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手指修長,骨節有力。
一手執著茄子,—手執著刀。
手腕微沉,手指微,那刀便在掌心嗖嗖轉,隨即握住,唰唰幾下,一個茄子便被完切割。
廿七停下來,側耳傾聽,阮卿似乎是去洗澡去了。
的確現在外面天氣太熱,稍微在沒有空調的地方走走就是一汗。而且這里洗澡如此便利,誰不愿意天天沖涼呢。
廿七吁了一口氣,又拿起一個茄子。
阮卿的確是沖涼去了。
一邊沖涼一邊咒罵這該死的封建思想。
高值的一對單年男出點火花不是再正常不過了嗎?
廿七有值有腹,他自己也說了,在古代無牽無掛,沒有父母也沒有老婆孩子,那就是單。
阮卿對自己也很有自信。趙昊這種小鮮當初第一次見都眼睛一亮,迅速就天雷勾地火了。
而且現在也單。
兩個人都單,都年,本不存在任何道德問題。
可這個古人呢,他從邊走過都不帶多瞄一眼的。怎麼就這麼封建呢!
阮卿扼腕。
他要是個現代男人,懂得游戲規則,不介意打扮得些風萬種地去勾引勾引。
可他是個古代人。他那個時間對應這邊是宋代,可那是另外一條時間線,本不知道他那個大穆朝是個什麼風氣,是開放如大唐,還是保守如明清?
但總來說,相對于現代,整個古代還是偏保守的吧?
那就不能主出擊,要不然把個古代男人嚇壞了,甩袖子怒斥一聲“放/婦人,休得近前”可怎麼辦?
他們古代人是肯定不能理解也有追求杏福的自由和權利的。
哼!
但又想了想,有腹的男人遍地都是。健房里凈是想和搭訕的猛男。
不稀罕。
一個活生生的穿越古人才稀罕,一輩子甚至幾輩子可能都不到一個。錯過這一個就沒了。
阮卿一邊吹頭發一邊作出了決定——
在廿七面前要稍稍收斂一下,不能太奔放,以免嚇到他。
他要是跑了去投奔別人可糟糕了。這世上像一樣兩眼放想要收留一個古人的穿越好者可太多了。
更不要說這個古人值還這麼高。簡直是小說變現實。
嗯,阮卿,你要克制。
世俗的先放一邊去!
推開衛生間的門,廿七正往餐桌上擺菜。
阮卿懵了:“這麼快就做好了?”
回來的時候,明明廚房一塵不染,什麼都沒開始準備呢。
好吧,承認洗澡時間稍長,畢竟還要打磨砂膏、打沐浴什麼的,但也不足夠這麼快就把一頓飯做好吧?
是切菜切就要好長時間呢!所以才放棄了做飯,寧可外賣。
但阮卿不知道,在看來最花時間的烹飪準備過程,卻是廿七用時最短的一部分。
因為炒制的部分廿七是沒法控制短時間的,除非想吃夾生的菜。
可運刀卻是廿七的長項,不論是切菜還是切,在廿七的手里不過就是唰唰唰唰唰唰唰——
完!
廿七卻說:“那個湯鍋我還沒研究,家里也沒有適合熬湯的材料,明天再做湯吧。今天先湊合。”
兩個人吃飯,三個菜,兩熱一涼。
這不湊合,朋友!
“你以前做過這樣的飯菜嗎?”阮卿咋舌問。
菜看著都不錯,鼻子,聞著也香。
“沒有,從前只在野外做些燒烤煮燉,沒做過炒菜。”廿七說。
在有灶臺和鍋的地方,也意味著有人,意味著花錢可以解決吃飯的問題,就不必再親自手了。
廿七從前擅長的是野炊。
他說:“都是和牛大姐現學的。你嘗嘗?”
阮卿夾了一塊茄子放進里,頓時,油香充滿了口腔,刺激著每一個味蕾。
“嗯~!嗯~!嗯~!”連“嗯”了三聲表示贊嘆,咽下去之后說,“茄子就是得燒!茄子最吃油了,燒的茄子比抄的茄子好吃一百倍!”而且,一樣是燒茄子,餐廳燒出來的和家里自己燒出來的味道也不一樣。
真奇怪。
家里自己燒的就是特別好吃。
“哎呀我好久沒有吃到這麼家常的燒茄子了!”阮卿吃得很歡,抱怨起來,“上次回家我讓我媽給我燒,結果我倆吵了一架,生氣就不肯給我燒了,阿姨給我燒。可阿姨燒的沒親自燒的好吃。氣得我去餐廳吃,又不是那個味……”
廿七筷子微頓,問:“令尊令堂……”阮卿晃晃手指:“誒誒誒誒!別用敬語,就說‘你父母’或者‘你爸爸媽媽’就行了。除了特別正式的場合,現在就只有書面才會用敬語了。”
廿七從善如流:“你父母也在江城?”
