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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志遠》 第11章 陳年舊案

這就有些奇怪了,別的城市的城管局的全稱都是“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會通爲何卻與衆不同,變“執法”爲“服務”?目的何在?

是楊志遠要求其更的名。在楊志遠看來,城管局從出生起就是一個怪胎,治理和維護城市管理秩序,用得著立這麼一個機構?城市的秩序沒有管理好,髒差的城市環境並沒有多大的改變,城管局一天到晚驅趕街頭無照商販,拆違拆建,在執行任務過程中常常會捲一些公衆衝突事件。初衷是好的,但結果卻不如意,反而加劇了幹羣關係的惡化。依楊志遠的意思,這樣的行政執法部門,不要也罷,但事已至此,剛到會通,就取締這樣的一個政府機構,爭議必定很大,最簡單有效的辦法就是收權。車輛違章停在人行道上,執法權在城管,而停在人行道下,執法權卻在警,楊志遠上任後,開了一個綜合整治會,像這種車輛違停的執法權,全部警執法,城管只能勸離,不能罰款。像拆違拆建,也不是城管說拆就可以拆,得提法院裁決後,方可依法拆除,不得強拆。對小攤小販,則只可勸離,不可強行驅趕。

也就是說,如此一來,城管局的執法權沒有了,有的只是服務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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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反對,說:“這樣一來,城管的工作難度更大了,政府管理城市的本就更高了。”

楊志遠說:“我明白這樣做,難度肯定會大,管理本肯定會高,但幹羣關係,是不是會越來越好,社會會不會更和諧,孰重孰輕,一目瞭然。”

於是會通市城管局就了現在的會通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服務局,沒有了執法,只剩下了服務。

楊志遠把城管局的局長找來,何事?還是爲了“服務”二字,這次不是爲市民,而是爲農民服務。

隨著仲夏的來臨,各地的西瓜開始大量上市。儘管楊志遠上次下縣調研,給各西瓜產量大縣的書記縣長的首個課題是“怎麼避免本縣瓜農重蹈娃娃菜產不收的覆轍?”,各縣在西瓜大量上市前也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極力消化本地的西瓜。但況還是各不相同,像甘溪鄉的牛西瓜那樣,打深圳,供不應求的案例,之又。現在隨著本省西瓜集中上市高峰期的到來,會通儘管有預防措施在先,各縣的西瓜雖不至於壞在地裡,但西瓜價格隨行就市,一路飛跌卻是不爭的事實。

本省的雨季即將來臨,農民們都有些著急,害怕西瓜壞在地裡,也希西瓜能多賣幾分錢,一時間,手扶拖拉機轟隆隆開進了城裡,各個縣城的街頭都有瓜農沿街賣。會通市區也不例外,也有手扶拖拉機開進了城區,瓜農搭個涼蓆,就於街頭巷尾買瓜,城管局的工作一下子就加重了,因爲楊志遠三令五申,城管局的工作就是服務型的管理,往年,遇上這種現象,城管部門可以於城外設卡,阻止拖拉機進城,城區則進行驅趕,但今年不行了,楊志遠有言,誰跟底層百姓過不去,我楊志遠就跟他過不去。但這樣一來,矛盾也就出來了,農民轟隆隆進城,不免有些擾民,市民就有怨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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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志遠於是讓邵武平通知城管局的局長,同樣有課題要做:如何既讓市民滿意,又讓農民歡喜?兩不誤。

楊志遠問局長:“準備得怎麼樣?”

自然是有準而來,要不然,局長也不會往楊志遠的面前湊,兩手空空,沒有對策,如何彙報,豈不是自討沒趣。

局長從包裡拿出一張本市城區地圖,彙報:“我們這些天把會通的大街小巷跑了個遍,然後進行了綜合分析,把市區人流量大,適於瓜農擺攤設點的地方圈了出來,與市新華書店合作,花三萬元,印製了十萬份的會通市西瓜買賣地圖,免費發放給瓜農和市民。瓜農可以在圈定的地點賣瓜,市民也可以按圖索驥,到離小區最近的賣瓜點買瓜。但見這張西瓜地圖上,城區各適合瓜農擺攤設點的地方,都用一個碧綠的西瓜標註了下來,布點廣,間隔也合理,都在城中心區,不是什麼無人問津的偏僻旮旯。”

“任何問題,看來不是沒有辦法,就看你用沒用心,用心了,辦法總是有的。”楊志遠表揚,說,“城管局這次的課題完的不錯,我很滿意,這三萬元的投,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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