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話說出口之後,沒有人在勸我,沈承面無表,轉走了,唐影軒跟了出去,江軍似乎想再說點什麼。 . . 但最終也只歎了口氣,劉佳扶著他慢慢走出去了。病房裡,只剩下了我和沈諾。
沈諾握著我的手,的上?咬著下,鮮紅的像是要滴出來一樣。幾天的休息,讓沈諾的複原了很多,的臉不再像之前那樣蒼白了,凹陷的臉龐也慢慢恢複了原來的樣子。
沈諾,很。
只是,虛弱的人,換了一個,這個人,是我。
“李可,我不想你死。”沈諾哽咽著對我說。
我手。幹了沈諾臉上的淚水,我輕輕拍了一下沈諾的頭。這一瞬間,那段被我忘的記憶。似乎有要被我記起來的征兆。那個時候,沈諾才十七歲,我好像,曾經也像這樣,輕輕拍過的頭。
“每個人都會有每個人的結局,結局不能變,能變的,只有通往這終點的路。我們已經都踏上了不歸路,路上,會有人倒下,會有人流,也會有人能夠平安走到終點,不管每個人選擇用怎樣的方式到達終點,生命都是絢爛的。”我無奈地揚起了角:“我做了太多的錯事。曾經的輝煌,已經然無存,我不願意就這樣碌碌無為地死去。鮮,會讓我的生命看起來,更燦爛。”我對沈諾說。W址:heiyaпge.^看醉心張
沈諾搖頭:“你死了,有很多人會傷心。”
“每一個人走的時候,都會有人傷心,這是人生的無奈。”我閉上了眼睛,眼角微微潤:“我不一定會死,我相信你們,也相信自己,我們會很快查出真相。沒有人願意死,我也不願意,沈諾,如果你明白我,就不要再勸我了,我想為這個專案組,為了已經犧牲的人,做最後一點貢獻,哪怕只是螻蟻之力。”
四周安靜了下來,我聽不到任何聲音了,我又陷了昏睡,又是一個夢,這個夢,很長。我看到,我們都在同一條路上,那條路,直通浩瀚的天際,仿佛沒有盡頭。我們走的很慢,誰也不知道走了多久。
走在路上的人,一個一個地變,但是每一個人,都堅定不移地邁著腳步。
再次醒過來的時候,又是一個深夜,窗外明月高懸。沈諾依然趴在我的床邊,我輕輕翻下床,穿上了服,腦袋依舊有些昏昏沉沉的,看看手表,天已經快要亮了。我輕輕走出病房,劉佳和江軍都睡下了,外面夜裡值班的警察,都非常神。
他們不敢懶,以免發生變故。
我沒有發現沈承和唐影軒,我問那些警察他們去哪裡了,警察告訴我,沈承和唐影軒一整夜都沒有回來了。我的心裡有些擔憂,於是打了個電話給沈承,沈承接電話的時候,我的心才放松下來。
我問沈承在哪裡,沈承說他和唐影軒,正在無頭案發現場那條街區,沈承告訴我,他可能查出點什麼來了。我的心一沉,說我馬上過去,沈承沒有反對。收起手機,在幾名刑警的帶領下,我趕到了沈承他們所在的位置。
這裡有很多警察,但他們都站著,只有沈承和唐影軒正坐在案發民宅前的臺階上,他們正在煙。天已經慢慢地開始有些亮了,昏黃的路燈把每個人的影子投在地上,清晨的空氣有些潤,很清新。
我走到他們面前,問他們查到了什麼。
沈承把煙踩滅,站了起來,他告訴我,這幾天,他們的重點都放在了尋找潛在的目擊證人上。我點了點頭,這我是知道的。紅案,沒有直接的目擊證人,這是肯定的,因為當時我找了很久,趙達也找了很久,結果都沒有什麼線索。但是,這不代表沒有潛在的目擊證人。
所謂潛在的目擊證人,一般指的是刑事案件中,看到和案件有關,但是又沒有看見直接作案過程或者兇手的人。很可能,連目擊者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看到的事和案子有關系,甚至於,目擊證人看到的,是再尋常不過的事。
“你找到了什麼?”我問。
沈承:“找到了一個醉漢。”
“醉漢?”我反問。
沈承點了點頭:“那個醉漢說,這起紅案發生前後的那幾天,他深夜都會路過這裡。”
“然後呢?”
“他可能是潛在的目擊者。”
沈承是在天黑的時候,看到那個醉漢的。醉漢正坐在地上,抱著一電線桿吐,一開始,沈承他們並沒有在意,是跟隨沈承的警察怕醉漢太晚出事,過去查看了一下。誰知道,那醉漢說他每天都在這條街逛,能出什麼事。
那醉漢明顯已經喝的有點多了,還對扶他起來的警察推推搡搡的,等那醉漢看清楚是警察之後,嚇得馬上癱了,一個勁地跟警察道歉。沈承注意到這醉漢的說辭,所以走過去和醉漢談。
醉漢再一次承認,他每天都在這個街區走,從來沒有出過事。
當時,醉漢滿酒氣,沈承把他扶到一邊,耐心地聽著醉漢結結地說話。醉漢孤一人,好吃懶做,喜歡喝酒,經常打工一段時間就辭一段時間,掙得錢,全部和朋友喝酒去了。醉漢的家,就住在這條街區的盡頭,而他喝酒的地方,是街區的另一邊,那裡喝酒便宜。
經常,醉漢都和朋友喝得天昏地暗,有的時候等到天亮才醉醺醺地回家。
沈承馬上覺有問題,所以,沈承試探地提起了紅的案子。這醉漢嚇得酒都醒了幾分,他問沈承他們,不會還在查紅的案子吧。畢竟,當初趙達對外宣稱紅已經結案了,兇手就是爛臉道士熊萬。
但是,坊間本不信。因為太過詭異,眾人更願意相信是有誰招惹了惡鬼,被奪了命。
沈承進一步詢問發現,在無頭被發現的前幾天,這個醉漢也和朋友在喝酒,一直到深夜才互相攙扶著回家。等到無頭被發現之後,醉漢才開始害怕,他有很長一段時間都不敢在夜裡出門,就是怕招惹了不幹淨的東西。
一直過了幾個月,風平浪靜之後,醉漢酒癮犯了,這才又慢慢恢複了從前的生活。
“白天的時候,人太多,兇手不會手,否則不可能逃過所有人的眼睛。最佳的手時間,是在深夜,逃離現場,也是在深夜。”沈承對我分析道:“這是鬧市區,每個時段都有人經過,我想的是,為什麼會沒有一個人看到,能找到這個醉漢,也純屬運氣,照理說,兇手沒法做到不風,目擊證人肯定是有的,可是我找了這麼多天,也都沒問出什麼來。”
沈承說,他已經找到了很多在發現前幾天走夜路的人,但是他們卻沒有看到任何奇怪的人。沈承認為,不管是兇手先殺了人再移進室現場,還是殺了人之後,制造室現場逃離,都不可能手上什麼東西都不拿著,畢竟犯罪需要工,清理現場,也需要工。
這裡雖然是鬧市區,但是卻是比較貧窮的鬧市區。
沈承想過,可能兇手一作案結束就上了車,再開車離開。
可是,在這樣一片破街區,如果兇手真的這樣做了,夜行的人肯定會注意到。一個人沒提起,可能是疏,但是沈承找的這麼多人,全部沒有人提起,那就不再是疏了。
“那醉漢呢?”我問。
“送醫院醒酒去了。”沈承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