“沒有,他們在老家呢。”阮卿說,“我一個人在江城。”
廿七慢慢打聽:“家里幾個兄弟姐妹?”
阮卿卻說:“獨生。”
強調:“我這個年紀的人大部分都是獨生。當年國家有一個獨生子政策,一對夫妻只許生一個。當年我爸媽有編制,不敢超生。后來他們辭職出來做點小生意,又太忙了,沒力要二胎。所以我是獨生。”
廿七很驚訝:“不許人生孩子是怎麼回事?”
“因為人口太多了呀。當年人口大炸,才有這種政策,執行了幾十年,現在生育率直線下降,全社會老齡化,才終于放開了二胎政策,又開始鼓勵生三胎。”阮卿嘖了一聲,告訴廿七,“現在全國人口十六億。”
這個人口規模聞所未聞,廿七震驚:“怎麼能有這麼多人?”
“簡單。”阮卿說,“第一不打仗,第二有足夠的糧食吃,老百姓不肚子。這兩條滿足了,老百姓使勁生,二三十年,人口就大炸了。”
廿七品了品,總結:“還是盛世。”
阮卿問:“你那個大穆朝怎麼樣啊?只要不太短命的王朝,立國一百多年的話,差不多也該到了最繁華強盛的時候了吧?”
廿七道:“我原也是覺得大穆繁盛的,來到這邊,才知道什麼是真繁盛。”
馬路上轟隆隆的車,商場里烏泱泱的人,貨架上滿當當的商品。
說著話,阮卿忽然站起來,拉開了冰箱。
房子里有兩臺冰箱:一臺單開門的,小一點,在廚房,放菜和,基本半空。一臺雙開門的大冰箱放在客廳餐廳中間位置,里面都是飲料零食水果,基本全滿。
廿七還以為要拿可樂。結果拿出另一種罐罐出來給他:“嘗嘗這個。”
“是什麼?”廿七練地拉開了易拉罐嘗了一口,品了品,驚訝,“是酒?”
阮卿抿一笑:“怎麼樣?”
廿七又嘗了一口:“味道有點怪。”
可再喝一口,開始上頭。
廿七微訝:“勁不小!”
阮卿嗤了聲:“這就‘勁不小’啦?你喝過白酒嗎?”
廿七問:“白酒是什麼酒?”
那就是沒喝過了。
那可能是大穆朝還沒有蒸餾酒。廿七喝過的酒大概是古代常見的渾濁的、酒度很低的,當飲料喝,一頓能喝八斗的那種酒。
那種一般都在十度以下,通常不超過十五度。
“這是啤酒。”阮卿繼續吃菜,“酒度很低,也就十一二度。白酒是烈酒,高的有六七十度呢。”
漢字的神奇之在于,一個沒聽過的詞可以通過每個字的含義去推測詞意。阮卿說的廿七約能懂。
總之就是現在什麼都比古代厲害,連酒都厲害。
一罐啤酒下肚,廿七到了微醺。這在古代,他得喝十幾碗才會有這種微醺的覺。啤酒一罐就有了。
阮卿好笑:“酒量真不行啊。”
不怎麼喝酒,一罐啤酒下肚也不會有任何反應,畢竟只是啤酒而已。
取笑說:“你這酒量要是跟我爸喝,估計三天醒不了。”
廿七心中一,問:“令尊……你父親很能喝?”
“當然了。他年輕時候是公務員。”阮卿說,“他們那個時代風氣沒有現在好,那時候酒桌文化特別厲害,制必須千杯不倒。后來他出來自己做點小生意,也一樣,喝到趴下為止。所以他肝不好,我媽老為這個生氣著急。我們家柜子里最多的就是各種護肝養肝的藥和保健品了。”
聊著天,阮卿家庭背景就大致有了廓。
廿七晃晃空罐子,看了眼冰箱:“還有嗎?”
阮卿樂了:“還上癮了。有,好多呢。都是趙昊買的。你們男的真是,沒人逃得過啤酒哈?”
