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湯圓小說 現代言情 為愛離開的999天 第一章 守候一個奇跡的時間

《為愛離開的999天》第一章 守候一個奇跡的時間

塔斯馬尼亞是座奇跡之島,它躺在南極邊,卻長著遠古時期赤道附近的植

因此,很多學者認為它曾屬于赤道版圖。

我認同這個理論,并毫無理智地認為自己和它很像,仿佛只有這樣才能讓我更理智氣壯地生活在大洋彼岸——逃避并非懦弱,有時只是為了讓自己過得更好。

我們都知道生活中有一種東西做時間,它的威力無比巨大,即便面對逃避,也能產生驚人的效果。而我一直飄洋渡海昂首期待著的,就是這樣的作用。

——by郝仁日記

塔斯馬尼亞的天空很純海也很藍,是那種很淺很清的,浪花和云朵都白得毫無瑕疵,可看上去卻比我畫得還假,就好像凸起紙,無法與那清澈相融合。

我拖著行李箱步出機場,一眼就見了那天,和記憶中的分毫不差,包括不遠那位宛如一粒圓土豆的男人——我的導游Wang。

我上前用力地擁抱了一下試圖擺酷的他,然后在Wang熱洋溢的問候聲中,了眼眶。

我聽見自己清脆的聲音落在耳邊,帶著些笑意,又有點兒懷念。

我聽見我說:“我回來了。”

那一瞬間,我才知道自己竟是如此懷念。

這些年,我幾乎走遍了世界每一個角落。我到過浪漫的黎,走過麗的海,穿過擁的東京都,在倫敦教堂邊看霧又看雨,還在慕尼黑喝了各種各樣的啤酒,甚至千里迢迢跑到加拿大雪。

我笑過,摔過,恣意的,縱的,做了很多曾經想都不敢想的事,親眼見證了那些得近乎神話的地方。沉淀了千年的文化,抖散著醉人的

可是,我卻還是如此地想念這個南極邊上的小島——塔斯馬尼亞。

Advertisement

我想念它的天空它的海,它的寧靜它的人,但我想自己最想念的,還是和那個人一起留下的足跡。

我最終沒能騙過自己,時間也沒能戰勝記憶。

我的逃避徹底失敗了,然而我似乎不那麼沮喪。

我看到Wang的眼睛里倒映著我的臉,正載著淡淡的笑。

我自的覺得,那笑容很

因為,它很純粹。

我好像回到了三年前。

我坐著Wang的旅行士,重復著當年的線路:酒杯灣,亞瑟港、皇家植園、里奇蒙德、啤酒廠、葡萄酒莊、生蠔養廠、以及可以遠眺南極大陸的威靈頓山。

我還是住在那棟雪白的小洋樓里,每晚都會故作姿態地舉著杯紅酒,看著被夜覆蓋的濃郁澤,順著搖的手腕,慢慢漾出圈圈漣漪。

我總是屈膝臥在躺椅上,凝著漫天的星辰,聽海浪混著夜風,低沉地唱遠古的詩歌,一曲又一曲。

在無需奔波于景點的日子里,Wang常常來看我,陪我釣魚,陪我看海,陪我稚地在沙灘上踩一個又一個腳印,畫很多很丑很傻得圖,甚至陪我無聊地欣賞無數黑天鵝振翅卻不飛的慵懶。每日,每日。

我笑著問他:“Wang,你是不是上我了?”

他捧著,從一粒圓土豆躬一粒滾圓的土豆,百般慨:“郝郝啊,你終于發現了我的心!我還以為終其一生,你都要把我當默默無聞的小土豆~”

聞言,我差點兒跌倒在地,怎麼也沒想到自己在他面前居然如此明,連背后取的綽號都被他知道了……

Wang卻毫不以為意地繼續耍寶:“我和真主發誓,只要郝郝你不嫌我年老衰,一禮拜上不了兩回床,我定和你一生一世,做對連柏拉圖他老人家都嫉恨的地下人……”

Advertisement

他贏了!我噴倒地,閉著眼睛努力裝死,不想妄自揣測他那被我那口紅酒噴得盡毀的行頭價值幾何。為表真實,我還有模有樣地搐幾下,才攤平了四肢,一

不管Wang如何咒罵噴笑,我都堅定地躺著不起。

倘若斯皮爾伯葛此時路過,相信也會為我的演技驚艷一把!

我無限驕傲。

那天傍晚,雪白的沙灘刻下了我的四肢大張的偉岸形,任憑洶涌的海浪連續沖了好幾回,都沒能徹底填平我的躺痕。

不舍地一再回頭,雙目含淚,心悲憤:這浪頭的!爺爺的,果然還是……該減了TOT!

