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沃斯雖然惱怒方召竟然直接掛斷通訊電話,但此時更疑的,是方召斷開通訊前的那句話。
“那三首歌的真正創作者,到底是誰”?
三首歌是哪三首?真正創作者?難道方聲不是原創?
畢沃斯不是帶新人的,他並不瞭解新人部那邊的況,今年公司新人的況他也只是隨意掃了眼,要不是現在公司上面的人想要挖銀翼牆角,他也不會花時間去調查。
不過,就算他不瞭解新人部那邊的況,但他卻能據方召後面那句話推測出一些事。
畢沃斯沉著臉坐在辦公室裡思索了會兒,與新人部那邊聯繫後,將方聲的所有檔案資料全部調出來,仔細看了看。越看臉越黑。
如果說剛纔對方召的話有七分懷疑,現在看過這些資料之後,對方召的話又信了幾分。
方召畢業於齊安音樂學院,可以說是現在延洲最好的音樂學院,而方聲只是畢業於齊安市一個不算好也不算太差的學校,這倒是其次,公司其實在選人的時候,並不一定要求新人畢業於多好的學校,就算只是個吊車尾的學校,門門掛科,只要在音樂藝方面有某個強項,有閃點,公司就會考慮。
也就是說,拋開背景人脈之類的外因,最關鍵的是——要有真才實學!
方聲一開始能被新人部那邊注意到並簽下,自然是因爲方聲投遞的那三首歌。
雖然方聲的檔案資料上並沒有什麼出彩的地方,績也不算優秀,更沒有獲獎記錄,但那三首歌還是讓新人部開了門,簽下了方聲。那三首歌可能不算是頂好,但比新人平均水平要稍微高出一些,三首中的其中一首在新秀賽的榜單績也不錯,原本,公司是想助推一把的,可是,方聲到現在都沒有再拿出作品。
將方聲和方聲的經紀人都過來,畢沃斯鷙的目從兩人上掃過。平日裡畢沃斯臉上時常帶著笑,可一旦板起臉來,就顯得很可怕了。
方聲的經紀人被畢沃斯不客氣地上來,心中還有些怨氣和不滿,雖然他是帶新人的,但以前也曾帶過b級合同的明星,在公司待的時間比畢沃斯還長,畢沃斯他上來的語氣一點都不好,沒有半點對待前輩的態度。可現在一看畢沃斯的樣子,也知道似乎有什麼不對勁了。
“有事?”方聲的經紀人問。他知道畢沃斯查過方聲的資料,但不知道畢沃斯他們上來究竟爲了什麼。
畢沃斯沒理會那個經紀人,沉沉的目刀子一般在方聲上掃來掃去,“我就是想知道,你進公司時提的三首歌,原創者是誰?”
原本就有些張的方聲聽到這話心中猛地一跳,剎那間背後都出了一層冷汗,邊的著,卻因爲不知道該說什麼,沒發出一點聲音,兩隻手不安地攥,察覺到邊的經紀人也投過來懷疑的眼神,知道沒法躲,竭力掩飾面部的心虛表,扯出一個笑,“您是不是聽誰說過什麼,別信他,那三首歌,的確是我創作的!”
“哦?”畢沃斯沒有再說什麼,而是看向方聲的經紀人。眼神似乎在說:你籤的人你自己看著辦吧。
那位經紀人針一般的目盯上方聲,他帶的人沒一百也有幾十了,論個人能力,或許他真比不上畢沃斯,但眼力還是有的,方聲在一瞬間眼神的變化瞞不過他。
那是心慌!心虛!膽怯!底氣不足!!
方聲的經紀人一旦起疑,以前的一些事也就想清楚了。那三首歌的編曲人也曾私下裡跟他說過,方聲對那三首歌的理解有些問題,有些模糊,不夠徹。原本,他以爲是新人,總有些不足的地方,多培訓指導一下或許就好了。可新秀賽的三首歌之後,方聲也沒能拿出新的作品。一開始他還以爲方聲因爲那三首歌靈枯竭,但現在,過去這麼久,還拿不出任何作品出來,這就很有問題了。
很可能真是的!
