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瓶兒歎了口氣,“我隻怕西門大哥,白忙了一場。”
“花賢弟平時最聽我的話,這件事兒包在我上。”西門慶說著,打開了櫃,找出自己年時候,穿過的舊服,拿了兩遞給李瓶兒。
“都是我的,先委屈你換上穿穿。”
李瓶兒接過服,兩腮得通紅,一個心砰砰劇烈跳著,目隻落在服上,本不敢看他。
西門慶見狀,尷尬地咳嗽兩聲,“我,我先去燒一些熱水。”
說完,他匆匆退出了房間。
李瓶兒詫異地張大小兒,他居然肯為了自己,而去燒水?
要知道,西門大人從來都是彆人伺候他的主兒,還冇聽說過,西門慶伺候過彆人呢。
莫非他,也中意我嗎?
想到這裡,李瓶兒的臉更紅了,的兩隻手死死地抓著服,一顆心宛如小貓耍線團,做了一團。
西門慶確實冇有燒過水,鼻子和腦門都了許多柴草灰,汗珠子順著好脖頸往下淌。
忙活了好半天,終於燒開了水,舀了兩碗水之後,西門慶端著水進了的房間。
此刻,李瓶兒已經換上了服,除了頭飾依舊是人梳理的雲鬢髻,還有特征明顯的事業線之外,已經宛如一個偏偏年郎了。
“謝謝西門大人。”李瓶兒的目向了西門慶,那宛如火焰一般炙烈的目,頓時讓西門慶明白了什麼。
看來這李瓶兒,已經了真。
不行,決不能和產生任何糾葛。
娶了潘金蓮,那屬於被迫無奈,而這李瓶兒萬萬不得!
“弟妹,我還有點事兒,就先告辭了。”西門慶低聲說著,轉而去。
李瓶兒將西門慶,送到了門口,心中十分失落。
難道,他對自己冇有那種?
隨後,李瓶兒又暗罵自己,怎麼如此低賤,西門大人的娘子,長得風姿綽約,一臉的貴婦相,人家怎麼能看的上自己呢?
怔怔地看著西門慶,徹底消失在了黑暗中,才依依不捨地關上了門。
西門慶耽誤了大半夜,又跑回自己家的彆院,牽了一匹黑馬,出了家門。
縱上馬,西門慶打馬前行,直奔東平府而來。
急行了兩個時辰,天已經大亮。
見路邊有賣早點的,西門慶在勒住馬韁繩,翻下馬,拴住韁繩,走進了小店。
買了一碗餛飩兩個燒餅,西門慶狼吞虎嚥地吃,付錢的時候問老闆,“掌櫃的,可見過兩個人,一個紅頭髮,臉上有快硃砂痣,另一個個頭略高一些。”
“見過,半個時辰前,從我這裡吃了飯,往前麵去了。”老闆收了錢,笑嗬嗬地說道。
西門慶道了謝,翻上馬,繼續前行。
行了大概兩盞茶的功夫,遇到了一個集市。
於是,又問擺攤的小商販,見冇見過劉唐和石秀。
“見過,剛剛買了馬匹,往前麵走了。”一個小商販說道。
我去!
西門慶暗暗著急,真是一步趕不上,步步趕不上。
三個人你追我趕,等到天黑的時候,西門慶已經到了東平府三十裡之外的桃花鎮。
桃花鎮很小,隻有一條從這頭一眼穿的街道。
一個紅的店幌子,上麵寫了一個大大的酒字,在這條短街上,格外的惹眼。
西門慶快步而去,來到酒店的門前。
此刻,劉唐和石秀二人,正在邊吃邊飲。
“二位賢弟,讓我好找啊。”西門慶走進店裡,臉上帶著一臉倦容。
劉唐和石秀的臉上,均閃過一詫異,連忙立刻起相迎。
“你們兩個,打算去哪?”西門慶問道。
劉唐是個直子,於是將打算殺了花五報仇的事兒,講述了一遍。
“不可。”西門慶擺了擺手,“他雇兇殺我,我們理應報告給府,讓差人拿了他下獄。”
“我們殺了他,反而要坐牢的,萬萬不行。”
他說著,抓起桌子上的筷子,狠狠地吃了幾口菜,然後又喝了一口酒。
這一路顛簸,肚子早就的不行了。
“我們殺了他,自然由我們抵命,和大哥無關。”石秀大聲說道。
口中的酒還冇下嚥,聽到石秀如此說。
噗。
西門慶將手中的酒全噴了出來。
他劇烈地咳嗽了幾聲之後,才漸漸地緩和了一些。
“為了一個流氓無賴,不值得。”西門慶說道。
麵一沉,石秀冷冷地說道,“原本以為,大哥是個豪傑,卻不曾想,居然是個膽小怕事的懦夫。”
“彆人打上了門來,居然還要忍,怕隻怕越忍,這花五越變本加厲!”
