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氣一下子就消了,睜著很像二喵的圓眼睛,和二喵大眼瞪小眼。
“喵喵~”
“它吃東西了嗎?”夏初接過二喵,抱在懷裏。
“沒有。”
“它都這樣了,你為什麽不喂它吃東西?”
“我沒吃飯。”
首長的意思是,我也沒吃飯,它憑什麽吃飯?
夏初錯愕,吃驚,鄙視。一個一米八多的大個子,還是個渾腱子的特種軍,跟一個一公斤都不到的小貓咪較勁兒,有意思嗎?無不無聊?可是,心底又有一個小小的聲音說,他在變向著你吃飯……
不要怪自作多,虛榮心什麽的,人多都會有的吧。
夏初和梁牧澤在餐桌邊就坐,幾樣簡單的小菜,白粥,簡單的晚餐,卻讓覺得有些後悔,早知道他會做飯,自己還瞎積極什麽,全讓他做好了。
“小區外買的。”
嘎,夏初咬到了自己的舌頭,一震鑽心的疼痛。現實要不要來的這麽快?!
飯後,梁牧澤捧著火影的漫畫書,雙疊在一起放在茶幾上,看的津津有味,穿著拖鞋的雙腳還不時的晃啊晃的,好不自在。
躺椅終於從某些人的手中重獲自由,夏初抱著二喵毫不猶豫的躺上去,生怕一個不留神又被搶走。
窗外的夜朦朧,星星點點的燈火散落的到都是。這座南方城市,商貿發達,經濟先進。卓然出國學的是管理,現在回來,應該可以找一份很好的工作吧?他說太優秀,說的家庭太顯赫,說他不敢奢等他。原來,這些也可以變被拋棄的理由。很好笑對吧?
“西瓜。”
夏初應聲回頭,看見一盤子形狀不明的西瓜東倒西歪的趴在盤子裏。
“沒拿刀切過西瓜。”梁營長就連自己不擅長的事,也能說的如此的理直氣壯。
“那你切過什麽?”夏初接過盤子,隨口問了一句。
梁牧澤坐回沙發,一隻手捧著一盤子西瓜,目不轉睛的盯著另一隻手裏的漫畫,很淡定的說:“人。”
“咳、咳……”
吃西瓜被嗆到,算不算天下奇聞?算不算丟人?誰讓他把砍人說的比砍西瓜還輕鬆……
“哎,梁牧澤。”
“嗯。”
夏初用手掉西瓜籽,一口一口細細的咬著,“商量個事唄。”
“說。”仍然目不轉睛的看著漫畫,聲音很小,卻讓人堅信,他在聽。
“我做一次知心姐姐,你做一次知心哥哥,咱倆嘮嘮心裏話?”
梁牧澤終於抬起他價值連城的頭顱,看著夏初,的眼睛毫不避諱的和他對視。“說吧,我聽著。”
“隻有我說嗎?那你呢?”
“我又不想說,勉為其難做你垃圾桶,說吧。”
夏初的臉上,有些尷尬。的確想找個人,把這麽多年對於卓然的心心念念全部倒出來,清空盤,安裝新的件,迎接新的明天。這些話,不想說給米穀聽,想說給一個對自己來說完全無關要的人聽,或者陌生人。就像那句話說的,我們用假名字在網上說真話,用真名字在現實說假話。
夏初晃著搖椅,不管梁牧澤有沒有在聽,自顧自的說起了一段往事。
“他卓然,就是今天小區外麵的那個人。”
“嗯。”
他還配合,夏初手指上的西瓜,繼續說:“我們倆很早就認識了,因為參加校際辯論賽。那時候他很帥,口才很棒,後來我們這一方輸了,其實我沒敢告訴任何人,我看見他心跳就加速,腦子缺氧,什麽都想不起來。比賽結束後他過來和我們打招呼,完全沒有那種以勝利的姿態嘲笑敗將的意思。
“他笑的很好看。”
笑?梁牧澤扯扯角,算笑嗎?
“牙齒白亮。”
牙齒?用舌頭自己牙齒,很健康。
夏初完全沉浸在回憶裏,毫沒有注意梁牧澤搞笑的小作。以為他看漫畫看的迷,沒心思聽說那些往事,所以說的更加聲並茂。“他說,你好,我卓然,卓爾不凡的卓,自然的然,聲音也很好聽,沒有賽場上的咄咄人,聲音暖暖的,像春天的。”
聲音?梁牧澤輕咳了一聲。
“怎麽了?”夏初回頭。
“繼續說。”梁牧澤不自然的翻著漫畫,頭也不抬。
“後來,我們在書店偶遇,他的英文很好,而英語是我的死角,他答應幫我補習,幫我挑了很多提高英語的書。從那之後,我們經常一起去市圖書館學習,我們不同校,住在不同的方向,他總是騎著車子先把我送回家,再穿過整個城市回家。我想,他那個時候一定是喜歡我的。”
“他考上了N大,一個分數高到變態的學校,那時候我就發誓,一定要選和他同一所學校。但是高考之後,我爸強烈反對我報考N大,把我的誌願改了軍醫大。”
“為什麽不反抗?”
