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湯圓小說 懸疑推理 追兇神探 第111章 新的嫌疑人

《追兇神探》 第111章 新的嫌疑人

王施倫突然想起一件事,道:“對了,我打那個電話之前,拒接了好幾次,然后才接的。電話里也就說了一句,‘親的,我在路上了,馬上就到’,然后就是咚咚咚的敲門聲。”

陳實說:“謝了!”

不早,陳實和王施倫道別后,同彭斯玨坐上車。

彭斯玨還在糾結這個問題,“你為什麼不認為他在撒謊,我以為你對什麼都懷疑。”

“如果有人聲稱看見了UFO,你會怎麼想?”

“先了解一下這人神有沒有問題,或者有沒有撒謊。”

“對,不可解的事面前,人們最‘理智’的對策是懷疑當事人有沒有說實話,這是一種最普遍的自欺欺人。王施倫有沒有撒謊,我是這麼看的,第一、他沒有機,他和孔婷婷只是有過一夜而已;第二、他沒有條件,當時他在協助我們抓孔婷婷,從下班后一直跟我們在一起。”

“但我們已經得出結論,兇手是下午三點作的案,如果兇手是王施倫,一切就說得通了……讓警方給他作不在場證據。”

陳實突然沉默了,這是個很大膽的想法,但又好像能說得通。

“你的意見呢?”彭斯玨催促道。

“保留意見,可以調查一下看看。”

陳實居然接納了他的意見,讓彭斯玨欣出微笑,他說:“還有……”

“什麼?”

“我認為世上沒有UFO。”

回到局里,大家正在會議室里熱熱鬧鬧地吃火鍋,結束了一天的工作,吃點涮羊,喝罐冰啤酒,聊聊查案途中的趣事,是警員們一天難得的閑暇時

見兩人進來,林冬雪讓了一個座位給他們,說:“便宜你們了,菜和醬都是大家買的。”

Advertisement

徐曉東說:“這就后來居上,早知道我也回來晚一點。”

陳實拿起筷子,撈了一個魚丸嘗嘗,說:“你們查到什麼了?”

“死者有一個閨,據這個閨說,半個月前死者找哭訴了一通,原來因為失去酒吧買醉,被一個陌生男人撿走開房,第二天醒來那男人已經不見了,床上放著一件壽還有一個紙條,上面寫著‘恭喜你得了艾滋’!”

“原來也是被人報復了?紙條呢?”

“早不知去哪了。”

徐曉東說:“我們還了解到一件事,死者以前當過一陣子主播,就是在網上和網友互聊天什麼的,不過沒什麼人氣,也沒掙到錢就不干了。”

陳實說:“這年頭,主播和作家的門檻都很低,要不我下次也直播破案?”

“你敢!”正在低頭吃生菜的林秋浦抬頭撂了一句,然后注意力又回到火鍋了,“老張,把芝麻醬給我。”

陳實問林秋浦,“那個商人呢?”

“放了,沒證據,他死活不承認殺人的事。”

“我覺得他不是,我和老彭找到了一個目擊證人……靠,我還沒吃上呢,全給撈完了!吃完再說吧!”

林秋浦仍然很在意目擊證人的事,追問陳實,陳實說了一遍,林秋浦著下思考著:“案件發生在下午?那樣的話,那個商人的不在場證據就靠不住!”

徐曉東還在聊主播的話題,“……這個孩子,畢業了五、六年,基本上就沒正經工作過,不停地男朋友,唯一算是工作的就是當當主播,這究竟是種怎樣的生活狀態?”

陳實說:“這樣的人很多,逃避工作,逃避義務,只想過輕松的生活……這孩是長得好看,有本錢,所以就一直這樣懶散度日。”

Advertisement

“會發生這樣的悲劇,源頭上來說,和的生活方式也分不開關系吧。”林冬雪說,流出一些悲憫的神

“我就不明白了,馬克思說過,勞是人類的本質,為什麼社會上不想勞的人那麼多,什麼啃老族、尼特族之類的。”徐曉東說。

“我覺得懶惰才是人類的本質!”彭斯玨突然發表高見,“人正是因為不想勞,才想方設法奴役他人,有了層層遞進的階級制度,在此基礎上誕生出文明。”

“高見!高見!”陳實鼓掌。

不太喜歡火鍋的彭斯玨,說:“我回試驗室看看結果。”

不到十分鐘,彭斯玨就回來了,拿著一份報告,“陳實,你給我的頭發樣本是誰的?”

“怎麼了?”

“鑒定證明,這頭發和死者上找到的,屬于同一個人。”

在場所有人都愣怔了一下,一個新的嫌疑人出現在他們的視野中。

隔日下午,陳實和林冬雪、徐曉東又一次去找韓樂了解況,韓樂顯得有些不耐煩,說:“又找我干嘛?你們該不會是懷疑我吧?”

陳實問:“你這幾天都沒見過孔婷婷?”

“何止這兩天,我們幾個月都沒聯系了。”

“那就不好意思了,我們發現死者上有你的頭發。”

韓樂愣了一下,又恢復冷靜,“你別蒙我,頭發是沒有DNA的,當不了證據。”

“看來你對刑偵有些研究。”

“平時看這方面的小說,還有電影。”

“那你應該知道,人質會如實地反映在頭發上面,你最近在吃抗抑郁的藥吧,已經服用了兩個月了,我說的沒錯吧?”

韓樂一臉驚訝,林冬雪及時補刀,“我們可以申請搜查令,請你回局里聊聊,或者你在這里說明況。”

Advertisement

韓樂,“我……我是見過一面,電腦壞了,我去幫修,然后我聽見哭,我就問怎麼了,說自己得了病,我當時并不知道是那個,就說需要醫藥費的話就開口,我想法子去籌,可什麼也沒說……出于安吧,我就抱了一下。”

陳實察言觀角帶著意義不明的笑容,他問:“哪天?”

“十二月二十三號。”

“日期記得真清楚啊,不過死者在二十四號有約會,換過服,你在二十三號留下的頭發,不會跑到二十四號的另一件服上。”

韓樂支吾著,“好吧,我承認撒謊了,我還不是怕你們懷疑我,才把日期說二十三號的。”

“跟警方撒謊,沒好的。”

“我是二十四號見的。”韓樂承認。

“什麼時間?”

“上午!”

陳實捕捉到他眼角不自然的,他沖林冬雪作了一個作,示意干脆把這人帶回去審吧。

林冬雪說:“韓先生,恐怕得麻煩你走一趟了。”

猜你喜歡

分享

複製如下連結,分享給好友、附近的人、Facebook的朋友吧!
複製鏈接

問題反饋

反饋類型
正在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