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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婆婆是重生的[七零]》 第75章 春游

 “有什麼?”

 明:“沒看見。”

 居高臨下,視野都廣闊了很多。

 “如果什麼也沒有,我們就還是離開這邊,不確定的事……”

 “臥槽!”

 明的聲音突然傳來,發出震驚的吼聲。

 莊志希:“怎麼了?”

 明:“我我我、我看見、我看見一只野豬。”

 怪不得這邊沒有小了,可能大家為了躲避這只野豬,都走開了。

 不過,野豬吃兔子野嗎?

 不曉得。

 不過不妨礙明這麼揣測了。

 真是特大號的震驚臉,念叨:“這山上怎麼會有野豬啊。”

 莊志希立刻問:“距離這邊遠嗎?你趕下來,我們離開。”

 這要是野豬,莊志希可真是不敢跟它干起來,別看之前毒蛇是很厲害的,但是蛇那種東西,不要被它咬到,還是有一線希的。但是現在這只野豬,那就不同了。

 這野豬跟家豬可不一樣,在林子里久了,爬滾打,那皮厚實的很。

 他們就算是帶著菜刀,都不一定砍得,估計刀刃劈叉了,豬都沒劈叉。而且這個時候野豬還有獠牙呢,莊志希堅定:“你快下來,咱們離開。”

 他可不貪圖這麼可怕的獵

 貪圖獵的前提是人有全然的碾能力,如果沒有,那麼他一點也不贊同這樣的。

 明也不逞強,說:“好,我們趕回去,也跟大家說一聲,我覺得以后婆婆過來。真得小心了,這邊真是不怎麼安全的。原來覺得什麼都沒有,但是現在看東西還不啊。”

 他們這都遇見兩次兇猛的了。

 不過說來也是神奇,趙桂花自己來的時候,一次也沒有遇到這種兇猛。但是明只上山了兩次,兩次都遇到了。從樹上下來,碎碎念:“我跟他們是有什麼未解開的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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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莊志希:“那誰曉得呢。”

 他扶住下來的明,說:“我們快走。”

 明:“不用太擔心,它距離這邊還有點距離。”

 也真是他們耳朵都算是靈了,要是走進了才發現,那才是危險的。現在倒是還好,其實還是有一大段距離的,而且中間還有樹木,野豬未見得能過來。

 明嘆:“如果我們有個獵搶就好了,這樣的話就能一下子干掉它,一看那家伙就的,那可是豬啊。”

 莊志希:“沒有。別沖,跟我走。”

 明笑瞇瞇的跟上,其實也沒想真的干掉野豬啊,不過就是過過癮。不過沒想到,莊志希竟然還當真的。難道是平時表現的太囂張?

 以至于莊志希都有點相信了啊。

 勾住了莊志希的手,說:“走走走,我們回去報個信兒,然后換個方位繼續……”

 “砰!”

 一聲響聲響起,跟著又是接連幾聲:“砰砰砰。”

 遠不僅傳來這個聲音,還有野豬的聲音。

 莊志希和明一下子頓住腳步,釘在原地了。

 有人在獵野豬!

 很快的,明瞬間反應過來,說:“有人開了那個。”

 二話不說,不等莊志希說什麼,飛快的再次爬樹,簡直是猴哥的二師妹。

 第一時間就看向了野豬的方向,畢竟,想也知道這聲音對付野豬的可能最大。很快的上樹,看了過去,遠遠的,就看到幾個半大的小子,十七八歲的樣子,幾個人都圍著野豬,其中有兩個小子都帶著嘟嘟響那玩意兒。其他的幾個雖然沒有,但是也帶著大長刀,一看就是奔著這野豬來的。

 他們準備的相當充分。

 野豬已經倒地不起,直接被干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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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唉我去~還真有人拿這個東西上山,不知道是誰家的熊孩子。”

 莊志希這個時候也開始往樹上爬了,雖然不如明,但是也不是一無是,完全上不去。總是聽媳婦兒的轉述,他著急啊。莊志希技不太過關,爬的很慢,但是還是決定要自己親眼看一下現場的況。

 明在上頭繼續跟莊志希轉播呢。

 繼續說:“他們特別高興,都蹦起來了,不過看著不像是山里娃。倒像是大院兒子弟。”

 這年頭,只看服就能判斷一二了。

 莊志希邊爬邊說:“那也正常,咱們這邊的城郊,可沒什麼獵戶,你當這是大山里呢。”

 “他們在做架子,似乎要給這只野豬抬下山,這只野豬看著可不小,他們有口福了。”明羨慕的很,不過也只是羨慕,可不嫉妒。他家也沒有這麼高端的武啊,如果說就靠一把菜刀。那不用說了,明都不相信自己能行,那本不可能的。不現實啊。是回電功夫,不是霹靂無敵啊。

 明:“真好哎。”

 莊志希嘆:“羨慕不來啊,人家這樣的手里有東西,干掉野豬正常的。我們這樣赤手空拳的,難道還直接揍它嗎?打不過啊。媳婦兒啊,你已經很厲害了,我們就別肖想那大野豬了。有那個時間,我們不如等一下再好好的找一找野兔野什麼的,它們還很迫切的需要我們的關懷呢。”

 莊志希安媳婦兒。

 明點頭:“有道理啊,咦?”