夏初歎氣,“沒你膽,那個時候我是個柿子,隨便。我想,就算不在同一所大學,最起碼還在同一座城市,這就很好。大一的時候,我告訴我媽說我有男朋友了,我媽很開心。大二的時候,我告訴爸媽要把男朋友介紹給他們。可是第二天,他卻告訴我,學校有流國的名額,他被選中,他要出國……”
梁牧澤將眼從漫畫書上移開,果不其然,剛剛那個滿臉幸福的小人變愁容滿麵的怨婦。
“他說,夏初,你太優秀,你的家世太好,我不敢讓你等我,你會遇到更好的。”夏初酸的眼睛,已經可以不流眼淚的說著這些事,是真的可以放下了吧。“然後他走了,迅速消失,沒有一點兒音訊。我想,他肯定不夠我,不然不會這麽不信任我,不相信我會等他回來。
“他親口說不用我等,那我就不等,現在他回來,說讓我原諒他,要我不要忘記他,被我斷然拒絕。我很有範兒吧?”
梁牧澤點頭的同時,順便把紙盒遞過去。夏初沒好氣的出一張紙,糊在自己的臉上,瞬間,紙巾上有了兩個圓圓的痕跡。
“而且,你知道嗎?那天晚上他看見我,在那種被人圍堵的時候,可是他卻無於衷……後來又跟出來文我為什麽要那樣?”也許,這是最最直接的原因。一個不能出麵保護自己的男人,寧可不要。■本■作■品■由■思■兔■網■提■供■線■上■閱■讀■
Chapter 15
那天之後,兩個人很默契的不再提起夏初的一番“真心話”,仿佛那晚上的一切真的不存在。既沒有遇見卓然,也沒有夏初聲淚俱下的訴說,一切都是過眼雲煙,逝去了,夏初不哭不鬧不掙紮不執著,揮手說再見,放下過去,重新開始。
夏初和梁牧澤的“同居”生活,在悄無聲息中一天一天過去,適應了如此生活的夏初,每日穿梭在屋子裏也不再覺得有多麽尷尬,反正梁牧澤一天到頭說不了兩句話,權當是空氣,隻是會氣兒而已。
梁牧澤十指不沾春水,心安理得吃著夏初做的飯,喝著夏初泡的茶。到N市三個月,的廚藝倒是真長進了不。
已經不止一個人誤以為他們是兩口子,夏初隻能一遍一遍的和別人解釋,他們不是一家的,甚至把他描述為自己的遠房親戚。
他們兩個每天早上一起出門,同穿軍裝,一個一三,一個兩一,一個溫婉,一個高大,一個清新漂亮,一個氣勢人,怎看怎麽有JQ。打死也不信,這兩個人不是兩口子。
又逢周末,夏初懶懶的從床上爬起來,拉開窗簾,任灑滿整個臥室,了個懶腰順便呼吸新鮮空氣。新的一天,決定做些有意義的事。
梁牧澤在家住的這些天,一直沒有周末。周六周日也要去接黨軍政的熏陶。夏初本以為,打開房門後,家裏已經一片寧靜,可以獨霸天下。
誰知道,今天的太是從西麵出來的。
他居然在看電視!!
特種軍人可以這麽悠閑嗎?可以自在的過周末嗎?他為什麽還不走?20天為什麽還不到?夏初的腦子裏瞬間蹦出了好多個大問號。
問號過後就是適應,像往常一樣,當他不存在,夏初自顧洗洗涮涮吃吃喝喝。收拾完畢,裝滿藥箱,點了點要帶的東西,確定沒有缺東西之後,準備出門,卻看見梁牧澤穿著米短袖和米長,站在門外。
夏初不知道,梁牧澤長著一雙怎麽樣的眼睛,的一舉一在他眼裏仿佛全部幻化了文字,他可以清楚的知道的所思所想。
梁牧澤一句話不說,接過的藥箱,率先拉開大門走出去,害的夏初在原地愣了半天神兒,要不是二喵蹭的腳脖子,自己不知道還要犯什麽迷糊呢。
他們回到那個偏僻的村落,去看那位沒有兒的老人。夏初帶足了常規用藥,但是不敢保證有多大的療效,心髒病和高都不是藥到病就能除的病癥。
他們上次來的時候,老人一直於昏迷狀態,本不知道有夏初這個人。後來病好了,邊的年輕姑娘黎兒才告訴,梁牧澤來過,而且帶了一位醫生。這次終於見到夏初本人,老人很熱的拉著坐下,可是對於的話,夏初卻有些理解不能。決心,回去惡補客家話,總不能一直邊帶著翻譯吧,而且還是一個不怎麽樂意做翻譯的人。
夏初又給老人做了一些常規的檢查,沒什麽大變化,還是老問題。不怎麽好解決的老問題。
中午,他們留下來吃午飯。黎兒在廚房做飯,夏初想進去幫忙,可是裏麵還是很原始的做飯工,本不上手,而且黎兒一直往外推,嘰裏呱啦說著話,夏初猜應該是不用幫忙之類的。
夏初爬上屋頂,和梁牧澤並排坐著,看著遠山。天氣有些沉,灰蒙蒙的,給遠的山上蒙了一層朦朧,約約綿延至盡頭,都市裏那蒸騰的熱氣,在這裏一點也覺不到,還有讓人到舒服的微風。夏初閉著眼睛,靜靜微風拂麵。
兩個人一句話不說,各自著這份沁人心脾。
下麵傳來一陣噪雜,夏初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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