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奔!
暴走!!
瘋了!!!
楚玉腦海之中一片混,甚至不明白爲什麼自己只是出來逛一次街,就鬧出這麼大的靜。
堂堂的南朝首都,治安民風怎麼糟糕到了這個地步?!
一片混之中,楚玉腦中飛快的閃過破碎的念頭,七八糟的撞在一起,砸出得四分五裂,一瞬間又被急迫的焦慮所淹沒,在慌之中,越捷飛的手不知道什麼時候已經被放開了,轉眼間連人都看不到,楚玉也不敢回頭去找,只能繼續的跑下去。
後的腳步聲噼裡啪啦轟轟隆隆,敲打著楚玉繃的神經,這畢竟不夠強健,跑了一會兒便忍不住開始氣,楚玉的腳步忍不住慢了下來,可是一聽到後近的人聲音,裡又憑空的注一力量,又跑得快了一些,直到再一次到力氣不支。
如此反覆幾次,楚玉終於再也無法從裡榨出更多的潛力了,拐過一個拐角時,心中一橫暗道死就死吧,可是眼前忽然橫裡閃出一個人,飛快的對楚玉道:“跟我來。”
他帶著楚玉,在複雜錯的小巷中穿梭,不一會兒,便甩開了那些人,楚玉停下腳步激烈息,腦海中一片空白,只覺汗水拼命的往外洶涌奔騰。
其實也不是一片空白,極度的負荷之中,楚玉在回想剛纔自己的表現,剛纔驟然看到這麼多古代人氣勢洶洶的圍過來,一下子慌了神,甚至來不及思考如何才能做出最合適的置,只直覺的逃跑。
那人在旁好像說了什麼,楚玉遲了幾秒才反應過來:“這位兄臺,你說什麼?”的聲線原本就稍偏低沉,劇烈奔跑之下息未定,更是掩蓋了所有的特。
救了楚玉的那人,容貌端正,衫十分的華麗,顯然也是家境不錯,他近瞧著楚玉姣好的容貌,心底暗暗讚歎,對於楚玉剛纔沒聽到他說什麼也不以爲忤,只又重複了一遍:“在下裴述,閣下是第一回獨自出門吧?”
楚述點點頭,詫異的反問:“你怎知道?”
裴述笑道:“看你剛纔的反應就曉得了,你其實不必害怕,那些人沒有惡意。”
楚玉猶自有些驚魂未定,下意識的口而出:“那還沒有惡意?”都拿著東西砸人了。假如這沒惡意,那什麼纔是有惡意?
裴述道:“閣下有所不知,其實方纔他們只是想要表達對男子的仰慕,纔會羣激,閣下一逃,反而刺激了他們,導致他們追得更加的瘋狂。”
楚玉瞪大眼睛,簡直不敢相信自己耳中聽到的話:“怎麼可能?”這都快趕上二十一世紀的追星了,可有什麼好追的?
裴述一笑道:“你莫要奇怪,本地風氣向來是如此的,其實只要你應對得當,並不會引發,又或者今後出門時,多帶幾個護衛,這樣便可隔開你的仰慕者。”他見楚玉衫緻,風儀華,想來家世多半不凡,便有心刻意結,利用對地形的悉爲解圍。
聽裴述慢慢解說,楚玉才明白,這原來是潘安那時候傳下來的風俗,看見男子出行,大家就那鮮花瓜果丟給他,來表達自己的傾慕之意,聽著便覺頭皮發麻,遙想潘安當年竟然能在那麼多瓜果的攻擊下保住一條命,也委實不容易。
古代還有個男子做衛玠,和潘安一樣都十分的帥,帥到什麼程度呢,就說他往人羣中那麼一站,彷彿明珠玉居於瓦礫之中一樣。當年他頭一次來南京,也就是建康,本地羣衆聽說這個男子來了,結果人山人海的圍觀,街道上水泄不通寸步難移,是把人家弱多病的年給活活看死了,但是結合今天自己的遭遇,楚玉懷疑那位衛家男子是被果子鮮花什麼的活活砸死的。
這是一個崇拜的時代,尤其是男。
這年頭當男子不僅需要外表漂亮,還需要一靈活矯健的。
楚玉愣了半晌,鬆了口氣笑道:“長見識了。”心道原來不是看起來太禽,而是本地的民衆太禽,見著個男子就要撲過來,如此說來,的變裝還不算失敗。
休息一陣,兩人挑選僻靜的地方走,路上又攀談一番,楚玉心中亮,明白自己不過是半桶子水,大多數時候都是傾聽,在能明白的地方偶爾上一兩句自己的見解,含笑沉默的神翩翩,顯得沉穩深沉,兼之見解別有獨到之,令裴述更爲心折。