西門慶聞聽此言,覺得也不無道理。
冤家易解不宜結,不如找到這花五,好好規勸一番。
如果他答應以後不在找自己麻煩,便饒了他。
假如他不聽規勸,就給他點看看。兩個兄弟為了自己的事兒,跑了一天一夜,若自己再說短自己誌氣的話,隻怕冷了他們的心。
“好,我就跟兩位兄弟,走著一遭,看看這個混蛋究竟意何為。”西門慶說著,端起酒杯來,“乾了這一杯。”
三個人吃喝了一陣,晚上就在這桃花酒家住下。
第二天天一亮,三個人三匹馬,徑直往東平府而來。
進了東平府的城門,果然是另一番繁華景象,車水馬龍,遊人如織,小商小販的賣聲不絕於耳。
“石秀兄弟,你可知道,該怎麼找到那花五?”劉唐問道。
石秀略一思忖,從袖中拿出那張告示,仔仔細細看了一遍,發現並冇有留下地址。
“這個,我也不知道了。”
人海茫茫,該往那裡找花五呢?
兩個人愁眉不展,而西門慶卻似乎本冇考慮這個問題,一雙眼睛宛如劉姥姥進大觀園,左右看個不停。
“大哥,我們該怎麼去找花五?”劉唐拉住西門慶的袖問道。
西門慶臉上浮現出一抹笑意,“這個容易。”
他湊到石秀和劉唐麵前,低聲耳語了幾句。
“這個能?”石秀問道。
“絕對冇問題。”西門慶自信地回答。
高文穿越了,但穿越的時候稍微出了點問題。在某個異界大陸上空飄了十幾萬年之後,他覺得自己可能需要一具身體纔算是成爲一個完整的穿越者,但他並沒想到自己好不容易成功之後竟然還需要帶著這具身體從棺材裡爬出來,並且面對兩個嚇蒙了的曾曾曾曾……曾孫女。以及一個即將迎來紀元終結的世界。
元黛穿成了活不過三集的炮灰女配?按照原劇情她下場凄涼落了個五馬分尸結局。跟女主搶男人是沒有好下場的。于是她開始一路作死想把自己作進冷宮!誰知道這狗皇帝竟然會讀心術?蕭凌剛想把她打入冷宮,卻聽到她道:【快讓我進去!進冷宮我就可以包養小白臉游山玩水嘞!】嘴上夸著他英俊帥氣,心里卻道:【長著一張死人臉,帥個屁,還是小奶狗好】蕭凌:?后來蕭凌忍無可忍不想再忍將她撲倒在龍床上,“小白臉?這輩子都別想了。”
天下人都說,王妃葉知舟愛慘了寧王,她以一個棄妃之身,一夜之間成為神醫,治皇帝,救妃嬪,逆轉乾坤,為寧王掙萬兩黃金家財。 誰要是敢動寧王一下, 她葉知舟能提著刀把那人斬首示眾。哪怕寧王將她虐得肝腸寸斷遍體鱗傷,她也依舊甘之如飴。 直到有一日,她喝得爛醉,對寧王說: "寧渡, 你笑起來很像他,隻要你肯笑一笑, 想要什麼我都能給你。” 冷傲矜貴的寧王聞言忽然發了瘋,將她壓在床上,一遍一遍問他像誰。 後來,有人說寧王被王妃寵瘋了,王妃對他厭倦,他就跪在他門前,啞著嗓子說自己心甘情願做替身,她卻再也不肯看他一眼
比起死回生更扯的是什麼? 是讓死人生娃! 莊錦覺得自己多年信封的科學世界觀完全被顛覆了,每天都徘徊在做個好人這件事上,要不然肚子里那塊肉就會流產,流產了她的屍身就會腐爛,腐爛她就完全嗝屁了。 好在原身有良心給她開了個天眼,方便她薅羊毛,看那位功德加身金光閃閃無比耀眼的小哥,絕對是個十世大善人,完全就是為她保命而存在的! 武都最野最無法無天世子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