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九點鐘,我和許伊回到了警局裡。警局裡的氣氛很抑,江軍出事的事大家都已經知道了。負責的刑警副隊長告訴我派去周小若學校盤查的人已經回來了,沒有人知道周小若課本裡的那幅畫是怎麼來的。
他們詢問了很多周小若的同班同學和老師。當他們拿出那幅畫的照片時,不人都被嚇著了。他們還告訴我們,從廢棄工廠帶回來的那些人的家裡,已經有負責的刑警去搜查了。
由於人太多。訊問室坐不下。所以刑警把許多辦公室都騰了出來,我走進訊問室的時候,刑警正在訊問周夫婦。周夫婦的孩子周小宇正坐在外面等著,他哭的很傷心,周夫婦一被抓。警局就按照程序通知親屬了。
由於周夫婦的奇怪行為,警方已經正式把他們定義為犯罪嫌疑人的份。
我和許伊的都很髒,上面還沾著廢棄工廠裡的髒水。我們進來之後,負責的刑警給我讓了位置。大家都沉著臉,江軍的事讓大家的心都不是很好。我坐到周夫婦的面前,我還沒開口,周就一個勁地求我一定要放過他們。
周的妻子則一直嗚嗚咽咽地哭著,眼睛都腫了。
坐在我邊的刑警聽的心煩,狠狠地一拍桌:“全都給我閉!江軍的傷都是因為你們。你們再吵,信不信我在你們頭上砸一個大窟窿!”那名刑警說著,故意掄起了自己的拳頭,被刑警這麼一嚇,周立馬閉上了。
他又指著周的妻子:“還有你,別再哭了,你們沒做壞事的話,還怕我們冤枉你們嗎?”
小曲之後,周夫婦的緒終於平複了下來。
“告訴我,周小若是不是你們殺的。”我面無表地問道。
周馬上否認了,我暫時沒有實質的證據,試探地問了一句之後,我就換了一個問題。我問他們為什麼要去那個廢棄工廠,他們支支吾吾半天,最後迫於我們的力才說出了實。周夫婦告訴我,他們去那個廢棄工廠,只是為了求財。
他們加了一個組織,這個組織是由砸傷江軍的那個男人建立的,刑警告訴我,經過訊問,那個男人的份已經查出來了,是粵市本地人,孫在雲。周夫婦機緣巧合之下經朋友介紹加了這個組織,朋友宣稱,孫在雲無所不能,無論是求財還是治病,孫在雲都能替人做到。
我的腦袋裡馬上浮現出了一個詞語:邪教組織。
周被迷,繳納了兩萬塊錢會費,加了孫在雲的組織。兩萬塊錢在當時不是一筆小數目,可見周被迷的程度有多深。周說組織每個星期都要開一次會,會上,大家的臉上都會被塗上孫在雲口中的“神”。
孫在雲稱這種“神”能夠滿足他們所有的願,周這種荒唐的言論引得在場刑警的嗤笑,他們塗在臉上的“神”的鑒定結果已經出來了,只不過是普通的鴨罷了。這個時候,剛好有人敲門進來,是另一名刑警,他手裡拿著一個檔案袋,給我之後,他說其他人都已經初步訊問完畢,那是別人的訊問筆錄。
我翻了翻,除了孫在雲之外,大家都已經如實招供了,大家的說法和周都差不多,所有人都是被迷進的組織。孫在雲什麼都不肯說,所以我決定完事之後親自去問孫在雲,我覺這個人,不簡單。
“孫在雲平常有讓你們做什麼嗎?”我問。
周點頭:“會給我們發一些書,讓我們去看。”
我:“什麼書?”
周:“很多,有關於做生意的,也有治病的。”
我:“沒有了?”
周說沒有了,我又問他們為什麼會昏倒在廢棄工廠裡。周說他和妻子幡然醒悟,今天去是想要退出這個組織的,但是孫在雲不肯,在孫在雲的慫恿下,眾人把他們兩個打暈了,還說如果不是我們及時趕到,他們也不知道會怎麼樣。
正值嚴打時期,據相關的行政法規,加這樣的組織犯的是重罪,尤其是組織的頭目孫在雲。如果他們真的是去退出這個組織的,孫在雲怕他們走風聲想要殺人滅口也不是不可能。
“警察同志,我們真的知道錯了,求求你們放了我們吧。”周又向我哀求道。
“加這樣的組織,你們認為你們能這麼快出去嗎?”坐在我那邊的刑警又一拍桌。
周哀嚎著,說他還有一個孩子要照顧。考慮到周小宇還未年,刑警答應周這兩天警局會替他照顧周小宇。
出來的時候,周小宇還坐在外面,他拉著我的手,求我放了他的父母。我歎了一口氣,讓人把周小宇帶到了下去。
我又在刑警的陪伴下,對孫在雲進行了訊問。孫在雲坐在椅子上,神態囂張地翹著,他一點都不怕警方,是一個字都不肯說。
“你如果老實說的話,法律還可能給你輕判。”我對孫在雲說。
孫在雲很不屑:“法律又怎麼樣,我進去了還管吃,出來之後,我還這樣掙錢!”
孫在雲不僅一點悔罪的意思都沒有,而且態度還非常惡劣,他創辦了這樣的組織,他是被判定了,再加上他涉嫌故意傷害罪,沒有十幾年他不要想出來。
“為什麼會選擇一個廢棄工廠?”我問。
問這個問題的時候,許伊也把目放在了孫在雲的臉上。
孫在雲:“我想選在哪裡就選在哪裡,你管的著?”
孫在雲一點都不配合,問話本沒有辦法持續下去。
無奈,我和許伊走了出去,關於孫在雲的進一步信息,警方正在查。盡麗頁圾。
站在走廊上,我點燃了一煙。許伊說或許只是孫在雲的案子剛好涉及到一個廢棄工廠而已,如果查不出來,就不用再查了。而且許伊覺得周夫婦的確跟周小若的死沒有關系,因為目前還沒有任何證據表明周夫婦有殺周小若的機。
我沒有太早下結論,因為去這群人家中搜查的刑警還沒有回來。
一煙之後,那群刑警終於回來了,如周所說,大家的家裡的確搜出了很多書。這些只是很普通的書,關於做生意的,關於治病養生的,在舊書店花幾塊錢就能買到,為了這幾本書,大家竟然都繳納了兩萬塊的會費。
我重點查看了從周家裡搜回來的那些書,我不願意放棄任何線索,所以戴著手套一本書一本書地翻著。大大小小一共幾十本書,一頁一頁地翻下來要花很長時間,期間有好幾個刑警勸我不要再看了,說這些都只是很普通的書。
就在他們說話的時候,我終於發現了不對勁。
有一本的封面和其他書沒有什麼區別,但是其中有幾頁紙和其他的相比不是很平整,像是被拆過重新再粘上去的。我翻來了這幾頁紙,果然,上面有重新粘合的痕跡。我認真地看著這幾頁紙上的容,上面記載的竟然全部是古代原始部落祭祀和懲罰族人的方法,最令我震驚的是,其中竟然就有剝皮的方式。
原始部落的人認為將人皮剝下並將竹竿之中懸掛,能徹底將人的靈魂消滅,既能起到懲罰的作用,又不會有冤魂來索命。
“快,全部一頁一頁地找,看其他人的書裡有沒有這頁紙上的容!”我把這頁紙的容給其他人看了幾眼之後,我帶著這本書大步地往前走去,我想到了一種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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