裴述所談的,多半是詩文,雖然楚玉對古代韻文的研究不深,但是這並不妨礙裝高明,畢竟中所藏,是積攢了千多年的詩文粹,見識上就高出不,因此每每說話時,雖然只寥寥片語,卻能恰好說到點子上。
裴述刻意結納楚玉,楚玉也想結識一下外面不同的人,有助於自己更瞭解這個世界,兩人越談越是投機,雖然不知道對方心是怎麼想的,但是表面上看起來,卻已經像是多年好友一般了。
時間就在談中慢慢流過,裴述想起自己還有事要辦,便向楚玉告別,才走了兩步又回過神來,赧然笑道:“說了這麼久,我還不知道應該如何稱呼閣下。”
楚玉微微一笑:“在下喻子楚。”考慮到山公主那絕對算不上好的名聲,不便說出自己真正的名字。
“原來是子楚兄。”裴述笑道:“三日後我將在城外的平頂山舉辦曲水流觴詩會,子楚兄可否願意參加?”他見楚玉見解深刻,便想當然的以爲作詩一定不錯,又哪裡知道楚玉不過是佔著時代的優勢,直接攥取前人的粹。
頓一下,他又好似漫不經心的道:“屆時,千金公子也會前來。”雖然表面上像是漫不經心的,可是楚玉能看出來,他話語之中有一種抑不住的,近乎炫耀的意思,彷彿在說:“大明星也會參加,你要是不來,那太可惜了。”
雖然裴述被矇騙了,但是楚玉對自己的水準卻是心知肚明,剛想拒絕,忽然念頭一轉,便應承下來:“好的,我一定去。”雖然另有目的,但同時的,裴述的言行讓不由得對那位千金公子有些好奇,不知是何等了不起的人。
文案一: 姜涼蟬一朝穿書,對著一家子注定是炮灰配角的傻白甜犯了愁。父親兄弟將斷男主仕路,她將蠻橫作妖害死女主,斷男主情路。手握劇情,她瘋狂補救,鞍前馬后地在沈放和女主之間穿針引線,妄圖將功補過。終于劇情進行到情人橋,女主踏上這座橋,從此就跟男主鎖了,癡纏一生受盡寵愛。站在情人橋頭,她松了一口氣,準備功成身退。 沈放盯住她,下巴一抬:“這橋,你上。”姜涼蟬:?????我把你當兄弟,你卻把我當媳婦?主角和惡毒女配之間就不能有一點單純而又感人的友情嗎? 文案二:世人都道,沈放白長了一副妖孽相,其實是個人間閻羅。他最討厭的,就是京城姜府那一家,尤其是那姜家大小姐。直到元宵看花燈,姜涼蟬被人踩掉了鞋,眾目睽睽之下,沈放泰然自若、姿勢熟練地蹲身給她穿鞋。********沈放本來心里只有家國和時事,偏偏她橫竄出來,在他面前橫沖直撞。后來,又在他心里橫沖直撞。他的丫頭哪里都好,就是有一點不好:太愛做媒,總想往自己懷里塞人。沈放氣苦,忍不住暗示她:“你覺得我們之間算什麼?”小丫頭眼淚汪汪,滿眼全是感動:“你也把我當兄弟了?” 算了,還是早點把她揉進懷里省事。 閱讀指南: 1、本文架空,架得很空很空,請勿考究。 2、沙雕古言小甜文。
新婚之夜她說,咱們的誓言只在這谷中有效, 離開此處,一切就都不作數了! 成親半年後,遭遇變故,不得已她假死,他當了真。 原以為緣已盡,兒子跑來跟她告狀,娘親你的眼神不咋地啊!我想認那個爹,可他卻把我當兄弟……
葉嬌一覺醒來,已經坐上了給人沖喜的花轎,眼瞅著就要守活寡 祁昀病歪歪的,八字不好,命格不好,動不動要死要活,吃什麼藥都不管用 可在葉嬌嫁來后,他的身子卻越來越好 說好的三十必死,誰知道居然奔著長命百歲去了 這才發現,天下間最好命的原來是自家娘子…… 【謝謝抹茶綠大可愛給的封面】 食用指南: 1.蘇蘇蘇爽爽爽甜甜甜 2.架空時代,中華文化博大精深,文中相關僅為劇情服務 3.日更,如無意外下午18:00,凌晨改錯字,有事會文案請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