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家裡多了一個男保鏢,同吃同住生活在彆墅裡,大小姐的睡全換長過膝蓋的款式,自然是男有彆的戒備。
一開始白千尋非常心煩,自己憑什麼要遷就一個保鏢。
現在完全不在乎了,多次的意外走,以及溫泉的經曆,慢慢模糊了兩人的距離。
“今晚再講一個你當保鏢的故事。”
“冇問題,話說我行的第二年,遇到了一個殺手,上有一條龍紋,人稱龍。”
“殺手?”
“是啊,殺手這一行,人其實更方便,畢竟容易降低人的戒備心,人計從古至今都冇過時。”
大小姐好奇道:“你老闆都是富豪,富豪圈裡最不值錢的就是,會這麼容易中計?”
“小姐果然懂啊,可分很多種啊,僅僅隻有外表,那是流於皮囊的庸俗者,但殺手的技藝不僅僅是武力,他們懂得跟蹤,懂得偽裝,論表演他們纔是影帝。”
“表演?”
林舒認真道:“他們會製造出各種假份,靠近目標人,這種假份會有托幫他們圓,比如租豪車和豪宅,這就能偽裝富人,比如找人代筆畫一些畫,自己開個小眾畫展,偽裝藝家。”
編的很有套路了,大小姐一雙純大眼睛裡全是信服,“是有這樣的事,圈子裡偶爾會出哪個土豪被騙,那些高級騙子好厲害的,組團隊,偽裝的特彆像,專門去騙富豪的。”
“那你會不會被騙。”
“我?我天下第一聰明,纔不會被騙。”
哦,天下第一聰明的大小姐,現在正在被我騙啊。
林舒心裡笑,兩人靠在床頭,睡前故事已經被林舒編了長篇連載,大小姐好像還喜歡的,聽的津津有味,有這麼捧場的聽眾,林舒胡說八道的天賦,居然有了舞臺。
白千尋挽著林舒壯的胳膊,小腦袋時而抬頭問一句,時而靜靜的聽故事,然後困了開始打哈欠,躺下睡著了。
整個過程,和哄孩子睡覺冇差彆。
等乖乖睡著了,林舒就打地鋪,睡在地上。
第二天一早,他先醒來離開房間,大小姐像無事發生一樣,準備去公司。
保鏢的小臥室,了白千尋能睡得安穩的地方,有點鳩占鵲巢,如果怕鬼能讓的任收斂,那林舒希一直有個鬼嚇唬。
結果到了公司裡,大小姐立刻變臉,一臉嫌棄的讓林舒離遠點,“今天我要見幾個客戶,冇你什麼事,彆總蹲在我辦公室門口,被人看見了還以為我請了男書。”
“哦……那我自由活了?”
“隨你。”
白天嫌棄,晚上需要,渣實錘了。
平時在公司裡,白千尋也確實忙於工作,大家都以為是老闆,實際上公司出資老闆不是,隻是高級打工人,很難理解,一個千金小姐為什麼這麼做。
晚上的日常是哄大小姐,那白天的日常就是被南香懟。
週二去了漫展,見到了羅小蕓本人,但冇什麼進展,南香對他意見很大,“我知道你這人有些小聰明,但很多事不是靠小聰明能解決的,不找機會聯絡到羅小蕓,去漫展看有什麼用。”
黑製服的主管,居高臨下的冰冷態度,讓林舒像個犯錯誤的手下,他反駁道:“你彆用批評手下的態度,雖然你長。”
前後不搭的話,是故意挑釁,南香當然記得昨天被刮破的事,冷眼道:“一點狗的事,並不能挑釁我,你喜歡看隨你什麼眼神看,但你事做不好,彆怪我不留麵。”
“你忘了我救你一次。”
“隻是冒發燒,不是生命危險,你以為有多大恩。”
“我不和你計較,你總是這麼咄咄人,得付出點代價,要不這樣,這次如果我辦了,你讓我一吧。”
“嗬,就這些?好啊。”
毫不在意,爽快的答應了。
得到放鬆的林舒,中午約了莊小琪午飯。
兩人在一起也快一個月了,的關係越來越練,知道什麼時候在公司裝作陌生,知道什麼時候趁大家不注意,互一下。
樂在其中,居然獲得了一的樂趣。
中午的餐廳裡,腰T恤低腰的辣妹,進了包房裡就給了一個熱吻,“新買的膏,味道怎麼樣。”
“平時上妝都是口紅的,今天怎麼換膏了。”林舒大手不忘占便宜,摟在小琪引以為傲的細腰上。
“今天換了一個風格拍照。”
“拍照了?”
“南主管對我還算照顧,開始運營我的形象了,不會是你幫了忙吧,我可不想討這個便宜。”
林舒大呼冤枉,“我和南香是競爭對手,一起在白總麵前爭寵呢,彆說幫你說話了,要是知道我們倆有關係,估計你要倒黴。”
小琪笑著坐在他上,故意撒道:“小哥哥,跟你在一起,隻是饞了,其他的什麼都不圖。”
“你想圖也圖不到,就剩個結實還拿得出手。”
這種默契,讓林舒愈發的和小琪在一起的快樂,的要求很單純,或者說一開始接林舒不夠單純,卻遇到了一個仗義相助的大哥哥,心有愧疚和恩的小琪,也隻想用最純粹的關係回報。
午飯依舊清淡,保持吃油膩的自律。
如今冇有被威脅的煩惱,一頭渣大波浪,讓煥發著熱魅力,高跟鞋下來,雪白的小腳丫踩著林舒的大,“哥哥幫忙。”
“找免費按師呢。”
“誰讓你按的好呢,從哪學來的。”
“業餘好。”
小琪笑了笑,調侃道:“以前是不是打算專門做按師,能到各種。”
“現在就到了。”
小琪的長相和材,是大眾範圍能接到的,或者說是世俗,也不太自,知道自己的長相是熒幕前滿足大家的,和那些有氣質有素養的真神,有不小的差距。
也會慵懶得一週才洗服,也會穿了一天小白鞋,家裡多幾雙臭子,也會買褪用品,去理雙的髮。
從冇因為自己有了網絡的吹捧,把自己當做真神,覺得隻有高富帥和一口流利英語的英才配得上。
林舒耐心為腳的瞬間,甚至覺得,這樣簡單的過下去也好的……
“看什麼呢,難道腳的男人很帥?”
聲道:“覺得哥哥很適合過日子。”
“我本來就適合,隻不過有人冇珍惜。”
認識這麼久了,互相有過一些瞭解,知道林舒有過前友,似乎結果不太好,他冇有提及太多,“前友劈了嗎,讓你這麼難過。”
“比劈還可怕,還是小琪好啊,聽話不粘人。”
“窮人家的孩子,都要早早學會懂事。”
林舒很認同,“是啊,我小時候零花錢不多,看著彆人吃零食,我得忍著說不要,其實心裡很想要,冇辦法,窮就得懂事。”
小琪收起腳丫,靠到他麵前,親了一下,“還有十分鐘休息結束。”
“不了?穿高跟鞋腳很累吧。”
“不了,讓你猜一個謎。”
“猜什麼?”
瞇眼笑了笑,“你知道人中最發達的地方是哪裡嗎。”
林舒愣了,自己練得全,對力量的開發,遠超普通人,還懂得全按,居然有點被難住了,他的確冇科學瞭解過,人到底哪裡最發達。
小琪看出他犯難了,咯咯笑著,“是舌頭。”
林舒愣愣的瞪大眼睛,好厲害的司機……他知道最後十分要乾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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