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打你都是輕的。”中年大媽破口大罵道:“你管誰大媽呢?誰是你大媽了?我這麼年輕,你憑什麼管我大媽?”
好家伙,這就是一條瘋狗,見誰咬誰啊。人家小年輕只不過是說錯了一句話,你也不用毀人家的容吧?
更何況,人家年輕人說的也沒錯啊,都這個年紀了,就別再糾結什麼稱呼的問題了,有什麼意義啊?
莫紹謙冷著臉:“這位士,我不管你是誰,也不管你來干什麼。既然你弄傷了我的員工,就必須賠償他的損失。”
莫紹謙可不是個省油的燈。一般的老板,如果自己的員工被人打傷了,只要不是太嚴重的話,估計都不會管的。
但是莫紹謙可不同,在他的眼里,自己公司的員工就是自己人了。他怎麼置都可以,別人可不能他們分毫。
“陪什麼陪?這都是他自己找的,你算什麼東西,也配來教訓我?”中年大媽無理取鬧的道。
“我是這家公司的老板,你剛剛打傷的人是我的員工。既然你不想賠償,那就算了……”聽到莫紹謙的話,中年大媽頓時得意了起來,仿佛是在慶祝自己的勝利。
但是下一刻,莫紹謙的話,讓的笑容一下子就僵住了。
“協商既然解決不了,我們就走法律途徑好了。你姓什麼什麼,家主什麼地方。方便法院把傳票寄給你。”
中年人一聽這話,臉頓時就變了。再次開始嚎啕大哭了起來:“你們這群人,真是沒有天理了啊,竟然合伙欺負我一個弱子,這世道難道就沒有一個好人,能站出來替我說句公道話麼?哇……”
這中年人也不知道以前是不是專門練過,哭聲中氣十足穿力極強。
就算離七八米遠,我依舊覺自己的耳朵跟著嗡嗡直響。
“莫總……這……怎麼辦啊?”剛剛被中年人撓了的那個員工,郁悶的走到莫紹謙的面前道。
“就讓在這里哭,去給我搬一把椅子來,我到要看看能哭到什麼時候,”莫紹謙的角,揚起了一抹冷酷玩味的笑容。
一看莫紹謙這笑容我就知道了,這家伙肯定要跟中年人對上了。
之前我就說過,莫紹謙這個人看起來脾氣很好,實際上骨子里孤傲的很。這個人不管是來干什麼的,竟然妄圖用這種方式莫紹謙妥協……
我是不認識這個人,我要是認識的話,肯定要跟說你選錯人了。
呸……呸呸呸……這種老無賴一樣的人,鬼才想認識呢。
莫紹謙公司的員工,很快給莫紹謙搬過來一把椅子。
莫紹謙大喇喇的坐在這個人的面前,雙手在子的口袋里,冷笑著道:“你今天就在這里給我哭,我看你能哭到什麼時候。對了,你要是敢停下,我立刻就報警抓你。”
那個中年人,明顯從來沒有到過莫紹謙這種人,一時之間愣在了哪里。
莫紹謙對那個被抓傷的小年輕招招手道:“小周,今天給你放假,你去醫院理一下傷口,小心不要染了。順便打打狂犬病育苗之類的。然后全檢查都做一遍,不要省錢。放心,有人給你報銷。”
莫紹謙所謂的有人報銷,說的自然就是這個正在公司門口大哭大鬧的中年人了。
理完小周的事,莫紹謙回過頭,神冰冷的盯著中年人道:“哭啊,怎麼不繼續了?你要是不哭,我馬上就報警抓你。你可以去拘留所里面,慢慢的哭。”
中年人嚇了一跳,不忿的道:“你憑什麼讓警察抓我,我又沒做什麼?”
“呵呵,現在想講道理?晚了?”莫紹謙不屑的冷笑道:“在我公司門口惹事,還問我為什麼要報警抓你?如果你不能說出一個讓我信服的理由,我可以讓你一直在拘留所里待到死。”
“你騙人,別以為我不知道,拘留所最高的拘留時限,只有三十三天而已。三十三天過后必須放人。”沒想到,這個人對拘留所那點事還清楚的。
我都不知道,拘留所里最高只能把人關三十三天。看來,這個人不是自己進去過,就是親戚進去過。
看這個人癩皮糖一樣的德行,我覺得自己進去的可能最大。
“三十三天?”莫紹謙一笑:“三十三天又怎麼了,拘留所里的人把你放出來之后。我隨便找點人,就能讓你再進去待三十三天。大不了費點事,每個月一次唄。我就當消遣了,不過你卻要在拘留所里面過下半輩子了。”
莫紹謙說的這些,真的太可怕了。就連我這個旁觀者聽到莫紹謙的話,也嚇得有些哆嗦。
就更不要說,這個莫名其妙來找麻煩的人了。
“你……你……你不能這麼做。我們國家,是有王法的。”中年人終于怕了,也不敢再哭鬧,委屈的辯駁道。
“王法?你還知道王法?”莫紹謙騰的一下站了起來,回一個鞭,將剛剛他坐著的凳子,給踢了個碎。
“既然知道有王法,你還敢來我的公司門口瓷?”
對于這種人,如果你真的打,恐怕還樂不得的呢,肯定一下子就賴上了你。
莫紹謙當然不會這麼輕易的就上當,所以剛開始才故意惡狠狠的嚇唬這個中年人。
額……
好像也不能說是嚇唬,如果真的把莫紹謙急了,這種事他真的能夠做得出來,也有這個能力做。
甚至,何種事都不需要莫紹謙費心。他家里的人,會把這件事安排的很好。
“我……我……我不是來瓷的啊,我是來找人的。”中年人了脖子道。
“找人?”所有聽到中年人話的人,心里全都涌起一難以言喻的荒謬。
這個人,難不是個神經病?
找人的話,你詢問公司的前臺想要找誰,直接說不就行了麼?
為什麼,一定要在人家的公司門口,又哭又嚎的?
不論是誰,恐怕都沒有見過這麼找人的吧?
“找誰?”莫紹謙沉著臉問道。他到是想看看,這個奇葩的人,究竟跟公司里面的誰有關系。
曾經的戀人,兩年再見,卻在拍賣場上。她是商品,他是買主。兩百萬,他從拍賣場帶走她,本以為是解脫,卻沒想到……墜入了地獄。他買下他,不是救她,而是要她生不如死。
安雯才二十一歲,就被迫相親,相親對象還是個老男人,她開始作天作地。后來…這哪里是什麼老男人?明明是天仙。顧崢,正經風雅得像歷史記載里會為了自證清白而自戕的君子,讓人不敢越矩。但安雯自小就不是循規蹈矩的人。她想越矩。當真相剖開,君子氣性也被七情六欲占據。他把欺身安雯的男人扯開,冷冽覷著“滾!”那晚,商界名流都看見顧崢酒意未醒之姿,倉皇追進雪夜里,只為拽住女孩的手。但被女孩一把揮開。一長輩不平,揮袖道“這安家千金也太過嬌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