璃第一次見程紹堂,是在大一入學宿舍裡。 舍友家境不俗,與她天壤之別,他是她舍友的表哥。 立在窗邊聽舍友抱怨,百無聊賴擺弄桌上馬克杯的男人,懶散抬眸,窗外陽光灑在他黑色發絲之上,格外令人心動。 唐璃低聲道:“這是我的馬克杯。” 下一瞬,他指骨分明的長指放下杯子,慢條斯理道:“抱歉。”後來那個馬克杯,她用了很多很多年。大學兼職,唐璃站在碩大廣場中.央賣花,十元一束,都是她親手包紮。那天下了點兒小雨,她單薄的襯衫被打濕,路人行色匆匆,對她視而不見。凍到牙齒發顫時,修長的手指映入她眼簾,在涼風密雨中,塞給她一把傘。 她說不要,他便拿走她一束向日葵作為交換。唐璃在人影憧憧中抬眸,看見他肩寬腿長的背影,以及——另一位撐著傘等他的女人,身材妙曼,唇紅齒白。她接過了那束向日葵。他們談了一場地下戀,歷經十月,在萬物生長的初春開始,大雪紛飛的隆冬結束。分手後他再也沒能聯繫到她,於是在某次家族晚宴裡,旁敲側擊地問了問表妹。表妹說:“表哥你是在說唐璃嗎?她轉了專業,還轉了宿舍,聽說下學期要去國外做交換生,歷時兩年。”程紹堂一言不發,心臟如同被人悶聲一錘,饒是他表面偽裝得再好再無恙,夜深人靜時不由得思索——她是真的不要他了。一別數年再重逢,他高高在上貴為甲方,她明艷得體身為乙方人影錯動中匆匆一眼,視線交錯,點頭問好,心中各有千秋
(病嬌大魔王vs活潑小太陽,甜寵 偏執 妖精)蘇清顏死後,看到傳聞中那個冷酷陰鷙,令人避之不及的帝國總裁竟然殺了害她的那對狗男女,用血淋淋的雙手跪在墓前,捧吻著她的身體,“顏兒,地下太冷,我來陪你了……”重回年少,她一邊狂虐渣男賤女,一邊好奇調查陸霆琛,畢竟她們以前根本不熟。不想,剛一靠近,就被偏執陰鬱的男人壓在了牆角。“顏兒,明明知道我喜歡你喜歡地快瘋了,還敢來招惹我!”“既然如此,就永遠別想離開我……”
二十七歲這年,安枝予做了她人生中最瘋狂的一件事,爲了報復前男友的劈腿,和前男友的頂頭上司結婚了。 靳洲,靳氏掌權人,一個把教養刻進骨子裏的男人,他溫柔、沉斂、且優雅,卻也極度的潔身自好,不曾有哪位異性能打破他的社交距離。 婚前安枝予就聽聞過他的各種低調不露鋒芒的傳聞,誰知領完證第二天,他就牽着自己的手,在人流涌動的電梯口,親了自己的額頭,還與人高調炫耀說:我來送我太太上班。 “......”難道傳言不可信? 不過一場各取所需的婚姻,安枝予只當他是做做表面功夫,可婚後的他溫柔且細心,對她耐心也極好。 凜冬長夜,他裹挾一身寒氣追到她所在的城市,聲音低啞的都不像他:你一個人在外面,我不放心。 後來她才知道,當天的機票售罄,他開了九個小時的車。只因天氣預報說她所在的城市會有暴雨。 * 不會有人相信,像靳洲這樣站在金字塔頂端的男人也會有不能言說的暗戀。 的確,在遇見安枝予之前,他一直都是個極其克己復禮的人,直到聽聞她即將要結婚的消息,被他深藏的炙熱、瘋狂且深愛終於藏不住了。 於是,在她前男友的婚禮上,他放下了一直以來的隱忍剋制,問她:要不要和我結婚? ** 怦然心動本該是一瞬間的事情,可她的出現,卻動搖了他的世界,超出他想象的後勁,讓他每一次與她獨處時,都能輕而易舉地在他心裏掀起波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