晚上,Wang陪我喝了整整兩瓶當地產的上好紅酒,用他釣的那條比人還重的吞拿魚,親自做了一桌燒煎燉煮的吞拿全席。

夜景無限,Wang就在這樣的良辰景下,問出了那句他憋了好些時日的話:“郝郝,我家易笙兄弟呢?”

我一怔,待反應過來時,已流了一臉的淚。

Wang驚慌失措地又是道歉又遞紙巾,模樣很是有趣。

可是,我卻笑不出來。

他那聲似近又遠的嘆息,久得就像那綿長起伏的二十五年。

二十五年前的今天,我認識了又臟又土,眼睛很亮的易笙。那時候,我們都還很小,稚可笑,又天真可

我遙著海的那一邊,恍恍惚惚中,仿佛聽見了自己的聲音,正反反復復地說著:“Wang,知道麼?今天是我的生日。”

我離開,已有999天,兩年又269日。

如此漫長的時間里,他一次都沒有找過我。

我用類似永恒的麗數字苦苦守候著的奇跡,在青春的末梢化為了泡影。

Advertisement

999日,我終究沒有等到他。

兩天后,我登上飛機,返回中國。

我霸占了經濟艙一向張的盥洗室足有二十分鐘之久,這才滿意地在鏡中看到了神抖擻的自己,雖然距離明干練尚有差距,但要說秀氣可,勉強還能夠得上邊。

最重要的是我的臉上沒有一點兒憔悴的痕跡。那雙標準得很有熊貓形象的眼袋,被手中的名牌遮瑕膏蓋得嚴嚴實實。

面對鏡中的自己,我笑得很是得意。

過去種種,譬如昨日死;以后種種,譬如今日生。

我想,一切都會好的。

然而我卻不小心忘了,老天是個惡劣的待狂。天降大任于斯人之前,總是喜歡磨折再磨折。

我剛回到久別的小窩,就在自家門口遇到了易笙。這本無可非議,我們是在樓梯兩邊的友好鄰居。可低頭看了看表,現在已是凌晨三點。

我挑眉看著對門的他,西裝筆,一貫的斯文形象,右手還挽著位麗的士。那有著我所沒有的明干練,還有讓我羨慕不已的D罩杯。當然,還纖腰長,皮白皙,眼睛圓又大,顯然是極品中的極品。

看來我在外奔波的日子,易笙也沒有自我放松,不斷提升伴水準,致力于創造新高永不懈怠。

對此,我很是佩服,佩服得無言以對,便只能這樣無聲地看著他們。

他們也看著我,不知道是因為我的模樣分外狼狽,還是因為我本就長得頗很有參觀價值。

空氣,有一瞬間的凝滯。

我正腰酸背痛,全上下都因為坐了十幾個小時的飛機而頗不順,卻還是本著不服輸的可貴神回看他們,直看得兩眼發酸。

示威般地摟上了易笙的手臂,,分外妖嬈。的眼神很特別,說不出是什麼味道,看得我有些害怕。我雖然有了很多看似可貴的才能,但好像還是缺了點兒看人的眼力。我連自己的青梅竹馬應該知己知彼的家伙都搞不懂,對完全不了解的陌生人自然只能投降。

Advertisement

不過,厚道,主打破了這份力沉重的氣氛:“阿笙?”

我看著易笙猛然一角,差點兒噴笑出聲,好容易才下滿腹笑意,挑釁地看著他,好似在問:為?為你帶回家的眉,居然連你最大的忌諱都不知道?

易笙沒有搭理我,許是總有很多特權,他竟完全沒有發作,很是淡定地為我們介紹:“郝郝,這位就是滕老的孫兒。滕小姐,這是我的鄰居,郝仁。”

遠近親疏,倒是清明得很。

那位“疼”小姐眼神一黯,出口的話也多了幾分尖銳:“郝仁?郝小姐的名字頗有趣味,倒是好記的很。”

我點點頭,憨笑:“滕小姐說得是。畢竟人如其名,我確實占了許多便宜。”

人臉一僵,我卻不再理會,徑自打開行李,挖出一大包花花綠綠諸多品牌并備各種功效的趣安全套,萬分熱地塞到易笙手里:“春宵苦短,多有不便,我就不叨擾了。一點薄禮不敬意,請兩位好生用。”

復又像想起什麼一般,我仰起臉燦然一笑,對他們做了個握拳努力的姿勢,鬼哭狼嚎頗中氣地喊道:“易笙哥,Fighting!Fighting!Fighting!”

語罷,我逃命似的鉆進了自己屋。

屋外一片寂靜,許久,才聽到“砰”得一聲巨響。

著門背,想象著易笙發青的臉,恣意地大笑起來。笑著、笑著,竟笑出了一腔熱淚,很是痛快。

猜你喜歡

分享

複製如下連結,分享給好友、附近的人、Facebook的朋友吧!
複製鏈接

問題反饋

反饋類型
正在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