 又發出疑問的聲音,說:“他們把豬尾還有豬蹄子都砍下來扔掉了,這些敗家孩子,這可是啊,怎麼就這麼扔了啊。”

 心疼的仿佛那是自己的豬豬。

 痛心疾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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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莊志希也驚了一下,疑問著說:“砍下來?”

 明帶頭:“對啊,一直再砍,我都有看到的。呃,他們重新捆上豬上路了。不過剛才似乎有個小子想把豬頭也砍下來。但是被其他人攔住了,沒同意。”

 莊志希也納悶,嘀咕:“為什麼啊。”

 就很費解了。

 這個時候,他終于爬了一段距離,也算是能的視野了,他一看幾個年,就笑了,有點了然他們這樣做的原因。他說:“他們砍掉這些,是怕自己往山下走抬不。盡量爭取減輕負擔。”

 他停頓了一下,說:“我猜,你說的砍掉豬頭,他們肯定也考慮過,不過大概是為了證明自己有能力干掉一只野豬,所以還是留著這個豬頭做勛章了。”

 莊志希覺得自己這猜測八-九不離十,這幾個年看起來哪里是小伙子,他打眼兒一看就十四五。十四五歲的年抬一直看著足有二百斤開外的大野豬下山,他們就算是人多也遭罪的。

 不得不說,舍棄一些細枝末節,他們倒是聰明的。

 與其遭罪很久,踉踉蹌蹌都不能把這頭豬弄下山,肯定是現在這樣更好一些。如果他們能舍棄不多的豬頭,估計更好,不過很顯然他們不舍得。只能舍棄尾和豬蹄子了。

 可憐的豬尾,那麼點點,占什麼重啊,真是欺負尾

 不過十四五的年,他們二十多歲的年人也不是很懂啦。

 莊志希:“真是浪費啊,那豬蹄子特別好吃的,煮了蘸醬油好吃;銬起來有點焦焦的撒上辣椒面也好吃,如果切塊,燉蘿卜也是頂頂好的,那個味道哦,真是絕了。我跟你講啊,如果說我們家也有豬蹄,那肯定能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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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啊,不能說了,越說越饞。

 哧溜兒!

 真是,怎麼想都格外的好吃啊。

 他已經要開始流口水了。

 明輕聲:“我大嫂生孩子的時候下-,用的也是豬腳,豬腳燉上黃豆,大火燒,小火咕咚……唔,可好吃可好吃啦。就連里面的黃豆都有好吃味兒,同時還有一點點豆子特有的清香。一點都不比差了。”

 兩個饞鬼互相對視了一眼,突然間,明說:“我們過去撿兒吧。”

 莊志希也在同一時間開口:“我們過去撿兒吧。”

 這兩個人,幾乎是異口同聲,還真是心有靈犀小夫妻。

 兩個人又異口同聲的笑了出來,明嗔道:“沒想到你竟然跟我想到一起了,那我們現在走?他們都把東西扔掉了,那就相當于不要了,我們撿起來,也是不浪費。”

 莊志希:“現在資可張的,我們既然看見了,就不能做那浪費豬蹄子的人,我們要珍惜每一粒糧食,珍惜每一塊。”

 兩個人真是義正言辭的,其實啊,就是饞了。

 兩個人一同吞咽口水,明:“快快快,趕下來。不然讓其他弄走我們就白跑一趟了。”

 “好。”

 別看莊志希上樹的時候慢悠悠的,但是聽到有吃的,真是整個人都靈活了不,順溜兒著就下來了,一屁墩兒坐在地上,也不覺得疼,利索的爬起來,拍拍上的草,說:“走,你認識路吧?”

 他認路不如明的。

 明驕傲的點頭,這不認路,還是司機家庭出的明同志嗎?

 不可能的嘛!

 大手一揮,十分的豪氣:“跟我走!”

 兩個人也不管什麼別的了,趕就奔著這好東西去了,這是副食品商店買都買不到的好東西啊,他們看到了還錯過的話,那他們是天字第一號大傻子。

 莊志希和明兩個手牽手,堪稱山野俠客夫妻,兩個人嗖嗖的奔跑,真是不怕累不怕苦。

 豬蹄子,我來了。

 豬尾,我來啦!

 沖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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