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果還能熬醬,不酸嗎?”暖春呲牙,打了個冷。顯然是回味到了酸果的味道,那酸味別說吃,是回味就令人終難忘。
部落以前有雌懷崽崽的時候,特別喜歡吃酸果。
但是,暖春完全不行。
啃一口,牙齒就被酸的吃不下任何東西。
南風砸吧著,說:“烤淋上酸果,味道很不錯。”
“酸果能熬醬,可惜部落沒有糖。熬酸果醬加點冰糖,熬出來的酸果又酸又甜,極味!”長夏著角,回味著記憶中草莓醬和番茄醬的味道,微頓,又道:“酸果吃著酸,果淋在烤上別有一番風味。還有酸果用來燉燉湯,能提升湯的鮮味,還有一定的除腥效果。”
“酸果,真有這麼好?”暖春懷疑著,出難以置信的表。
南風朝桌上的烤努,張道:“你吃烤難道沒發現?沉戎做的烤外焦里,一口下去噴濺,淡淡地酸味搭配著烤的焦香,令人回味無窮。”
相同的手法,就做不出沉戎那樣味的烤。
“沉戎做的烤確實味。”暖春夸贊道。
只是,沒發現烤還淋上了酸果。
著個肚子,偶爾會幫長夏做事。烤,有沉戎接手,除非他有事忙,長夏他們才會手烤。
說起來,暖春還真不知道烤和酸果能聯系到一起。
“長夏,你能做出糖嗎?”南風眼睛滴溜一轉,小聲道。
長夏說過糖是跟蜂一樣的東西,很甜。吃在里,能一直甜到心里。
南風沒吃過糖,但嘗過蜂。
不多,就一點點。還是長夏用筷子蘸著,喂吃的。
長夏差一直喝著藥,藥太苦,每年巫會把族送去卡納圣山的蜂給長夏留一小罐,讓喝藥的時候,喝一兩口。
剩余的蜂,巫要留著做藥引制藥。
同樣地,部落族人打獵弄到的蜂,通常也會送去卡納圣山。這一來,族都十分羨慕熊族。
熊族嗜蜂如命,皮厚。
族中,熊族能輕易找得到蜂。可惜,熊族不樂意用蜂易,除了送去卡納圣山,本不會對外換。
“可以做。但是,必須要找到制糖的原料,像甘蔗、甜菜或是槭樹/楓樹。”長夏想了想,接道:“茅草也能制糖,就是味道不如甘蔗和甜菜那般甜膩。”
“長夏,你能把甘蔗這些的模樣畫下來嗎?你說名字,我們哪知道什麼能制糖?你畫出來,我拿給部落狩獵隊,部落圖騰勇士每天都會外出打獵,他們說不定在哪就看到過甘蔗和甜菜。”南風腦瓜子轉得快,聯想到長夏用皮畫下窯的樣子。
於是,直接提議讓長夏把甘蔗甜菜都給畫出來。
長夏喜歡給東西起名字的事,部落人盡皆知。
以前還有族人反駁過,慢慢地,族人直接被長夏同化。
“對哦!我真是傻了,南風你太聰明了。”長夏猛拍了下自己的腦袋,清醒過來。
一個人的力量是有限的。
但是,可以讓部落參與進來。
這一來,拒絕部落換更理直氣壯。同時,還能鍛煉族人的積極和參與度。
“你等著,我待會就用皮畫。”長夏說完,接著又搖頭,道:“炭筆畫的皮容易掉,木板,木板更適合。”
沉戎他們制作門窗的時候,木板還有一些剩余。等下,將木板再理一下,做掌大小,這樣便于攜帶。
暖春把弄好的腸,連同骨鍋放進石鍋蒸煮。
“長夏,你不用等…現在就去找木板畫。皮和腸的事,給我和南風。我已經學會了,再蒸幾鍋切條涼拌,就能送去給沉戎他們品嘗。你說的生榨米要發酵,短時間做不好,那就慢慢來。”暖春干練道。
頓時,南風飛快點頭。
“長夏,聽暖春的。”南風道:“你越早畫出來拿去部落,狩獵隊能越早找到甘蔗甜菜,我們也能更快吃到糖。”
啊——
南風嘆著。
說不定,再過些天。
就能吃到甜滋滋的糖了。
想著想著,南風直接把長夏推開。連腸都顧不上,跑去把木板給長夏拿來,等洗干凈手就能直接畫。
聞言。
長夏想想也對。
生榨米發酵至也要一晚的時間。
