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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中自有顏如聿》 第47章 精準打擊

最后,姜芮書讓朱瑋霖進了合議庭,朱瑋霖雖然有點靦腆,但卻是從來不將個人緒帶到工作中的格,上了法庭整個就是鐵面無私包青天。

當然,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朱瑋霖話

天知道這些天被吵得多頭疼,只想靜靜。

劉一丹也沒有失業,覃庭長覺得這幫子法不大像話,手頭還有那麼多案子沒辦完,還有心思看熱鬧,全都給我抓時間開庭去。

于是劉一丹勉強保住了這次庭審的書記員位置。

當天是上午九點半開庭,姜芮書這天來得比較早,研究了一下原被告雙方提上來的證據,見時間差不多了,穿好法袍,去找吳佳聲和朱瑋霖。

吳佳聲和朱瑋霖都一臉嚴肅。

不過兩人的嚴肅有點細微的差別,朱瑋霖是每次開庭都這麼板著臉,力求塑造威嚴和距離,尤其是上次被糾纏后,他在法庭上就從未出過笑容過。

而吳佳聲是心的緣故,姜芮書知道他很看不慣寧杰這種渣男作為,也能理解他對渣男的厭惡,實際上不人剛為法的時候都難以避免緒化,但這種緒化對開庭審理案子是不利的,普通人才可以緒化,法不應該在案子尚未審理前傾向任何一方。

“全起立,請審判長、審判員庭!”

法庭里所有人站起來。

在眾人注目中,姜芮書和吳佳聲、朱瑋霖一起走進法庭。

站在審判長的席位上,姜芮書往下面一看,原告果然是上次那個出軌男寧杰,這次他不是真正的原告,而是代替他妻子出席,而秦聿作為代理律師,站在寧杰旁邊。

被告席一共三個人,兩一男,其中一男一披律師袍,的三十多歲模樣,應該是特別授權代理人,男的看起來很年輕,二十多歲模樣,不知道是不是實習律師,在兩個律師中應該是做協助的。最旁邊的人三十歲左右,一米七左右的個子,相貌比較朗,頭發有點發黃,看著不大會打扮自己,正是被告宋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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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芮書原以為宋潔會長得比較漂亮,誰想還不如寧杰妻子證件照好看。

不過很多男人出軌,找的小三不一定漂亮,譬如男明星出軌,小三往往比原配要丑,很多人覺得奇怪,為什麼家有絕,非要去吃屎。

說到底其實就是男人不忠誠,人長相是其次。

旁聽席基本坐滿,前排幾個人看著像是認識的,姜芮書猜測他們應該是宋潔的家人和朋友,再往后兩排幾個穿著隨意的人,應該是來旁聽的市民,至于剩下的人……

一個個都沒穿法袍,裝作路人坐在旁聽席里,在看過去的時候還若無其事地轉移視線,跟不認識似的。

收回視線,姜芮書宣布開庭,“現在宣布本案合議庭組人員。本案由姜芮書擔任審判長,與審判員吳佳聲、朱瑋霖組合議庭,書記員劉一丹擔任本案記錄。據民事訴訟法第46條規定,當事人在法庭上有申請回避的權利,原告對合議庭組人員及書記員是否提出回避申請?”

寧杰悄悄扯了扯秦聿的袖子,“你看那個吳法的眼神,他上次就看我不順眼,這次他也是法,會不會給我下絆子?”

秦聿不收回自己的袖子,抬頭,果然對上吳佳聲不友好的目,不過吳佳聲只是看了一眼就移開了視線。

“你看你看,能不能讓他回避?”寧杰又想扯他的袖子。

想讓法回避就讓法回避,哪來的異想天開?

秦聿面無表看著他,寧杰還想說些什麼,被他看得有點慫,訕訕地閉上了

“原告?”姜芮書看著他們。

“不申請。”秦聿道。

“被告對合議庭組人員及書記員是否提出申請回避?”姜芮書問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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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申請。”代理被告的律師回道。

“現在進行法庭調查,首先由原告陳述訴訟請求和理由。”

秦聿起,有條不紊陳述道:“五年前,被告與我當事人的丈夫寧先生因工作往來認識,認識期間發展出超出正常男關系的并迅速同居,一年后,被告向寧先生抱怨沒有房產,于是寧先生以被告的名義為其全款買了一套房子,此后又陸續轉賬50萬到被告賬戶上作為生活費,期間還購買了首飾及奢侈品若干。去年九月,寧先生與被告分手,分手前轉了30萬作為分手費到賬上——寧先生與被告同居期間,與我當事人楊士仍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其贈與被告的房子和財產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未經我當事人同意,而被告明知寧先生已婚,仍然接他的財產贈與,嚴重侵犯了我當事人的夫妻共同財產。現我當事人要求追回所有寧先生對被告的不法贈與,請求法院依法判決:一,被告歸還由寧先生贈與的房屋一套;二、被告歸還寧先生五年間的全部轉賬80萬元整;三、被告歸還寧先生為其購買的首飾若干、奢侈品若干。”

隨著他的陳述,法庭里有了小小的

首先變臉的是被告宋潔,接到以寧杰妻子名義的起訴,也不是很擔心,因為律師分析過,還能拿到一半,況好一分不還也有可能。剛才見到寧杰坐在原告席上,還以為依舊是寧杰做原告,那更加不懼,沒想到寧杰竟然是代他妻子來的。

寧杰和他妻子一起索要夫妻共同財產,豈不是什麼都留不下?

饒是清楚案的法院人士,此刻也忍不住向秦聿投去復雜的眼神,這辯論方案不是專業人士做不出來,不用猜肯定是這位秦大律師提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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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對被告完全是準打擊,死一個準。

旁聽的市民很多人都不清楚案,聽到秦聿陳述訴訟請求,一個個都云里霧里。

原告律師一口一個的我當事人不是坐在原告席上的男人,而是一個士的人?那個做原告席上的男人……就是楊士的丈夫?

所以……

這個案子的原告不是原告席上的寧先生,而是寧先生的妻子楊士,而寧先生出軌被告,給送了兩百萬的東西,現在寧先生用他妻子的名義要被告把東西都還給他?

還能這麼作?

所有人都覺得三觀掉在了地上,被碾了渣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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