他不想相信,自己竟然簽了個這樣的人!他也曾聽說過一些類似的竊或者剽竊事件,有的被公開,有的被藏起來,什麼結果就看個人的能力和公司的決策,當然,最保險的就是避開這類人,越大的公司,越在乎名聲,想要洗白花費的人力力不會。可他卻萬萬沒想到,這樣的事竟發生在自己手上!
既然簽下了,即便是錯誤,也不會公開,公開就是打自己的臉,在這個要關頭,或許還會給公司帶來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必須儘快將方聲趕出去!
以後就算方聲歌的事被其他人揭發,他們也能提前打理好一切,沉著應對。
依照合同,方聲簽了三年,這三年裡若是公司無故辭退,會賠償方聲所賺收益的三倍金額。
現在並不是無故辭退,但原因卻不能對外照實公開,他們也沒有證據證明方聲真了別人的歌,方聲也不會認。
依照那三首歌到現在爲止的下載總量算,三倍金額已經超過一千萬了,這些錢他們是不願意付的,就算這點錢霓不看在眼裡,也不願意浪費在這種地方。
所以,經過威利式“友好協商”後,霓賠償方聲一百五十萬,方聲即刻離開霓文化。
“協商”的事由方聲的經紀人出面,畢沃斯沒出聲,也就是贊同這做法。方聲了別人的歌,最有可能就是的方召的歌,其實,就算他們能確定方聲了方召的歌,只要方召這人沒什麼存在,方聲又有發展潛力的話,他們也不會直接辭退方聲,甚至還會幫著遮掩一二。商人嘛,利益爲重。
但是現在,方召那邊明顯有恃無恐,而方聲也的的確確沒有讓他們袒護的資本。辭退是肯定的,而且得儘快!趁黑鍋沒砸下來之前,他們得趕甩掉!
外面問起來,他們對外也只會說方聲這人,人品不行。
“人品不行”這四個字在行就很有深意了,可以是格問題,比如與同事合不來,脾氣過於暴躁影響周圍人員等,也可以是作風問題,比如竊、剽竊等。前一種還好,只要有能力,格不是問題,而後一種,問題就大了。
行沒有絕對的,只要想知道,就算方聲再遮掩,霓文化在他檔案上留下的“人品不行”四字評語,足夠讓他被行大半公司拒絕。
半小時之後,方聲被趕出了霓文化總部。
周圍投過來的各種各樣的視線,讓方聲面變換數次,也不多留,快速離開。
跑到無人注意的角落,方聲低罵一句,赤紅的眼睛裡佈滿,也不知道多久沒休息好,面比連續玩兩通宵遊戲的祖文還要差得多。
一百五十萬賠償金,若是放在以前,方聲可能做夢都會笑醒,但過那種萬衆矚目的閃耀,過三首歌曲來錢的輕易,一百五十萬,他還真看不上!但也不敢跟霓。
若是留在霓,他可以得到更多。
他本應該得到更多……
狠狠呼吸幾次,方聲看了眼手環,找出了方召的通訊號。
其實只要再等一段時間,他就能從一個尚未畢業又急需錢財的音樂學校學生那裡買到一首歌了,偏偏這時候畢沃斯發飆,斷了他所有的計劃!
畢沃斯爲什麼會知道他歌的事?
方召!
在那邊接通的第一時間,怨毒的恨意就像是突然放出的洪水,充滿了方聲的腦子:“方召!你夠狠!說什麼堪比親兄弟,你還不是在背後防我?!除了那三首之外,你還還藏了不吧?呵呵……夠狠,做得夠絕!”吼得太用力,方聲脖子上的青筋都一直在跳。
吧啦吧啦一連吼了將近三分鐘時間,嗓子都啞了,方聲卻沒有聽到那邊一點靜。
“啞了?!”又是一陣聲嘶力竭的怒吼。
兩秒後。
“汪汪汪汪汪汪汪!”
迴應方聲的是一連串狗。是真的狗聲,不是人裝出來的,完之後還有哈哈哈的清晰的狗的呼氣聲。
方聲:“……”
敢他吼了三分鐘是吼給狗聽了!
方聲氣得整個人都在抖,中氣上涌差點要噴出來。
欺人……欺人太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