現在,已經把過濾要用的米袋子做好,待會兒,再蒸點果拿來跟團一起發酵。這件事,并不是很急,晚飯前做好就行。
只是,想吃生榨米就要等明天。
接過南風塞到手上的木板,長夏將右手化,鋒利的爪子開始打磨木板。首先把長木板切斷,做掌大小,再打磨邊緣的木刺。
除了甘蔗甜菜這些能制糖的植,長夏還準備把其他能食用的也畫出來。
掌大的木板,有些考驗畫技。
當然,更重要的是炭筆太,畫的時候容易暈開。
長夏邊理木板,邊考慮炭筆該如何改進。目一閃,落到一截沒有燒完的木柴上——木炭。木炭比燒的炭筆質地更,握筆時用力更均衡,就不會暈開。
有這截木炭,長夏不用琢磨燒炭。
此時,快步雨季,氣溫偏高。木炭,等寒季再思考也不遲。何況,已經鼓搗出了炕床。
小而薄的木板,打磨整齊。
長夏拿起木炭在一些木板的邊角料上嘗試。
暮靄森林中的植與地球略有差別,大是相似的。但,像大小、形狀以及澤千差萬別,這需要品嘗才能辨識。
考慮到暮靄森林產富,長夏不求族人帶回一模一樣的植。只要是相近的,就是一種功。
果,就是最好的例子。
口與大米相似,無需種植,暮靄森林遍布白果樹,一年四季,只需手采摘晾曬碾磨,就能得到果。
論起來白果比大米更便捷,產量更大。
遠,暖春南風一邊忙碌,一邊注視著長夏。
著專注繪畫的長夏,兩人表溫和充滿希。同時,還有濃濃地自豪和開心。
“南風,你把這些皮和腸送過去給沉戎他們。我特意多做了幾碗,這會兒空山應該也過來了。”暖春找出背簍和藤籃,東西有點多。
著肚子來回走不方便。
長夏在忙,們都不想打擾。
於是,只能讓南風獨自跑一趟。
南風點點頭,輕快道:“小意思,給我。”
接過裝好皮、腸以及澆頭等食的背簍,再提上藤籃。南風腳步如風,快速往隔壁山頭奔去。
戴著結婚戒指莫名其妙穿到古代,剛剛摸清自己的處境,就被華麗麗地拉去當沖喜新娘,意外發現戒指裡大有乾坤,可種出來的人蔘、豌豆怎麼全是紫色的,漂亮倒是漂亮,可能吃嗎…丈夫醒不來,婆婆沒好臉色,表小姐管著家,她的日子有點水深火熱啊…不怕,咱有空間戒指,好好地跟大夥兒鬥一鬥!
慕容瑾燕王小說介紹一朝穿越,她成了禦醫世家的嫡小姐醜八怪不過是小小胎毒,輕而易舉就能清除醫學白癡廢物那就讓他們看看,廢物是怎麼逆天的姨娘和庶妹欺淩那就百倍千倍地還回去皇上賜婚等等,王爺不近女色正好合她的心意洞房花燭夜,一道征戰聖旨,偌大的燕王府就成了她的天下王爺凱旋而歸,發現那些個鶯鶯燕燕居然都被處理了。嘴角邪魅一笑“既然王妃這樣的貼心,那之後就由王妃侍寢了”騙子,不是說王爺不近女色嗎“這個騙子不僅騙了本王妃的清白,還騙了本王妃的心”丫鬟在一旁擦汗“王妃,不是你心甘情願被騙的嗎”
她,最優秀的特工,因執行任務而死;她,戰神府的傻女,被寄養在雨花城白家。受盡欺凌、受盡折磨。 當她變成她,再睜眼時,鋒芒畢露,驚才艷絕,世間萬物皆為她臣服! 他,神秘莫測的邪尊,身份無數,行蹤詭異,卻獨寵她入骨:“只要你心上有我,舉世皆敵又如何!” 前有護國戰神祖父撐腰,后有邪尊大人護駕,神擋殺神佛擋殺佛,顫抖吧,渣渣們!
木清靈一朝穿越,剛睜眼就被陷害,剛清醒就被退婚,大家都嘲笑她是個廢物,一輩子翻不了身。可誰知,她隨便找個人大婚,就是當朝太子;隨便契只靈獸,就是鳳凰幼崽;隨便煉爐藥劑,就是極品丹藥。“!!!”眾人捂著被打疼的臉,低聲下氣上門求罩。木清靈表示:這開掛的人生,就是爽!太子把人扣在懷里,語調幽深:鳳凰幼崽都快長大了,太子妃什麼時候給孤生個幼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