溫馨斗室,可口飯菜,孤男寡,言笑晏晏。要是這時候不出現趙昊的名字就好了。
廿七之前對趙昊其人其名都完全沒有覺,即便在知道了他是阮卿的郎之后,也一樣的。
但是,從他昨夜有了“我得娶”的念頭之后,再聽到這個名字,忽然就在意起來了。
不過雖然心中略梗,他還是站起來又去拿了一罐啤酒。
真是做夢也想不到會被一個人嘲笑“酒量不行”,明明他酒量算得上中等的。都怪這酒勁大。
但是阮卿的父親嗜酒,將來見面不可能不喝。
為著將來計,現在就得把酒量練起來。
五年前,一夜情謎。五年後,看到照片里跟自己一模一樣的龍鳳萌娃,江煜城的心都要化掉了。「五千萬,孩子歸我,錢歸你。」男人獨斷霸道。呆萌女娃:「爹地賺錢不就是給媽咪和我們花的嗎?」腹黑男娃:「而且爹地以後的財產都是我們的。」左欣欣:幹得漂亮!江煜城:……
大學時,阮云喬一直覺得她和李硯只有兩分熟。學校里他是女粉萬千、拿獎無數的優秀學生,而她是風評奇差、天天跑劇組的浪蕩學渣。天差地別,毫無交集。那僅剩的兩分熟只在于——門一關、窗簾一拉,好學生像只惡犬要吞人的時候。…
【追妻追不到/男二上位/暗戀/和前任的大佬兄弟HE了】 【放浪形骸拽b天之驕子x規規矩矩溫軟甜妹】 霍音明眸皓齒,性格溫軟,上大學後,卻屢遭排擠。 林珩出現了,他細緻體貼,溫柔寬慰。 霍音跟林珩一在一起就是兩年。 某天突然撞見,原來他的溫和有禮,能給她,也能隨隨便便給別人。 那天,首都暴雪,雪絮像是要吞沒城市,霍音高燒到有些想媽媽。 撥不通媽媽的電話,也撥不通正在照顧生病學妹的林珩的電話。 風號雪舞,她發去了分手的消息。 林珩社交圈子很廣。 一場闊少聚會,霍音跟著林珩,第一次見到了程嘉讓。 人人都說A大醫學院高材生程嘉讓桀驁不馴,放浪形骸。 傳聞他被人挑釁到城南飆車,對方操作不慎雙手脫臼,只他絲毫不慌,倚著欄杆慢條斯理抽了口煙,順手給人接上。 是個叛道離經的浪子。 那天夜場紙醉金迷,他叼一根煙,冷白皮、狹長眼,英氣逼人,眼神疏冷。 林珩的打火機在霍音包裡,隨口讓她幫程嘉讓點煙。 場子裡燈暗了一瞬,越過打火機濃燃的火光,霍音對上男人疏離的眼,耳邊是很隨意的一聲“謝了”。 聚會還沒結束,就听見有人竊語—— “那個霍音在讓哥面前晃什麼晃啊。” “人家讓哥都不正眼瞧她。” 分手的暴雪夜,程嘉讓邀請霍音上他的車。 男人哂笑一聲,睨她: “分手了?” 霍音臉上困窘發紅,一時無言。 後來,以林珩為首的朋友們幾次約不上程嘉讓,一齊找上門去。 保姆開門的那刻,恰好可以看見沙發上,他們不可一世從不服軟的程大少爺將小姑娘抱在腿上,溫聲哄著—— “誰跟他們玩兒啊。” “阿音說不去,我就不去。” 眾人:! ! ! 林珩:? ? ?
唐璃第一次見程紹堂,是在大一入學宿舍裡。 舍友家境不俗,與她天壤之別,他是她舍友的表哥。 立在窗邊聽舍友抱怨,百無聊賴擺弄桌上馬克杯的男人,懶散抬眸,窗外陽光灑在他黑色發絲之上,格外令人心動。 唐璃低聲道:“這是我的馬克杯。” 下一瞬,他指骨分明的長指放下杯子,慢條斯理道:“抱歉。”後來那個馬克杯,她用了很多很多年。大學兼職,唐璃站在碩大廣場中.央賣花,十元一束,都是她親手包紮。那天下了點兒小雨,她單薄的襯衫被打濕,路人行色匆匆,對她視而不見。凍到牙齒發顫時,修長的手指映入她眼簾,在涼風密雨中,塞給她一把傘。 她說不要,他便拿走她一束向日葵作為交換。唐璃在人影憧憧中抬眸,看見他肩寬腿長的背影,以及——另一位撐著傘等他的女人,身材妙曼,唇紅齒白。她接過了那束向日葵。他們談了一場地下戀,歷經十月,在萬物生長的初春開始,大雪紛飛的隆冬結束。分手後他再也沒能聯繫到她,於是在某次家族晚宴裡,旁敲側擊地問了問表妹。表妹說:“表哥你是在說唐璃嗎?她轉了專業,還轉了宿舍,聽說下學期要去國外做交換生,歷時兩年。”程紹堂一言不發,心臟如同被人悶聲一錘,饒是他表面偽裝得再好再無恙,夜深人靜時不由得思索——她是真的不要他了。一別數年再重逢,他高高在上貴為甲方,她明艷得體身為乙方人影錯動中匆匆一眼,視線交錯,點頭問好,心中各有千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